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血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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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殺人案, 現在有潛在嫌疑人嗎?”韓彬問。

    小李口快,答道:“之前有幾個可疑的人,但沒證據。”

    “現場沒有留下可疑指紋或dna嗎?”

    “最麻煩的事就在這裏, 在他們村, 大家的房門都是敞開的,互相串門是常事,有別人的指紋或dna在是很平常的事。”

    老傅歎道:“省專案組的同誌們對這個狀況也很煩惱。”他看小李一直沒提省裏來人的事, 趕緊自己打馬上陣給這些京城裏來的同誌們說明一下這個情況。

    在他們這種小縣城, 殺人案是非常少見的,是大案, 一旦發生,他們立刻會先上報。

    一家四口被滅門那個案子是石頭坑村發生的第一樁殺人案, 他們局長就聽到這事後臉立刻就白了, 趕緊向上麵匯報。

    死了這麽多人,就算在省裏也是大案,領導們非常重視,很快組建了一個專案組過來查這些案子。

    但他們還沒過來呢,便又有一個姑娘被奸殺了。

    這還得了?他們急衝衝地趕過來, 到縣裏時天色已經不早了,就準備休息一晚再開始調查, 結果當晚就又有一對父子被殺了。

    這可真是……他們大受打擊。

    後來,調查後, 他們發現情況比想象中更加複雜。

    一般農村的殺人案有三種情況, 應激殺人, 謀殺,以及流竄犯作案。

    前者,凶手是誰,一目了然。中間那種,通常作案手法並不高明,不難查清前因後果;最後一種,凶手會比較難抓,流竄犯們作完案就逃了,要抓到他們會比較耗時費力,但不管怎樣,方向還是很明確的——主要是因為他們文化水平有限,作案手法都很粗糙,會在犯罪現場留下很多暴露自己身份的痕跡。

    可這次不一樣,犯罪現場很“幹淨”,凶手要麽是很懂行,要麽是運氣很好。

    辦慣了凶案的刑警們自然不相信運氣,紛紛覺得這次是碰上了非常紮手的罪犯,這些案子查起來會非常吃力不討好。

    省公安廳琢磨著既然這些案子很難搞,那便再往上匯報一下,不管上麵的人重不重視,至少他們是求過援的,以後要是沒能破案,那也不能全怪他們。

    然後,特案組便看見了他們那份案卷,並最終決定過來看看。

    葉萊笑道:“省專案組的同誌現在在局裏嗎?”

    老傅道:“不,他們在苦水鎮上,那裏離石頭坑村近。現在有很多同事在那裏。”

    “老大,那我們直接去鎮上嗎?”小安轉過身,單膝跪到椅子上,撐著椅子靠背看向後排的程錦。

    程錦道:“先去局裏和大家打個招呼,然後去鎮上。”

    老傅笑道:“好嘞。”

    程錦在縣公安局見到了局長和兩個副局長,管刑警大隊的副局和刑警隊的大部分人都去苦水鎮了。兩邊寒暄了一會兒,一起喝杯了茶,然後程錦便提出告辭。工作第一嘛,大家都很諒解。

    仍是老傅和小李送程錦他們去苦水鎮,路上他們停下來吃了個午飯,其實局長有留他們吃飯的,不過程錦拒了。

    關於小飯館的飯菜味道,小安的評價是及格。

    興元縣不大,從縣裏去苦水鎮上開車40分鍾就到了。

    特案組與大部隊在鎮派出所匯合後,大家先互相認識了一下。

    省專案組這邊有幾個人引起特案組的注意,一個是帶隊的領導萬宗能,他是省城的刑警隊長,近五十歲,身材精幹,人很嚴肅很正氣,一看就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還有一個叫陳暉的眼鏡男,他是犯罪心理顧問,大家都多打量了他幾眼。還有個胖子,他是法醫,叫袁大賢,這人長得很圓很喜感,做為一個經常接觸屍體的法醫,他能長出這麽一身肉,胃口也是夠好的。

    縣公安局這邊,副局姓趙,名字很威風,叫飛龍;刑警隊隊長叫李中祿,一個很高大的漢子。

    互相認識後,大家開始討論案子。

    萬宗能先說了一件事,昨天淹死的那個女孩,屍檢後,發現她被強.奸過。

    法醫袁大賢補充了幾句屍檢的情況,女孩15歲,下.體有撕裂傷,體內沒有精.液,死因是溺水,是被人掐暈後拋入水中的。

    ……大家聽得又氣憤又無奈。

    程錦道:“所以目前為止,石頭坑村的被害人達到八人了?”

    萬宗能道:“是的。”

    程錦道:“你們有什麽想法嗎?”

    “……”破案的想法?眾人腹誹,有想法那我們早就破案了,還等你們嗎?

    程錦道:“隨便什麽想法。例如,石頭坑村這個地方是不是很奇怪?”

    送他們過來的老傅和小李心想,難道程錦準備說這村很邪門?要公開傳播迷信思想?

    萬宗能沉聲道:“是很奇怪,我工作了近三十年,第一次見到一個小村落突然間有這麽多人被殺。現在我們這麽多警察就駐紮在這鎮上——從這裏去石頭坑村,走路都隻需要一刻鍾,那凶手還敢動手,他膽子也夠大的!”說到最後,他氣得咬牙。

    袁大賢道:“我認為兩件奸殺案,是同一個凶手做的。”

    上一樁奸殺案,被害人體內和身上都沒有精.液,死因是窒息死亡,是被掐死的,脖子上的痕跡和昨天那個女孩很像。

    韓彬道:“那個四口之家和那對父子呢?你認為有另外的凶手?”

    袁大賢苦笑,“不確定。但四口之家是一對老夫婦以及他們的一雙兒女,其中兒子24歲,女兒21歲,四人於深夜在家中被殺死在床上,全都是用斧頭劈死的,女兒死前沒有被侵犯,如果凶手和奸殺案的凶手是同一個人,那他應該會對女兒做些什麽。”

    韓彬點頭,認同他的說法。

    步歡道:“凶手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

    袁大賢道:“從屍體的傷口來看,斧頭劈下去的力度是相當的。”

    步歡道:“你的意思是:要麽凶手是一個人,要麽是幾個力氣相當的人?”

    袁大賢點頭。

    小安嘀咕,“好恐怖啊。”

    韓彬又問:“那對父子呢?”

    “他們也是在晚上被殺死的,不是深夜,是晚上九十點的樣子,當時他們不是在睡覺,而是在喝酒,凶手突然闖入,殺死了他們,這次的凶器不是斧頭,而是柴刀。這次留下了線索:半個膠鞋鞋印。可惜之前的那個滅門案沒有留下鞋印,要不就可以對比一下,看是否是同一個人。”

    “有去村裏找那雙膠鞋嗎?”

    “找了,沒有找到。”

    興元縣這邊的村子規模從幾百人到幾千人的都有。石頭坑村是個中型村子,因為它靠近國道,交通方便,生活相對便利,所以人口一直有增長,而不是像很多偏遠村莊人口一直在縮減。現在石頭坑村總共有205戶,總人口一千左右。

    這裏的村民都務農,所以每戶人家裏都有一雙以上的膠鞋,警察挨家挨戶去查了,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那雙沾過血的膠鞋。

    而且,膠鞋上的血跡容易去除,膠鞋的款式也是千篇一律,也無法確定穿著那雙膠鞋的人就是村裏人……總之,要找到凶手穿過的那一雙膠鞋很有難度。

    程錦看了看會議室的黑板,上麵有一些沒有完全擦掉的字跡,大概是之前分析案情時留下的。“好像說村民們不肯配合調查?”

    萬宗能道:“農村人怕警察,何況這個地方的人……虧心事做了不少,就更怕我們了。”

    遊鐸道:“虧心事是指哄搶貨車的事嗎?”

    他看起來很年輕,萬宗能多看了他幾眼,在心裏感慨“長江後浪推前浪”,麵上點了點頭,“嗯,經過這邊的車經常被搶。”

    “他們還知道怕啊。我還以為他們理直氣壯,一點也不虧心呢。”小安聲音清脆。她看著年紀小,長得又漂亮可愛。她一開口,大家的目光便從遊鐸身上轉向了她。

    “他們以前是不怕,因為法不責眾,哄搶是個群體行業,責任被分散了,均分到他們每個人身上的壓力很小,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會受到什麽法律上的懲罰。”省專案組的犯罪心理顧問陳暉說,“現在怕,是因為很多人被殺,他們擔心是不是報應之類的——鎮上的人都是這麽議論的。”

    他斷斷續續在這裏待了差不多兩周,和這裏的很多人聊過,對這裏人的想法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

    不怕法律怕報應,大家都氣笑了。

    韓彬看向縣刑警隊的人,“你們不考慮執法嚴格一點嗎?你們好好管理,這種事會少很多。”

    縣刑警隊的人很尷尬。

    副局猶豫著道:“這事是我們沒做好工作。但責任分散是不好辦——哄搶金額被分攤到每個人身上就沒多少了,立案的標準都夠不上。而且我們每次出警,那些老弱婦殘就堵在警車前鬧,我們也很難辦,怕他們鬧出事啊……”

    他這話一出,同行們都能理解,維.穩第一嘛,能和稀泥就和著唄,至於損失慘重的貨車司機,他隻能自認倒黴了。

    程錦笑了下,“盡量管吧,要不鬧大了也不好,你們這地方在網上非常出名,隨便上網一搜,就能搜出幾十頁你們這兒的哄搶新聞。”

    萬宗能也接了句,“該管的還是要管。”

    副局尷尬地道:“是,是……”

    程錦道:“說真的,我覺得像掃黃打.黑那樣,隔一陣就來一次嚴打,應該會有效果。”當然,這種運動式執法也有弊端,但見效確實快。

    萬宗能想了想,“或許可以。”

    副局在一旁陪笑。

    陳暉看大家尷尬,就繼續分析道:“除了法不責眾,我認為哄搶背後的心理機製還有另外兩個,那就是從眾心理和習慣化。”

    “從眾就是我們要融入群體,要和群體保持一致,否則可能會有被排斥的風險。熟人間更容易從眾,大家容易跟隨‘帶頭人’的行為,如果他搶,大家也會搶,他幫忙,大家也會去幫忙。”

    遊鐸道:“在這裏,我是說在石頭坑村,你認為‘帶頭人’是會選擇‘搶’還是選擇‘幫忙’呢?你認為大多數人是會選擇‘搶’還是選擇‘幫忙’呢?”

    陳暉扶了扶眼鏡,道:“搶。這裏經濟水平不高,在物質方麵很匱乏,而且村民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

    遊鐸道:“我沒問題了。”如果這是辯論賽,他現在已經贏了一回合。

    反正在石頭坑村,大家就是要搶的,偏偏經過這裏的貨車老出事,大家就越搶越上癮。

    ——這就是習慣化。當某個行為變成習慣後,大家就麻木了,覺得它就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做起來不會有半點良心不安。

    “哄搶這事其實很平常。”陳暉道,“不隻農村會哄搶,城市裏也會;不隻國內會,發達國家也會。同樣是馬拉鬆比賽,國內的某城市,市民們把路邊裝飾的花全搬回自己家去了;國外的某城市,市民們也把免費的瓶裝水給搬回家去了。這種事情就是很難管,哪個國家都一樣。”

    “這是占小便宜,跟搶貨車不同——搶人家貨車那是搶劫,是犯罪。”步歡笑道,“不過我聽說過毛子們愛搶酒。”

    “他們也搶食物。”遊鐸道,“歐美人更喜歡搶電子產品。”

    “啊,果然是發達國家。”

    “發達國家是騷亂比較多,一群人打砸搶那種騷亂。”

    “他們的警察也不敢管,不過原因和我們不同,他們是怕被暴民打傷,所以一般都等暴民們散了後,才敢出來。”

    “哈哈,我們的優勢是穩定,騷亂一般是沒有的。”

    “我們這兒要敢打砸搶,那可是不得了的頭等大事……日常哄搶嘛,小事,誰管啊。”

    “……”

    大家七嘴八舌地聊著,程錦也不管,他有一下沒一下地翻著手裏的案卷,像是把嘈雜的議論聲當成背景音樂來聽了。他身旁,楊思覓無聊了,拉過他的一隻手臂當枕頭。

    萬宗能不知道這些人走的是什麽套路,他工作了這麽多年,很少看到這麽活潑的同行,通常大家都是很嚴肅認真的,畢竟辦的是凶案,而這些人——把話說重一點——像是出來玩的一樣。

    省專案組的人都以萬宗能馬首是瞻,所以都在偷偷瞧他,看他會有什麽動作。

    萬宗能想了想,道:“還有一種哄搶也很普遍。”

    “哪種?”大家都看向他,暫時沒人閑聊了。

    “自然災害發生之後。例如地震,國內地震後,哄搶東西的人很多。美國不是有颶風嗎?颶風過後,一樣會有人哄搶別人的財物。”萬宗能道,“我以前參加過地震救援。很多人趁亂搶東西,當地很多群眾呢,就自發組織起來,阻止那些人搶。那時我就想,這個世界上雖然有壞人,但也有很多好人。”

    “人性複雜。”程錦出聲了,“那些在地震中搶東西的人,或許也會在其它時候其它地方救助他人。”

    “嗯,不同社會情境,會激發不同的人性。”楊思覓抬起臉,“人類最早是自由的野獸,想搶就搶,想殺就殺,後來才研究出一套行為規範——所謂善的教育或好的社會風氣,但這仍不能完全消除人性中的惡。”他歪著頭靠在程錦肩上看著大家,像是想知道他們打算怎麽辦。

    程錦笑了笑,“所以,該怎樣就怎樣吧,咱們按法律辦事。”他看了下時間,“現在,我們去一趟石頭坑村?”(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