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巧遇
字數:4970 加入書籤
吉姆望著一群混在牛羊中的鹿,有點兒不滿的對著簡恒說道:“你這兒就不能找個地方,可以打這樣大點兒的獵物麽?到目前為止全都是這些小東西!”
簡恒聽了說道:“這裏的鹿就算了,不是有小鹿的就是懷了小鹿的,沒有看到這些鹿全都沒長什麽鹿角麽,都是母鹿,要是想打獵的話,明天吧,明天早上咱們好好的收拾一下,我帶你們進山裏打獵去!”
“進山啊?”吉姆一聽眼睛不由的一亮。
不光是吉姆,連和小鹿的玩的賀業也抬起了頭:“進山好啊,哪兒的山,進去幾天?要是能有野營的話那就更好了!”
“怎麽著也得要三四天的樣子,反正你們也不急著走,咱們進山打獵,進山可就不是打這些小東西了,要知道我這裏可是有狩獵證的,可以獵殺幾隻狼還有最多兩隻熊!”簡恒說道。
吉姆一聽立刻開心了:“為什麽我們不今天出發?我看你這牧場也沒有什麽好玩的,一隻白色的獅子是挺拉風的,不過並不好玩!鹿和這頭野牛也挺少見的,就是不能玩……”。
說著吉姆又開始抱怨起了大牛和乾隆,當然了吉姆怨氣最大的是丹佛,小白獅是可愛,現在就算是稍微長大了一些,也是長絨絨的,脖子上的鬃毛還沒有長出來呢,活脫脫就是一隻大白貓,肥肥的爪子,胖胖的臉,圓滾滾的肚皮,尤其是這家夥毛都順滑的發亮,一切都是那麽討人喜歡,吉姆自然想上去抱幾把什麽的。
可惜的是他喜歡丹佛,丹佛不喜歡他啊,白獅丹佛兒除了對簡恒和大麥、小麥親近之外,對於別人就不是那麽友善了,也不是說它就要咬人,而是當別人一摸一抱的時候它發會發出刺耳的叫聲,伴隨著激烈的轉動身體。
它的叫聲又尖又銳,聽了極為刺耳,正因為沒人受的了,所以別人抱住它的可能性幾乎就等於零。
大牛和乾隆到是可以抱,但就憑吉姆,哪一隻他也抱不起來,一個個的都在幾百斤往上走,哪這麽容易抱的。
賀業說道:“你就知足吧,非洲野牛能讓你靠近那就是好的了,它的脾氣可是出了名的暴。對了,簡恒你這非洲野牛是雜交的吧?”
“嗯,不可能吧?”簡恒瞅了一眼賀業,心道:你怎麽就看出來雜交來了?這可是哥們親自從非洲野外帶回來的。
“你看看,這牛角明顯的和非洲野牛有區別啊?”一邊說,賀業一邊伸手指著牛角示意給簡恒看。
簡恒這邊一看,心道:我了個去!還真是如此。
原來非洲野牛角像是從腦門頂上長出來然後向兩邊一沉,再往上走翹起,現在這野牛牛中間居然分開了,原本一隻手指寬的角縫,現在居然分開了有一掌寬,而且牛角也慢慢的向腦門頂上抬了。
現在這麽一看,任何人隻要是見過真非洲野牛的,都會覺得這野牛是雜交來了,因為這牛的角明顯帶著一點兒家牛的風了。
一直以來簡恒可能都看習慣了,一些潛移默化的變化也不太看的出來,現在賀業一指出,卻讓簡恒有些無語了。
吉姆聽了則是帶著一種可憐的眼神望著簡恒,嘴裏安慰說道:“沒事,走私出這種事情是挺常見的,有一次一個寵主花錢買了一條寵物蟒,誰知道賣家運過去的脾氣爆的岩蟒,買家養著養著,然後家裏的寵物就被吃了,然後差點兒把主人也勒死了,幸虧鄰居那一天去他家借東西,用斧頭直接砍了蟒頭……”。
聽到吉姆的話,簡恒不知道說什麽了,張口問道:“你這是安慰我麽?”
“我可能說的不確切,但是的確是安慰你。而且依我看這牛也不錯的,雜交了好,你沒看個頭長這麽大。剛才賀不是也說了嘛,純非洲野牛性子太野蠻,現在你看多好!……”。
“算了,我不想和你說這個事情”簡恒不知道和他怎麽說了。
吉姆也一副自己可以理解的表情,不住的說道:“我明白,我明白!”
“你什麽都不明白!”簡恒沒好氣的衝他來了一句。
“看樣子是錢花了你不少錢吧?唉!”吉姆搖了搖頭,衝著簡恒一臉同情的說道。
“這牛不錯,串就串了吧,我覺得當種牛值了,先不說肉質如何,光看這體格產肉量就不用問了”賀業也在旁邊幫起了腔。
現在兩人都覺得簡恒這是被‘賣家’給蒙了,沒有人會認為一頭非洲野牛在這麽短的時間之內會發生如此大的外貌變化。
簡恒也不知道,但是其實這是非洲野牛換到了不同的氣候條件下,身體本能的適應起了這陳年的氣候,如果是沒有經過空間的洗禮,野牛的演變出來這樣的麵貌,估計要幾代,上百年的時間,但是現在一切就這麽輕鬆的完成了。
同樣,簡恒仨人也都沒有發現,大牛身上的毛這些日子也厚實,柔軟了不少,這時的大牛已經開始準備適應蒙大拿漫長而嚴酷的冬天了。
“乾隆!?”賀業想了一下眼前鹿的名字,不由的打趣起了簡恒:“要是放到了清朝,這一個名字就夠的上抄你的家的!”
“所以清朝完蛋了,大家腦門後的辮子都割了,再說了,我這頭乾隆可比曆史上的那位漂亮多了!瞅瞅,光這一頭大長角放國內也值個十來萬吧?”簡恒笑著打趣了一句。
賀業看了一下說道:“不止,你要賣的話,連鹿帶角五十萬,我立刻開票帶走!”
“能運回去?”簡恒知道他開玩笑,於是問了一句。
賀業道:“運不運的回去,不是你關心的事情,我就問你賣不賣吧!”
“不賣!”
“不賣你管我運不運的出去是幹什麽?”賀業樂嗬嗬的說道。
就在這個時候,吉姆伸起了腦袋,指著遠方道:“你們看!”
簡恒順著他的手,看到了老沃什一家爺仨,還有安德森家的幫工多米尼克和卡森。五個人騎著馬,帶著狗有一隻空馬背上似乎還放了什麽東西。
“看看去?”吉姆這邊伸著腦袋,轉頭望著簡恒一臉期待的說道。
簡恒心中也好奇,並且上個月老沃什說的把牛趕去冬季牧場的事情一直就沒有消息了,正好今天遇到了,簡恒也打算過去問一問。
因為再不趕的話,簡恒這邊打算回家了,這一回家也不是三五天能回來了的,怎麽說也要在家裏過上兩個星期,等回到蒙大拿這裏,估計這裏都要落雪了,哪裏適合再趕牛群啊。
簡恒這邊嗯了一聲,然後四人便並騎而行,向著老沃什的來路迎了過去。
老沃什走在兩家牧場之間的道上,簡恒看到了沃什他們,他們自然也就看到了簡恒,於是老沃什這些人便伸手和簡恒打起了招呼。
這個距離靠吼是不行的,不光是抬手還得有個好眼神才能的看的明白。
好在是簡恒的目力很棒,看到老沃什伸手,也回應了他一下。
看到簡恒這一撥人過來,老沃什他們放慢了腳步,並且也向簡恒這邊靠了過來。
隨著越走越近,老沃什這幫子人帶的那匹空馬背上背的東西,也漸漸清晰了起來,不是別的,一隻碩大的灰狼。
原本北美灰狼就是現存世上最大的犬科動物,就目前這一隻公狼看,怎麽說也有一個成年男人的重量,在一百六十斤左右,如果是活著肩高最少要在七十五到八十公分,北美灰狼群其實就是北美的森林霸主,一般來說和棕熊啊,灰熊什麽的都是同一個層次的。
“好大的灰狼!”
隔著牧場的圍欄,簡恒衝著三四米開外的老沃什說道。
老沃什伸手拍了一下馬背上的狼腚:“沒有這麽大的個頭,也不會吃了我幾匹馬!”
“損失的是野馬群?”簡恒問道。
這邊的牧場主們如果自然牧場的馬太多了,又賣不出去,養又養不起。或者是到了幹旱的時節,牧場的水草緊張,為了保住牛的草料,就會把多餘的馬放回到屬於國家的或者州屬有的草原上,這樣它們就成了野馬。
當然了,這些說是野馬,其實也是有主的,因為馬屁股上都各家有烙印呢。其實這些人說白了就是占政府的便宜,薅美國政府的羊毛。如果你要是把這麽樣的一匹馬牽回來,還說不明不了來曆,那麽你就麻煩了,所以即便是成了野馬,也不是隨便可以往家裏拉的,況且這幫子老牧場主也不傻,每年春天等小馬駒出生的時候,都會去給自家馬群新生的小馬駒兒打印記。
“嗯,損失了三匹,我這還算是少的,那邊的老溫斯家裏損失了八匹,還都是剛要成年的馬……”老沃什和簡恒就這麽開始談了起來。
交談的過程中,簡恒看到了老頭馬後麵束的睡袋,明白了,這幫人為了捉狼肯定在野外過了夜,像抓這種大狼,沒兩三個晚上的蹲守那是幾乎不可能抓到的。
僅僅蹲守兩個字,可不能道出其中的辛苦。不說別人,現在老沃什的身上還一股子怪味呢。(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