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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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複的大部分個人資產都在國外,他父母都是華裔,他自己也是,從小在國外長大的人,回國之後反而覺得到處都不適應。
陳複從來不是一個會勉強自己的人,在做出收養決定之後,他當天就帶著孩子返回了y國,隻留下幾個心腹在國內辦理收養程序。
之所以這麽匆忙,倒不是為了防備什麽,主要還是因為莉茲的身體情況太差。
國外的醫療環境和技術總歸比國內高出一線,也更適合莉茲的治療,再加上陳複常年定居國外,決定收養莉茲之後,這孩子就是他的女兒,他帶著女兒回家,有什麽問題?
陳複當時是覺得沒問題的。
莉茲當時還是個小嬰兒,皮膚上的嫩紅都還沒有完全褪掉,一看就是剛出生不久的新生兒。
再加上她的身體情況那麽糟糕,放在國內的醫院還真不一定能治好,就算要治,估計也要花掉一筆天價的治療費。
這筆錢對於陳複來說當然不算什麽。
可是對於一般普通家庭的人而言,砸鍋賣鐵都不一定能湊出來。
再想想莉茲當時被人丟棄在路邊的樣子……
陳複心裏的第一反應,就覺得她肯定是被父母遺棄了。
這種事情其實並不少見,在遺棄兒童構成犯罪的國外都屢見不鮮,國內就更多了。
尤其是對於經濟條件不算寬裕的家庭來說,如果發現剛生下來的孩子患上了重病,花一大筆錢都不一定能治好的時候,很多父母就會狠心地拋棄這個孩子。
要麽丟在醫院裏,要麽偷偷丟到福利院,指望著能有好心人出手幫忙,他們自己倒是撒手不管了……
這樣不負責任的行為固然叫人厭惡,但是反過來說,同樣也是迫於無奈。
並不是每一個拋棄孩子的父母都那麽狠心。
有些人是真的被逼到沒辦法了,自己沒錢養不起,又不忍心把孩子留在身邊眼睜睜地看著他斷氣,於是就做出了極端的行為,在孩子死之前先拋棄掉,從此不聞不問,至少在心裏還能有個幻想,說不定被拋棄的孩子被好心人救下了呢?
當然,這種可憐又可恨的“迫於無奈”同樣也是父母自私的表現,自己不忍心看著孩子死,就幹脆丟了他,讓他自生自滅……
但人心並不是絕對的,任何事情都會有餘地殘留。
如果還有別的希望,或者是家裏的條件稍微好一點,做父母的也不會那麽狠心果斷地拋棄自己重病的孩子。
所謂的“迫於無奈”,翻譯過來其實就是懦弱、無能、自我唾棄,卻又沒辦法。
不過這些和陳複無關。
他也不在意莉茲的父母究竟是拋棄了她,還是她本身就是孤兒,這些猜測不過在他腦海中一閃而過,很快就被他拋到了腦後。
都不重要了。
他既然決定收養這個孩子,自然就會盡到做父母的責任。
先治好她的身體,再慢慢把她養大,至於別的事情……等遇到了再說吧。
陳複就這麽漫不經心地想著,便把莉茲帶回了自己的莊園,開始著手安排治療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