第八十四章、種道

字數:4068   加入書籤

A+A-




    劍雖為木質,沈綾毫不質疑它能割開自己的喉嚨。

    看著那布衣長衫的身影,濁白的眼瞳中並沒有蘊涵著絲毫可以稱之為“情”的東西,沈綾略帶驚慌的神色反而鎮定下來——她已知道顧長空不會憐香惜玉,就無需再偽裝。

    她就像戲子般擁有千麵,就算麵對雙目失明的顧長空也不會露出真實的表情,沒人知道她的心思,也許連她自己都不知道。

    一襲水袖如桃花風中飄蕩,她躲開這一劍,說道:“忘情覺性?原來你入了太上道,要殺我,便是為了斬掉因果。”

    所謂太上道,與歸真道乃至於魔道是截然不同的道。

    修行,便是修性修命,所謂性命可以如此解釋:性之造化係乎心,命之造化係乎身。

    性即是本性,身即是本身。

    歸真道與魔道修本身。

    但人身於天地之間不過一蜉蝣,眾生茫茫,如何能超脫?隻有掠奪外物為己用。

    掠奪外物,便不可避免沾盡因果,有因果便有累贅,便有心魔產生,若能斬心魔自是修為精進,不能斬心魔便會不進反退,雖凶險萬分,但也正造就歸真道與魔道中人修為進境極快。

    隻不過得失相成福禍相生,修此二道者日後因果贅身,劫難重重幾乎無暇修行不說,還極易走火入魔。

    太上道不修命,隻修性。所謂忘情覺性,此“覺”非“絕”,說的是本性易被七情所累,隻有忘卻七情才能明覺本性。而七情源於因果,世間因果複雜難明,一因會生出多種結果,而所生之果又可成因,如此生化乃至於無窮,難以追根溯源,於是太上道便求不沾因果。

    但不沾因果談何容易,真能做到便已立地飛升,因為人生下來便是父母之因,一舉一動皆有因果,若修行太上道,便要將此種因果盡皆忘卻。

    但顧長空忘不了沈綾。

    於是他來殺她。

    青石巷中,烏木劍劍氣縱橫,一襲水袖輕擺如風中桃花。

    沈綾衣衫被割破數處,反而輕笑一聲:“那便看你能不能當真做到太上忘情。”

    一根極細的,比魚線蠶絲更細十分的線不閃不避迎上劍刃,沈綾甚至散去了靈元,仿佛故意讓顧長空斬斷這根細線,但那烏木劍卻向上一揚收回了鋒刃。

    顧長空道:“這是誰?”

    他在問那根細線是誰,他人或聽不懂,沈綾自然能懂。

    被她煉化情絲的男子並不會死去,隻是從此淪為凡人,性命與情絲相連,無論身在天涯海角,情絲斷,人便亡。

    顧長空問“是誰”,自是在問與這根情絲性命相連的人是誰。

    他之所以收劍,隻因那人他不願殺。

    就算五年前與他兄弟相稱的那人因為沈綾和他割袍斷義,他也不願。

    但縱使不願,烏木劍仍未在空中輕顫,並未歸身。

    沈綾讓情絲懸停劍下,說道:“是他。”

    見顧長空猶豫,她又淺淺一笑,“你不願殺他,便也是不能忘情,既然不能真做到太上忘情,又何必來殺我?難道隻是想見我一麵麽……”她褪下麵紗,櫻唇輕啟,用柔情萬種的語氣道:“顧郎,你當真忍心?還是說……”

    沈綾話未說完,麵色微變,欲要收回情絲,但烏木劍動得更快!

    無聲無息,情絲被一劍兩斷,沈綾輕呼一聲,他竟真斬斷了情絲!

    她向後退去,烏木劍卻倏然回歸顧長空身邊。

    他沒再看她一眼。

    斷開的情絲飄落沈綾手中,她低頭怔怔看著情絲,又抬頭看向顧長空。

    他布衣長衫,手執烏木劍,沈綾在他身上再感覺不到絲毫殺意。

    他斬斷那情絲後,已不再想殺她,便是已真正忘掉了她,既然忘掉了她,便是已經太上忘情。

    “真人有言不許爭鬥,爾等明知故犯,當罰。”

    天邊金光乍現,童子身影再現雲端,盤坐掐訣,低頭看到那執劍的身影,卻猶豫一會,鬆開手訣,留下一句“下不為例”便再度消失。

    地上,布衣身影執劍而立。

    忽有一道劍氣衝霄!

    沈綾看著顧長空的身影,喃喃道:“你竟真能太上忘情……”

    ………………

    李長安、黃仲與那出手相助的大漢正在回院的路上。

    原本有馬車,但卻被大漢一句“這馬拉不動我”而拒絕,三人便隻步行。

    劍氣衝霄之時,三人都感應到,便齊齊站立街邊。

    大漢道:“有人種道。”

    黃仲仰頭望天不語,良久才感慨一聲:“種道之時如此異象,此回九位道種之中,此人必拔頭籌。”

    李長安邀星樓一行已見到諸多不凡之人,亦感慨道:“人外有人。”

    未幾,三人回到李長安這幾日居住的花明院中。

    花明院取自柳暗花明之意,院門雖小,進去別有洞天,一路上那大漢不言不語。

    前幾日下過一場冷雨,天氣便一直有些陰冷,昆南城內本就比外界潮濕,是以花園中地麵仍有些微微濕潤。大漢踩過泥土,便留下三寸深的腳印,李長安餘光瞥見心中微動,他也練武日久,身上肌肉緊實,雖說體型不大,但也有一百八十餘斤重量,踩過地麵隻留半寸不到的腳印,這大漢的身子恐怕有接近六百斤重。

    練力境淬煉肉身雖會增加體重,但絕沒這麽誇張,看他皮膚泛著赤銅色,整個人簡直像鐵打銅鑄一般,也不知是怎麽練的肉身。

    來到屋內,黃仲吩咐侍女上酒席,給那大漢上坐時,李長安見他雖坐了,腿上肌肉卻未放鬆,原來是隨時紮馬,不知是怕那凳子承受不住他的重量還是練力已成習慣。

    李長安這才問道:“在下李長安,閣下尊姓大名?”

    “馮魔。”大漢言語十分簡短,眼睛直接便落在李長安背後的骨刀上。

    “馮魔,瘋魔……”李長安心想這名字倒真是十成十的魔道中人,不過性格與宋刀截然不同,宋刀平時與常人無異,談吐隨性,看起來嬉笑怒罵,實際心思藏得極深。而這大漢寡言少語,一副冰山模樣,卻不會掩飾自身目的。

    和這樣的人打交道最是省力,李長安索性直言:“朋友為何幫我?”

    “你,魔道。”馮魔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李長安,又看向他背後的骨刀道:“我想看看那把刀。”

    意思便是幫李長安是因為他乃魔道中人,也因為他想看看宋開化身的刀。(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