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4章 鬥氣噴薄的騎士

字數:3973   加入書籤

A+A-




    翌日清早。

    馬庫斯早早來到城堡,沒有進門,而是在城堡外麵等待。看著低矮、破敗的城堡,他的心是冷的,或許在想,自己的前途,也如這城堡一樣破敗。

    城堡建造在小鎮西南角的土坡上。

    沒有高大的城牆,沒有高聳的箭塔,沒有落腳的城垛,沒有寬闊的護城河,也沒有巨大的閘門。

    就是一棟大一點的兩層大宅子。

    石頭堆砌的牆壁,已經隱約有裂紋。漸漸地屋頂上,有好幾塊瓦片脫落,不知道下雨天會不會漏雨。

    據說這個簡陋的小城堡,有上百年曆史。珊瑚島還不是伯爵大人的領地時,這裏有過貴族生活,後來破敗了。伯爵受封珊瑚島後,重新修葺了一下小城堡,作為巡視鮮花鎮的別院,隻是從未來住過。

    直到現在,李斯特男爵,入住小城堡。

    而他,昔日珊瑚島騎士團的一名大地騎士,雄心壯誌要在戰場上立功授勳,卻將成為這座小城堡的常客。

    和李斯特男爵一起,守在一條石子路都沒有的鮮花鎮。

    “馬庫斯先生,早上好。”挑著空水桶,準備去鎮上水井打水的男仆湯姆,恭敬的向他打招呼。

    馬庫斯淡淡回應:“早上好。”

    他記不得湯姆的名字了,但是記得他的姓,好像是“豬圈”,十分典型的平民姓氏。便是他自己,也沒有一個貴族般高雅的姓,他姓“車輪”,因為他的祖父是一名馬車夫,天天滾車輪。

    平民就是這樣,逮到什麽姓什麽。

    他羨慕貴族的姓氏,羨慕伯爵的姓氏,鬱金香,多麽高貴的姓氏!他還需要多少努力,才能為自己更換一個類似的姓氏。一切高貴的姓氏,都不是平民可以使用的,鮮花、寶石、金屬……貴族絕對不允許平民輕賤它們!

    不一會兒,陸續有四名身穿皮甲的高個子,來到馬庫斯身後。

    “馬庫斯老師。”四人紛紛打招呼。

    “卡爾、羅姆、格瑞、奧登,你們來了。”馬庫斯一一回應,這四人就是李斯特的扈從騎士。

    扈從騎士並非騎士,隻是騎士的扈從,仆人的一種,負責照顧戰場上的騎士。提槍、牽馬、洗衣、做飯。

    本質上,馬庫斯也是扈從騎士的一種,隻是他是自由民,而扈從騎士是賣身的仆人。

    片刻後,還沒怎麽清醒的李斯特,從城堡有些漏風的大門走出來。早晨的李斯特,換了一身簡練的練功服,素雅的白色,配上他那張令人嫉妒的臉,以及高挑的身材和出眾的氣質,這賣相絕對一流。

    “早上好,馬庫斯老師、卡爾·鐵錘、羅姆·酒桶、格瑞·鐮刀、奧登·鞋墊,還有先生們、女士們。”

    先生們是男仆,女士們是女仆,不管婚否,貴族都可以這樣稱呼仆人。

    就像是男管家不管結沒結婚,都稱呼為先生,女管家不管結沒結婚,都稱呼為太太。貴族的刻板製度,李斯特的身體已經習慣了十六年,本能就會這樣招呼。

    “男爵大人,我們開始騎士修行課。”

    “好。”

    在城堡前方的土丘上,李斯特開始了騎士的修行。他的四名扈從騎士,並沒有學會鬥氣,隻是在一旁打熬身體。

    鬥氣講究血脈傳承,平民中很少有人能學會。

    其實李斯特更覺得,鬥氣是跟營養有關係,連飯都吃不飽的平民,如何能提煉身體中的力量,化作鬥氣。

    貴族之中,隻要勤奮一點,就沒有練不出鬥氣的存在。

    這也是貴族牢牢把持統治地位的原因,有錢吃得飽,修煉鬥氣,掌握力量,壓榨平民,於是更有錢,吃得更飽,鬥氣更強,力量更大,更能壓榨平民。

    早上的牛奶配麵包,為李斯特源源不斷提供養分。

    他在馬庫斯的教導下,不斷練習《基礎鬥氣》,從六歲開始,他都在修煉這本秘籍。可惜收效甚微,鬥氣固然讓他比平民更強大,但比起大地騎士,見習騎士顯得十分弱小,馬庫斯一隻手都能打敗他。

    “神秘的氣息,從未有過的體驗,修行……不知道完成任務後,鬥氣的升華獎勵,會帶給我什麽,莫非是讓我成為大地騎士?”

    感受體內的鬥氣,李斯特勤奮練習。

    整整一個小時,才結束早課。

    “馬庫斯老師,喝點水,休息十分鍾,我們就出發。”李斯特擦了擦額頭的汗,早課還是很累人的。

    老管家卡特已經帶著仆人,端來了補充營養的奶茶。

    四名扈從騎士都分得一杯加了肉末、牛奶、雞蛋的奶茶,捧著奶茶美滋滋的小口小口品嚐,一個小時的辛苦都忘記。

    馬庫斯和李斯特,則多了道甜品,起司餅幹。

    等他們吃完,並換好衣服,貼身男仆托馬斯已經牽來李斯特的馬匹,一匹棗紅色幾乎沒有雜毛的成年馬。這是他十二歲時,珊瑚島伯爵送給他的禮物,那時候還是個小馬駒,現在已經長得格外神駿。

    哼哧。

    棗紅馬打了一個響鼻,然後親昵的蹭蹭李斯特的手臂。

    “火龍,我的老夥計,待在城堡裏憋壞了吧。”安慰自己的坐騎,李斯特一個利索的翻身,騎上去。

    身後馬庫斯和四名扈從騎士,各自騎上自己的馬匹,馬庫斯的是一匹黃灰色的馬,也挺神駿,是他自己坐騎。扈從騎士的馬,都是普通的黃鬃馬,屬於李斯特的財產,隻是分配給扈從騎士喂養。

    “老爺,萬望一路平安。”卡特祝福道。

    “借你吉言。”李斯特清揚馬鞭,火龍馬長嘶一聲,奔跑起來,“出發!”

    騎在最前頭的李斯特,一身貴族才能穿得起的魔獸皮衣鎧甲,輕便透氣,而且比一般的盔甲防禦更好。

    黑色的魔獸皮甲,腰間斜插一把單手劍,還有一頂黑色的魔獸皮盔,頂上插著雄雉的翎羽,格外神武。

    他的扈從騎士,除了自己的武器單手劍、單手盾之外,還要為李斯特抗一把大號的騎士槍,以及長劍、釘錘、連枷等備用武器,和中午的午餐與飲水。

    馬庫斯則除了他喜歡的短槍之外,還有一把弓箭,他是個神箭手。比起大地騎士的身份,神箭手的身份,更能顯現出他的價值。這也是他雄心萬丈,在大地騎士紮堆的珊瑚島騎士團脫穎而出,希望能掙得勳爵騎士的底氣。

    噠噠噠噠噠噠!

    馬蹄踏在厚實的土地上,發出清脆的響聲,不多時已經來到小鎮,李斯特要巡視自己的領地,小鎮是首要。(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