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五章 是我殺的她

字數:7099   加入書籤

A+A-




    其中一名刑警淡定點頭,高大的身形微微側身,一臉嚴肅公正的答:“是,按照您的要求,我們已經執行了。”

    ……您,您?

    哪裏來的稱呼?這位大叔,好像應該比她年紀大吧???

    咳咳,好吧,這不是重點。

    她深吸口氣,試著向前走出幾步。那五名刑警,也跟著同時向前。

    然後……乍一眼看去。

    額,五個人圍成一個放大版的圈,就是個特怪異的五角星性狀……

    而且,重點是,你說散開就散開吧,為什麽站前麵的那位大哥,要斜著眼睛看她???她不是犯人!好嗎!是保護對象!!!

    這麽一來,完全沒有達到她想要低調的效果,反而惹得周圍人更加多的目光。每個人往她身邊過時,都會愣一下,然後快速逃離。

    搞的好像她真的是什麽十惡不赦的犯人一樣……

    “額,五位好漢,你們還是離我近點吧,恢複之前的樣子,這樣總可以了吧?”

    陸臻臻扶額擦汗,腳下步子漸漸加快。走快點,少丟點臉……

    看就看吧,奇怪就奇怪吧,反正被圍觀也不會少塊肉,這臉大不了她不要了。

    ——

    “吱呀”一聲,審訊室的房門被打開。

    瑩白的燈光下,一張四方桌子,擺在正中間。聽到聲響,房間內的審訊員起身,送走上一批鬧事起哄的醉酒混混,恭敬的迎上前,“曹副警官,有什麽事嗎?”

    曹勇側目,看了一眼身旁,正若無其事的在悠閑參觀的韓天,“審他。”

    “是。”

    審訊員點頭,上前一步,領著韓天往審訊室走。

    韓天收回觀賞的視線,跟著走了幾步,卻又忽然回頭,看向身後被刑警帶往另一個方向走的李妃月,沉聲說:“我不要和她分開。”

    李妃月的腳步穆然頓住,轉身,遠遠的看向他。閃爍的目光裏,似乎有什麽話正急著想要告訴他。

    “由不得你。”審訊員淡淡出聲,沒有多加猶豫。

    這個案子牽連的事情多,案件大,局裏比較重視,這個時候,是不可能任由他的話做的。

    “哦?是嗎?那我不審了,等我的律師到了再說吧。”韓天卻忽然停下腳步,轉身,站在原地不動。一副不會再配合審訊的樣子。

    “你可以等你的律師,但是在此之前,你需要跟我登記一下。”審訊員斂起不耐,一字一頓的提醒著。

    誰知韓天完全油鹽不進的態度,不說好也不說不好,頎長的身軀往沙發裏一坐,悠然看向窗外透進來的一縷晚霞,便再也沒有動作。

    審訊員站在他麵前僵持片刻,終是沒有辦法,留下兩名刑警看守,自己轉身,去找上級來解決問題。

    而另一邊的李妃月就沒有那麽硬的態度,被一男一女兩名刑警帶入審訊室。

    “姓名,年齡,家庭地址。”審訊員擰開筆帽,指尖在桌上輕敲兩下,一絲不苟的公式化嗓音詢問出聲。

    李妃月坐在桌前,脊背挺直,密封的空間裏,令她感覺到一絲窒息。她無意識的揪緊衣服下擺,答:“李妃月,二十六,住在帝江別墅。”

    “嗯,案發的時候,你是否在現場?”

    “是。”

    審訊員打開筆錄本,寫下幾個字,又問:“是否認識死者?和死者什麽關係?”

    李妃月頓了一下,自然知道他口中的死者指的是誰。抬眸,目視著前方,眼裏閃過一抹隱忍,低聲答:“認識,普通朋友。”

    審訊員聞言抬頭望她一眼,接著低頭,淡淡出聲:“死者的死亡和你是否有關係?又或者,換句話而言,你是否對死者的死亡造成間接、或直接的傷害?”

    話題跳轉太快,審刑員就這麽大剌剌的撕開表皮,血淋淋的將已發生的事實擺在她的麵前,使得本就沉悶的氣氛,在一瞬之間變得壓抑起來。

    李妃月垂頭,沒有出聲,接著長長的發絲遮住臉頰,讓人看不出情緒。她咬了咬下唇,似乎做了很大的決心,忽然抬頭,明亮的眼睛裏晶瑩的液體在翻湧。

    兩名審訊員齊齊朝她看去,就見她一字一頓的開口:“有關係,是我殺的她。”

    ——

    “嘭。”的一聲開門聲響。

    正冷著臉和韓天僵持的曹勇,被突然打斷,聞聲轉過頭來,微眯著眼眸看向來人,“什麽事?”

    推門而入的那名刑警,自知舉動有些魯莽。隧又迅速的低下頭,恭敬出聲:“報告,曹副警官,案子有新發現,那個女人說人是她殺的。”

    “誰?”

    “誰?”

    兩道聲音齊齊響起,通報的刑警微微愣了下。隻見曹勇緩緩站起身,輕輕瞟了眼韓天,繼續說:“在哪?帶我去。”

    “是,就在631審訊室。”刑警點頭,轉身就要帶曹勇走。

    身後卻忽然又傳來一聲聲響,“等等,我也要去。”

    曹勇回頭看去,韓天已經麵色低冷的站起身,淺灰色的外套服帖在身上,勾勒出他修長筆挺的身姿。

    他頓了頓,上前兩步,走到二人麵前,再次出聲:“我也要去。”

    “不行。”曹勇直接轉身,踏出房門,對著守在屋外的刑警道,“看好他。”

    “是。”刑警行了個軍禮,抬手攔下跟在後麵的韓天,“對不起先生,你還不能出去。”

    韓天腳步一頓,不耐的抬眸掃他一眼,“如果我現在就要出去呢?”

    守門刑警沒有猶豫,答,“那就是襲警,罪加一等。”

    “我現在還沒有定罪,你們無權扣押我!”韓天眉頭緊緊皺起,臉色陰沉的嚇人,目光卻沒有看向他,而是焦急的望向曹勇消失的方向。

    即使剛剛那個通報員沒有說是誰,但他似乎已經知道答案了,也唯有且隻能有這一個答案。

    “對不起,你現在是重點關注對象,必須聽從安排,如果你有疑問,可以待會在審訊的時候提出來。”

    奈何刑警絲毫沒有動搖,依舊身形不動如山的立在門前。

    韓天不言,抬眸,正式看向他,眉宇間的煞氣隱隱加重,垂在身側緊握的拳頭,似乎隱隱的想要動手。

    “你最好不要動手。”

    一聲平淡的聲音響起,夾著零落的腳步聲。章華單手叉腰、一臉悠然的走過來。高大的身軀往門口停住,黝黑的臉頰上滿是嘲諷。

    韓天微怔,目光掃向他腰間配著的槍支,和他身後同樣高壯的刑警。這樣的場景,無需思索,這個時候動手,最後的下場一定是被一群虎視眈眈的人圍毆。

    沉默三秒之後,韓天終是陰暗不明的轉身,大力的闔上房門,坐回桌前。

    “嘭——”的一聲響,房門在眼前闔上。

    章華好笑的摸摸鼻子,複又將手扣回腰間,輕拍著牛皮槍套轉身:“嗬嗬,還真以為老子的槍是擺設?”

    ——

    “631”審訊室。

    瑩白的燈光下,已經匯集了一眾刑警。

    曹勇推門而入時,正在回答問題的李妃月,淡淡的轉頭看了一眼,接著又低頭,鎮定的出聲:“我說過很多遍了,人就是我殺的,為什麽要懷疑?”

    審訊員沒有回答,反倒是曹勇一把拉開桌旁的椅子,坐下,徑直望向她的眼睛,“說說看,你殺人的動機?”

    李妃月抬眸,剛剛進門的時候光線暗,她並沒有看清他的長相。而現在大剌剌的燈光下,離得這麽近,乍一眼看去,她還是小幅度的被嚇了一跳。

    那道蜿蜒、橫穿整個臉頰的醜陋疤痕,隨著他的靠近,像是活了一般,對著她搖頭擺尾。

    她穆然一怔,收回視線,目光落在桌麵上。卻又覺得說話不看人有些不禮貌,遂又揚眸,祥裝淡定的看向他,實則目光落在他身後的背景牆上,答:“很簡單,我懷孕了,誤以為她是我丈夫帶回來的小三,所以——”

    她說著,習慣性的抬頭看向他的臉,卻一眼看到他的傷疤,突兀的滯住了話。

    曹勇淡然的點頭,背靠向椅背裏,雙手環胸,“你繼續,可以不用看我。”

    “抱歉,我隻是還不習慣。”

    李妃月略微尷尬的收回視線,看向其他人又不妥,索性盯著桌麵,再次出聲,“所以,我情急之下,誤殺了她。”

    她停下,似要證明自己所說屬實,目光望向一邊的刑警。

    那名刑警穆然接到她的視線,以為她是想聽自己的想法,張了張嘴,正欲開口。一側的曹勇卻忽然冷冷的笑出了聲。

    眾人頓時怔住,瞳孔放大,齊齊投去視線。

    認識曹勇的人大概都了解,他們警局的副警官是一個連說話都吝嗇的人,別說笑了,看他們副警官笑是絕對不可能的,除非世界毀滅。

    但是現在,他卻笑了,世界沒有毀滅,天還是亮的。即使那笑並不怎麽多讓人舒服,且看上去嘲諷的意味帶的更多。

    但是其驚悚程度,完全不亞於世界毀滅。

    曹勇斂起笑,一秒切換回麵無表情的僵硬臉,隻一雙低沉幽深的眼,望向對麵的李妃月,“你殺的人?你一個說話都唯唯諾諾,還因為覺得不禮貌,向我道歉的女人,敢殺人?”

    這一番話,他說的極慢,一字一句,異常清晰的在眾人耳邊回蕩。不令人覺得神煩,反倒讓人更加專注的聽他的話。

    李妃月亦是驚慌的抬眸,望向他,“不,你誤會了,這隻是表象的我。”

    “是嗎?”

    曹勇低啞著出聲,頎長結實的身軀忽然站起,站立在她的麵前,“請你記住你現在的話,每一句。”

    他淡淡的說著,像是在提醒她,又像是已經看穿了她的偽裝。隨意淡然的口吻,令李妃月猛然間握緊了拳頭。

    “啪嗒”一聲,他已經推門而出。

    房間內,剩下三名審訊員麵麵相覷,頓了幾秒,複又接著後麵的審訊。

    另一邊烏黑掩飾的鏡像牆麵後,江臨璽雙手環胸,淡淡的看向來人,“替罪?嗬嗬,有意思。”

    曹勇腳步頓住,順著他的目光,望向審訊室裏的四人,“死咬不鬆,態度很堅決。”

    江臨璽沉默,眸光變得低沉深邃,指尖輕扣在桌麵上,一下一下敲打著:“那就如她所願,送她進去。”

    ——

    有人認罪,案子的進程很快。

    即使剛開始的時候,韓天拒絕配合調查,但是因為李妃月,他不得不做,且沉痛、含恨的默認李妃月為他做的一切。

    而審案的時候,李妃月說的話和供詞,雖然皆有紕漏,但致死華紫鴛的手槍上,卻印著李妃月完整的指紋。

    事發當場,數名刑警也都表示有印象,記得當時進屋的時候,手槍是在李妃月手中的。

    種種跡象,即使槍上也有韓天的指紋,但隻要李妃月一口咬定,是韓天與她爭執搶奪的時候碰上的。再加上,韓天請來為自己辯解的律師。

    最終入獄的,成了李妃月無疑。

    隻是,因為李妃月有孕在身,得了取保候審的資格。又是主動認罪,判了延期入獄,待孩子出生之後,處五年有期徒刑。(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