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歐巴,我想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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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越與比爾來回寫信,交鋒了半年多,最後,比爾服了,來了一封信,內容是說,他不能無償用陳越提供的那些點子及技術,他準備給陳越一點報酬。

    陳越給比爾的回信隻有短短的一句話,你自己看著給。

    當然,信中,陳越附有一份厚厚的互聯網未來二十年展望。這是陳越早準備好放的大招,如果沒這招,陳越估計以比爾的小氣,他隻會給百分之一以下的股份。有了這一份能指導微軟二十年發展的計劃書,怎麽也要百分之五以上才合理吧,給少就丟比爾自己的臉了,比爾也是靠技術起家的,最尊重知識產權。

    果然,比爾回信隻短短的一句,謝謝。當然,信中還附一份股權轉讓書,上麵寫的是百分之六,隻要陳越一簽字,按微軟現在的市值估計,陳越身家從自己卡上的八萬塊直接嗖一下飆到華夏幣九十億,二十年後,這數值漲十倍,要變九百億了吧。

    哈,重生不到兩年,就賺到坐著也花不完的錢,重生流逼不解釋啊。

    陳越簽了字,自己留了正本,將副本寄回美國。從這一刻起,他應該是全華夏最年輕的首富了吧。可沒人知道,他也不打算讓其它人知道,就連父母也暫時不說。重生者是低調的,悄悄的賺錢,讓別人高調去吧。

    華夏最有錢的人,每天早上還是吃兩個包子,喝一碗豆漿,沒能做到豆漿喝一碗倒一碗。如果他真這麽做了,老媽林蕊會直接將他拍成肉餅,林家人都有暴力基因。

    搞定比爾,陳越其實也沒什麽人生目標了,錢賺到花不完,那還做什麽,隻剩下溜狗及調戲小蘿莉了。

    小蘿莉身邊當然有,除了十一歲的吳思楠,還有兩歲的小唐璿,可真夠小的。

    陳越還是不滿足,既然有了美帝的筆友,那麽韓天團的少女,也可以下手了吧。不過,韓文太難學,估計用英文也能溝通的吧。

    天團裏,陳越最喜歡的是崔秀英,她一直是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女人。

    韓帝都,十三歲的崔秀英長得亭亭玉立,她已是七年級的學生,可她剛與一個娛樂經紀簽了合同,放了學後,她還要的公司訓練部練舞及練音兩個小時,每天不斷。

    才兩個月,崔秀英就覺得自己很累了,她真的想放棄了。

    “秀英,有你的信,是從華夏來的呢,還沒出道就有粉絲了嗎,真的好厲害哦。”訓練部的李助理將信送了過來。

    崔秀英接過信,信封寫的是英文,一個華夏人是怎麽知道她的英文名的呢?

    仔細看了一遍信,對方是華夏一個男生,沒透露自己的年齡,可秀英猜他應該是歐巴,肯定比她大一些。這個叫陳越的少年說,他喜歡自己的聲音,喜歡自己的形象,他肯定自己會在星路上走得很遠,他在等自己站在那舞台上,展現最美麗的自己。

    秀英想,自己真有陳越歐巴說得那麽好麽?

    為了禮貌,秀英給陳越歐巴寫了回信。結果,很快陳越歐巴第二封信又來了,說了一些他對少女團的見解,讓秀英覺得陳越歐巴好厲害,比公司的經理還要厲害。

    在陳越歐巴的鼓勵下,秀英撐了下去,她也想知道,自己真的會像陳越歐巴說的,將來會風靡全世界麽?

    這是一個少女的夢,她需要一個貼心人的支持,陳越歐巴就是她的貼心人。

    於是,秀英很多不對好友說的話,都對陳越歐巴說了。陳越歐巴就是厲害,每次總能把秀英說得鬥誌昂揚,全身像是打過雞血一樣。公司的人都說,秀英像是變了一個人,進步太快了。而她的同學或密友都在猜,秀英這是有男友了吧。

    經過一番偵探,秀英的好友們終於發現了秀英的華夏男友,這個叫陳越的男孩。

    秀英和陳越互送過相片,陳越的相片經他刻意的化妝及穿著,比他實際的年齡真的大了好幾歲,再加他那大叔的氣質,所以,陳越說他是十五歲,秀英一點也不懷疑,甚至還說,陳越歐巴比學校裏十八歲的學長還要成熟呢。

    等兩年後,兩人見麵,秀英才知道,原來陳越歐巴比她還小了兩歲,可她卻不改自己對陳越歐巴的稱呼,她就是覺得陳越歐巴比她大。

    很累的時候,秀英會給陳越歐巴寫信,信中問道:“陳越歐巴,你會來看我的吧,我真希望你能來,你對我太重要了,沒有你的支持,我走不下去了。”

    在得於陳越歐巴回信的鼓勵後,秀英又會寫道:“歐巴,你的信就是我的靈丹妙藥,我充滿了力量,我會走下去的。”

    為了鼓勵秀英,陳越抄了一首新歌給她,要求她自己親自唱了,錄出來寄給他聽。

    秀英很喜歡這首新歌,覺得真的很適合自己的音色。在練了一個多月後,很認真地錄了一盒磁帶,寄給了遠在華夏的陳越歐巴。

    華夏小縣城裏,陳越拿到了未來天團核心崔秀英在十四歲唱的歌。

    清亮而又有些稚嫩的歌聲,真的很好,陳越聽得醉了。

    旁聽的當然還有林姿雅和吳思楠。聽了秀英的歌之後,吳思楠對這個陳越的韓國筆友,感到了威脅。

    為了更好的交流,崔秀英努力在學中文,而陳越也在努力學韓文。

    秀英想,等兩人見麵的一天,一定要用中文對陳越歐巴說:“歐巴,我喜歡你。”

    學了半年中文之後,秀英寄過來一盒磁帶,在唱完歌之後,秀英用中文說了一句:“歐巴,我好想見你。”

    吳思楠就在一邊聽著,在聽了這一句,吳思楠雙眼冒火,果然有人要搶自己的陳越哥哥啊。

    “不要臉了。”吳思楠小聲罵道,不敢太大聲,怕陳越說她不淑女。

    “小越,這個韓國小姑娘是不是喜歡你?”林姿雅倒是為自己的小弟高興,沒想到他這麽厲害,連外國的小姑娘也能搞定。

    “沒有,我們隻是普通筆友,連麵都沒見過的。”陳越急急否認,因為他也發現吳思楠要暴動了。

    “孫莉怎麽不讀書了,聽說她去了廣深那邊打工?”林姿雅知道吳思楠的心思,所以,轉了話題。

    孫莉事件,最後當然是四人組陪著她一起在三月份見了黎天王,還照了合影。孫莉心願了了,回校後,也參加了中考,成績還是可以的。可是,在中考結束後,她卻決定不讀書,直接打工去。孫莉對陳越說,她想打工賺錢,然後等滿十八歲後,錢也賺夠了,她就去辦護照,然後,她一定會去香島的,這是她的夢,她要實現這個夢。

    腦殘到這個程度,陳越也木有辦法了。

    隻要她不再自殘,陳越也沒有再勸孫莉。而孫莉父母見女兒沒尋死尋活的,隻是去打工,也沒有阻攔。

    時光匆匆而過,陳越和吳思楠已是一名六年級學生,林姿雅和李健成了縣二中的初一年級學生。

    受陳越和吳思楠這兩個早戀兒童的影響,在上了初中之後,李健也開始對林姿雅有了一點意思。可林姿雅卻不為所動。

    唐瑜也在二中,他是初三,成績不錯。

    這兩年,在陳越的影響下,孤兒院所有的孩子都過得很好,唐奶奶的臉上經常掛著笑。

    小唐璿三歲了,每次陳越到孤兒院時,她總要纏著陳越,而陳越也最喜歡抱著她,雖然她有些胖,是一個小胖妞,抱起來真是有些手酸,可陳越就是不肯放手。

    而每次陳越要離開孤兒院回家的時候,小唐璿都舍不得讓他離開,都要哭得氣斷的樣子,讓他很難受。陳越也想把小唐璿帶回自己家住一段時間,可唐奶奶不肯,說小唐璿還是太小了,等五六歲之後,才可以。陳越隻能再等,反正自己現在也還小。

    陳越自己有了照相機,小唐璿從一歲半起,每年的成長,包括她的生日,陳越都給她留下了很多相片,讓她以後,可以回憶這段時光,當然最重要的是,很多相片裏都有陳越的身影。陳越就是要讓自己充滿小唐璿的生活,讓她不知不覺的離不開他。

    “小越,你為什麽這麽喜歡小璿?”有一次,唐瑜忍不住問陳越。

    “我是獨生子,早就想要一個小妹妹了?”陳越回答有些官方正式的味道。

    “我覺得你不是這樣想的。”唐瑜眼直直地看過來。

    “哈哈,被你看穿了,其實我是覺得她以後肯定是大人物,先投資給她,說不定有大豐收。”陳越又拋出另一個說法。

    “先投資,再收割,你這是在搞養成吧。”唐瑜不愧是四神獸之首,一針見血,眼光真毒。

    大哥,你真相了,可別說出來行不行,太讓人害羞了,小璿才三歲,而我才十二歲啊。(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