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8章 邪惡的科學家

字數:4364   加入書籤

A+A-




    “老爺,卷福飛走了。”

    “我知道。”

    “您現在的心情一定很不好受。”

    “當然,這些該死的魔獸,下次再抓到,就該直接燉湯!”李斯特重重的抱怨,“我喂它吃喝,放它自由,養了這麽久,依然養不熟,就這樣飛走了。可見魔獸與野獸,確實沒有什麽分別。”

    “汪汪!”狗窩裏的抖森提出抗議。

    李斯特發泄了對卷福的不滿,轉過身來,臉上已經沒有什麽生氣的表情:“卡特先生,荊棘商隊還沒有把母狼狗買回來?”

    “聽夏洛克說,需要聯係鮮花商隊,北穀城並沒有適合抖森……尺寸的母狼狗。”卡特斟酌著用詞。

    “盡快吧,不然抖森遲早憋壞,我發現它最近看馬場那些馬的眼神不對勁。”

    “唔……”

    為了不讓抖森憋壞。

    李斯特隻能使勁訓練它:“抖森,岩石刺!”

    噗嗤!

    一根粗大岩石刺刺穿地表。

    “抖森,多重岩石刺!”

    噗嗤、噗嗤、噗嗤……噗嗤!

    一大群粗大岩石刺刺穿地表。

    “釋放魔法很嫻熟,抖森真是出色的魔獸,李斯特男爵,抖森應該是中級魔獸了吧。”剛睡了一覺的埃爾克森,從遠處走過來,看著抖森,雙眼閃亮,“真是漂亮的大家夥,荊棘嶺之王已經不足以形容它。”

    他已經知道,抖森吃過血脈果實。

    李斯特摸了摸抖森的大腦袋:“在中級魔獸中,應該是非常弱的那一類,尤其是它隻能釋放岩石刺。多重岩石刺勉強算是新魔法,但畢竟隻是岩石刺的疊加,本質並未改變。”

    抖森回過頭,直接伸舌頭舔了一下李斯特的手。

    手上頓時沾滿口水。

    貼身男仆趕忙掏出手絹,遞給李斯特擦手。

    埃爾克森笑道:“它還算不上是成年魔獸,對魔法的領悟並不是很出色,即便我們魔法師,想要精通一種魔法,都需要很長時間去打磨,何況魔獸。隨著年齡的增長,它會自行領悟血脈賜予的力量,引導釋放新的魔法。”

    “但願吧。”李斯特並不糾結,“至少現在的抖森,在珊瑚島上,已經沒有天敵存在。今後,我會訓練它如何適應戰場,幫我斬獲榮耀。”

    “您將和伯爵大人一樣,取得無數耀眼的榮耀。”

    李斯特淡淡一笑:“我也這麽覺得。”

    這不是吹牛皮。

    這叫自信。

    貴族就是要有對榮耀的渴求和自信,謙遜隻會被認為是膽小或者沒有進取心。不管私底下李斯特是怎麽想的,表麵上都要裝作隨時做好準備上戰場,建功立業。隻有這樣,才能讓屬下追隨。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作為一名閱曆豐富的成年人靈魂,再加上前身從小受到的貴族教育,演技這方麵是毋庸置疑的精通。

    表演一番,他問道:“埃爾克森先生,火焰菇魔力藥劑的製作,進展如何了?”

    “正在調配試劑,相信很快就能進入生產環節,火焰菇是一種非常優秀的魔藥,提取魔力製作藥劑,並不困難。”

    “那就盡快生產吧。”

    這幾天,李斯特已經穩固在精英大地騎士階段,他也嚐試過不借助魔力藥劑,繼續修煉。但事實證明他並沒有異於常人的天賦,同樣會受限於鬥氣的瓶頸,無法增加絲毫體內的鬥氣總量。

    通常吃不起魔力藥劑的精英大地騎士,會轉而開始磨練鬥氣運轉的技巧。

    不斷打熬鬥氣運轉技巧,一樣可以提高實力,再通過對鬥氣秘籍的精雕細琢,實力增加不止一點半點。

    一名精英大地騎士,單挑七八名普通大地騎士,不成問題。

    作為有錢的土豪,李斯特並不著急去磨練自己的鬥氣運轉技巧,他如今已經修煉精通兩門鬥氣秘籍《烈焰波》、《火龍鑽》,並且部分精通鬥氣秘籍《多重箭》,另一門鬥氣秘技《魔力之眼》更是大成。

    再配合驪龍馬和紅血劍,個人實力遠遠超過馬庫斯,在精英大地騎士之中,絕對是一號人物。

    若是算上抖森,說不定能跟伯爵周旋一二。

    “應該……可以……吧。”他沒見過天空騎士全力出手,更沒見過天空騎士在戰場衝鋒時的強大,所以,隻能做個估計。

    畢竟,低級魔獸中比較強的,據說都能跟天空騎士過過招。

    抖森已經是中級魔獸,就憑一手狂暴的岩石刺魔法,也能讓伯爵喝一壺。再加上李斯特從旁呐喊助威,不,是戰鬥指揮,周旋一二應當是可以的。

    ……

    領地發展進入正軌。

    並不需要李斯特去刻意做什麽。

    所以他大部分時間,都在自己找事做,十六歲的年輕身體,精力旺盛,要麽枯燥修煉消耗精力,要麽就隻能自己找點事。

    他決定去視察一下定海神珠的製作進展。

    小麥屯的新房子裏,格蘭尼帶著魔法學徒,幾乎過著不露麵的生活,連吃飯都在工作室中吃的。

    在這一點上,李斯特必須承認,格蘭尼要比埃爾克森敬業:“同是魔法師,兩個人好像截然相反,一個傲慢偏執,一個風趣幽默;埃爾克森更擅長交際,格蘭尼則專心工作。另外一點,格蘭尼似乎知識更淵博?”

    如果換一個年輕的土著領主,恐怕會覺得埃爾克森的風趣幽默遠勝格蘭尼的枯燥乏味,但李斯特欣賞埃爾克森的風度,卻懂得理智分析——埃爾克森除了馴鷹手段說得很詳細,其它方麵都很空泛。

    尤其是專業知識方麵,遠不如格蘭尼那麽紮實。

    “男爵大人,老師正在忙,他說請您不要打擾他。”魔法學徒查理,小心的說,生怕老師的脾氣,惹火了李斯特。

    收起思緒,李斯特道:“我隻是進去參觀參觀,並不會打擾你老師,帶我進去。”

    “那……好吧,拜托您小聲一點,老師的工作需要安靜,他最討厭別人打擾他的思路,這種時候,我沒少被他罵過。”

    進了房間內部工作室。

    水晶燈具的光芒,將工作台照亮——格蘭尼有自己的水晶燈具,設計的就像是台燈一樣,很出色的想法。

    桌子上亂七八糟擺放著一大堆的材料和工具。

    旁邊還有很多爐子,上麵煮著一口口大大小小的鍋和盆,裏麵是各種顏色迥異的液體。奇怪的味道混合,聞了之後,讓人說不出的難受。

    格蘭尼伏身在桌前,用細小的刻刀,在籃球大小的黑珍珠上不斷雕刻符文。亂成雞窩的棕色頭發,上麵不知道染了什麽,花花綠綠的。他的魔法鬥篷一樣被染成迷彩服,整個人有種突兀的邪惡科學家氣質。

    完全投入。

    沒工夫搭理李斯特。(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