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騷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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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自然是沒有看見紅袖臉上一副癡癡的表情的。
現在的王生看起來有些狼狽,手上的儒服看起來也有些鍋灰的顏色,最明顯的是,他的臉上有著幾痕炭的印記,看起來有些滑稽。
弄這些飯菜,尤其是用土灶,王生在小時候雖然用過土灶,但是到了他讀高中大學的時候,土灶基本是用來做燒餅那一些的了。
基本是不用做飯的了。
而類似與做燒餅那樣的東西,都是過節祭祀用的,這種東西就是王生想做王生的母親也不會讓他做的。
煮飯做菜用的基本是用電用煤氣的,用不到土灶。
這樣的結果導致,王生對於土灶的使用是有些生疏了,這畢竟已經算是兒時的記憶了。
紅袖看著王生此時小花貓一般的樣子,忍不住捂嘴笑了起來。
看到紅袖臉上露笑,王生也知道自己此時的樣貌沒有多好看。
但王生是男人,男人髒一點又不會怎樣,所以王生用袖子把臉上的印記抹了一下之後,也就不見怪了。
他現在的注意力是放在一個紅色的漆碗上麵的。
此時這個大概一巴掌大小的漆碗上麵都是菜肉。
生菜炒肉絲,加上一點簡單的調味料,看起來倒也是色香味俱全。
說起來,這個時代的菜大多是煮的,像是菜羹那些,炒的菜反而是很少。
紅袖吃過很多種菜,現在看到這炒的菜,心中不免好奇起來了。
這炒的菜,能吃、好吃嗎?
紅袖心中有些疑問,而此刻她看到王生臉上的炭灰印記非但沒有被王生擦幹淨,反而是讓整張連都成了灰蒙蒙的顏色了。
於是紅袖上前一步,用手帕將王生臉上的炭灰擦了擦,整個過程仿佛是排練好無數遍似的,沒有一點的突兀。
王生本來心中充斥著做完菜的淡淡喜悅與成就感,畢竟用這土灶燒出來東西,這難度就有些大了。
但是被紅袖用手把臉上的汙漬擦幹淨之後,王生心中卻是有了另外的一種感覺。
紅袖臉上也微紅,在紅袖做完這個動作之後,兩個人都安靜下來了。
氣氛,好像又變得尷尬起來了。
“哈哈哈。”王生尷尬的笑了笑,倒是稍微緩和了一點。
尷尬的笑了一下之後,王生端起漆碗,而紅袖也是把手伸回來了。
“姑娘,我們到堂屋去看看我這菜做得怎麽樣吧。”
王生雖然對自己的菜有很大的信心,但是現在畢竟時代不一樣了。
哦。
不僅僅是時代不一樣了,像味精那樣的東西也是在這個時代也是沒有的。
而那所謂的鹽,很粗,而且不是潔白的,還帶有一些淡淡的黃色。
應該是提純的時候沒有提純幹淨。
如此配料,加上土灶,這東西能成什麽樣子,王生心中其實還是沒有底的。
把廚房略微整理一下之後,王生與紅袖也到了堂屋裏麵去了,王生從堂屋的廚盒裏麵拿出了兩雙筷子,一雙遞給紅袖,一雙給了自己。
“嚐嚐,看味道怎樣。”
說出這句話的時候,王生已經是吃了一塊肉了,味道倒是不錯,當然,與後世那種酒店的菜比還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畢竟這配料實在是太少了。
酒店裏麵的廚師或許有兩把刷子,但是你家裏掌勺的人做的菜不見得會比他們差,當然,前提是你家有酒店那麽多的配料的話。
在這個時代十多天,王生每天基本上吃的都是菜羹燒餅,或者是小米粥燒餅。
當然,這樣的夥食在這個時代算是不錯的了。
但王生畢竟是後世來的。
入奢容易回簡難,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要王生一輩子吃兩樣菜,不可能。
所以對於菜係的開發,王生覺得要給這個世界出一份力了。
紅袖拿起筷子,夾了一片菠菜上來。
此時的菠菜翠綠欲滴,騰騰的熱氣,發散著讓人嘴饞的味道出來。
這種東西光是看就讓人很有味道了,更別說是吃了。
待紅袖入口的時候,眼睛也是亮了起來。
紅袖也很少,或者說是沒有吃過這種炒的東西,現在吃起這個東西來,頓時就感覺到了一種很奇妙的味道。
這種味道,很好吃,而且和紅袖之前吃過的那些東西不一樣。
看到紅袖臉上的表情,王生就已經知道自己想要的答案了。
看見自己做的飯菜被別人如此享受著吃了下去,王生心中要說沒有自得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公子,這菜和妾身之前吃的都不一樣,它裏麵雖然沒有太多的汁水,但是味道卻是很好。”
味道好,那自然是正常的事情,王生臉上一笑,說道:“好吃就好,好吃就多吃一點,對了,這菜你學會了沒有。”
學會了沒有?
紅袖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公子,剛才我隻看了一遍,現在忘得差不多了....”
臥槽!
貴人多忘事啊!
其實紅袖之前一直在看王生,並沒有注意王生的手法和步驟。
王生在心中猛翻白眼,嘴上卻是不以為意。
“沒事,一遍不行,就兩遍,兩遍不行,就三遍,做到行為止!”
“嗯!”
紅袖用力的點了點頭,眼中卻是有著幸福和開懷的神采。
若是生活一直都是這樣的,那該有多好啊....
正當王生與紅袖在吃著菜的時候,家中的院門卻是被人敲打著了。
砰砰砰。
砰砰砰。
王生眉頭一皺,旋即想到了什麽事情一般,臉上也是露出笑容來了。
“姑娘,你先吃著,我去去就來。”
紅袖點了點頭,看著王生小跑出去,臉上卻是露出了一個依戀的表情。
王生說是去去就來,還真的是去去就來。
當然,再次回來的時候,王生手上已經是有一把劍了。
這把劍不是特別的長,但卻是無比的騷氣。
是真的騷。
而且是那種臭美的騷。
這把劍顏色豔麗,上麵鑲嵌著許多寶石一類的東西,看起來倒是價值不菲。
但拿在身上,真的很騷氣。
果然,酒仙的審美和我們平常人的審美不一樣。
王生要是帶著這把劍出門,絕對會是全場的焦點。
走在路上的回頭率百分之百。
曹衝嘴角抽了抽,他貌似是被劉伶給坑了。(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