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鄰居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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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趙長山看到簡恒出來了,對著簡恒豎起了大拇指。

    可是目光卻不由的望向了簡恒的腳,發現他現在兩隻腳都光著了,腳上隻著了一雙襪子。

    “可以什麽啊,把這東西給我直接掛那顆樹上去,除非是我,否則的話無論誰來了都給!如果有人搶……”簡恒剛想說拿槍幹他,這才才想起來自家的牧場裏根本沒有一支槍,空有一張狩獵許可證卻沒有槍,鬱悶啊。

    簡恒想了一下,組織了一下語言說道:“算了,有人來要你讓他找我”。

    說完簡恒解開了韁繩,就著廊架的台階翻身上了馬。

    正準備離開呢,發現布蘭卡也上了馬,於是他才想起來自己今天還帶了一個小尾巴:“你就別跟著了,我回宿舍換鞋去,你呢先把馬還了,想洗澡呢就快去,然後直接來餐廳吃飯就可以了。趙哥,她那份特殊,給她弄上一碗米飯,然後一個硬菜,把你早上說的給她弄兩個!”

    講完這些,也不待趙長山回答,自己一打馬獨自奔了。

    趙長山則是看著布蘭卡說道:“你今天算是有口福了!”

    “怎麽?”布蘭卡騎在馬上好奇的問了一句。

    漂亮姑娘總是勾人的,趙維這裏搶著說道:“我叔剛鹵好了十來隻豬手,才配好的料,在這兒可算是頭一鍋,讓你給趕上了!”

    沒有聽明白豬手是什麽東西,布蘭卡於是出聲問了一句。

    當然不缺解釋的人了,這下黃小冬又耐心的給布蘭卡解釋了一遍。

    趙長山這邊看到了這樣的情況,微微搖了搖頭,然後一邊往屋裏走一邊嘟囔著:小子們住在這地方,有點兒憋悶了啊!

    一邊嘟囔一邊抬頭望了一下四周,心中跳出了一個念頭:山明水秀的確是個好地方,但是就是缺女人啊!

    不提趙長山這邊滿肚子的不和諧念頭。

    簡恒騎馬到了屋前,回屋換了一雙鞋,然後再把馬送回馬欄,等著準備進餐廳吃飯的時候,迎麵遇到了老沃什。

    老頭看到簡恒老遠開始按喇叭了,到了簡恒的身邊,車一停迫不及待的跳了下來。

    “吉恩,你家的那隻公雞跑到我家去了,把我們家所有的公雞都啄的不敢回家了!”老頭一下子車立馬開始告起了狀。

    “我們家的公雞?”

    簡恒想了一下就明白是誰了,除了那隻光腚雞還能有誰。

    隻不過現在那隻光腚雞已經不光腚了,原本光著的地方毛已經長起來了,不光是毛長起來了,個頭也變大了,毛色也變得更加鮮亮了。

    雖然還不算是一隻完美的大公雞,但是那模樣已經出來了,眼看著就要出落成一隻極帥氣的公雞了。

    隻不過這隻帥氣的光腚雞自從屁股上毛長起來之後,就有點兒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架式,時不時的就沒個影。

    簡恒對它也沒有辦法,像大牛、二虎和乾隆這仨,心裏呼喚一聲,如果在附近幾英裏之內,還能奔過來。

    這貨簡恒在心中就算是喊破了喉嚨,雖可以感覺到那種聯係,但是人家光腚雞根本就不聽簡恒的。

    屬於沒有集體主義觀念,並且極其散漫的家夥,一次兩次之後,簡恒也隻能由它去了。

    “下次再這樣拿槍打吧!”簡恒直接扔下了一句。

    這話一出來,老沃什的老臉不知不覺的紅了一下,老頭不好意思說自己幾次都沒有打中,一向對於槍法自信的老頭,這次偏偏失了手,明明是心中十拿九穩的事情,但是槍一響,全都偏了。

    一槍過後,再想打,那隻雞就混進了雞群,然後三兩下就不見雞影子了。

    像老沃什這樣的老頑固,跟簡恒的關係好歸關係好,像是這種事情他們是不會想太多這裏那裏的,他們神經都挺簡單的。

    況且一隻雞並不是一頭牛,最多打了把雞給簡恒送過來好了,這對於他們來說已經是能想到的最大善意了。

    不得不說,老沃什作為純正的老美,對於美國的東西有一種特別的情感,他不相信這些小個子的中國雞會比美國雞更好吃,在他來看都是雞嘛,誰長的肉最多,誰就更好!

    因此他並不想簡恒家的雞跑到自己家去,把自家的雞種給改變了,這對他來說是一種退化。

    當然了這是老頭的固有想法,他可不知道美國的好幾大雞種都是從中國的九斤黃培育,或者是雜交過來的。

    老家夥們就是這麽沒道理的瞎固執嘛!

    原本老頭覺得這麽一隻小公雞,丟丟大一點的個子跑到自家來,麵對幾乎快大一倍的美國公雞,那一準兒死的很慘。

    所以老頭也就沒有在乎,況且牧場的雞除了冬天,也沒有什麽喂的概念,所以老沃什也就沒有搭理小公雞。

    誰知道一天後,老沃什家所有的公雞都遭殃了,不光是公雞,連家裏養的幾隻公火雞都沒有能幸免,全都被啄的沒有脾性,沒有一隻敢靠近母雞的,就算是那隻小公雞玻被趕走了,公雞們也不敢靠近母雞,完全就是被嚇破了膽似的。

    這一點才是讓老沃什最氣憤的!

    當然老頭這種氣憤之中有多少是因為自己打不中一隻雞的,這就很難說了!

    老沃什看了看簡恒臉上的表情,心裏想道:吉恩不像是在嘲笑我。

    但是轉念一想,這事兒總得解決啊,隻得說道:“你快點兒去我的牧場過你們家的雞給捉回來!”

    “捉不捉雞的咱們先不談,這個時候來了,別走了,一起進來喝個酒”簡恒一伸手便把老沃什往屋裏拉了一把。

    簡恒這時候哪裏有興趣去幫他捉什麽雞,現在又不是以前了,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現在天大地大吃飯最大,更何況,簡恒根本一點兒也沒有把握能捉到那鬼東西,自然是酒足飯飽再去試試。

    “中午不能喝,下午還有很多活要做!”老沃什說道。

    這些日子老沃什也挺忙的,不光在照顧家裏的牛,還要照雇牧場的一些客人,就算是臨時增加了兩個人手,現在也覺得挺吃力的。

    老頭真沒有什麽興趣陪簡恒這種閑人喝酒。

    “那就進來吃點兒東西”簡恒說道。

    老沃什還是不停的搖頭:“不行,我真的沒有這個時間,馬上要進城裏買一批岩鹽,對了,你家裏還有沒有,沒有話我幫你帶上一些”。

    岩鹽這東西一聽名字就能猜出一個大概來,就是鹽形成了岩石唄,隻不過這東西的雜質比較多,開采出來也不是為了給人吃的,專門給牧場的牛群啊,羊群啊吃的,是給牛羊補充身體裏的鹽份的。

    牧場通常會把這些東西扔在水糟啊這樣的地方,牛羊群就會舔食這些東西,形成了習慣之後,同時也利於收攏牲口群。

    “幫著帶一點兒吧,十來塊,總共五六十磅就可以了”簡恒想了一下,覺得還是弄點兒,就算家裏有,這玩意兒總能用的上的。

    “對了!我差點兒忘了正事”老沃什說著站住了腳步。

    “還有正事?”簡恒笑著開玩笑問道。

    老沃什正色點了點頭:“下個月中旬有空沒有?如果你沒有特別的安排,抽出幾天的時間,幫我把牧群轉場,你要是有空的話幫有留個檔,到時候也不一定要你幫,我隻是先打個招呼,今年要轉場的牧場很多,我怕到時候雇不到人手”。

    “牧草不夠過冬的?”簡恒好奇的問道。

    上次小鎮獸醫胡安-林奇就和簡恒提過轉場的事情,現在老沃什也要轉場,所以簡恒就問了一聲。

    “你知道咱們這裏,牧草原本就不比不上平原地區的牧場,今天入夏雨水又少,你的牧場是一直沒有放牧看起來才挺不錯的,我們這些牧場,今年如果不轉場的話,成本就太高了”老沃什說道。

    老沃什說的簡恒也明白,第一這裏地勢起伏落差大,而且處於山脈中,不像是平原地帶,搞個灌溉啊,地滲啊成本都可接受,這邊想搞這些成本足足要比平原高上三到四成,上萬,上十萬英畝的大牧場都承受不了,更何況中小牧場。因此山中牧場養一頭牛需要的牧場麵積,也比外麵的平原高出了近一倍。(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