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掌上明珠副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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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上一章的內容已徹底調換,建議先看上一章。
作者君知道怎麽了,原來是某親戚來了qwq娘親欸,好痛!說好的五天後來,你為什麽要提前啊!
所以明天作者還是會更新,但是字數不保證,姨媽期過了會補上qaq
有孩子不喜歡這個世界,作者也隻能哭唧唧地表示,卡文卡得很銷魂,也想快點結束這個世界。
這裏是皇城腳下最繁華的酒樓, 醉仙樓。該酒樓所在的街道人來客往、買賣興旺。
蹲在醉仙樓台階下要飯的乞丐小子, 眼裏盯著人來人往, 道:“喂, 你當真不回去?”
旁邊另一個身量更小點的乞丐抱著膝蓋,身前也擺著個破碗, 表情頗為認真地點了點頭, 又把前來拉他回去的仆役打回去。
開玩笑, 秦阮玉性格軟好欺負,就算有怨氣, 也隻敢藏在心底,委屈一段時間後就自個消化了,上輩子秦府也發生這茬的時候,秦阮玉被人好好哄了一遍後, 就乖乖回去了。
不過他季海衡可不是一個隨便任人搓圓捏扁的人物,在回去之前也非得把秦府的名聲攪臭不可。
於是秦府的仆役一來拉他, 他就哭, 一雙又黑又亮的眼睛含著一泡眼淚,那些人一靠近他,他就狂掉淚珠兒,哭得驚天動地,活跟回去後就會被那群姐妹們生吞活剝了一樣。
哭著的時候還手腳並用,拳頭狠砸在那些膽敢強迫他的仆役身上,但那捏起來的拳頭實在小,在旁人看來, 就跟打在棉花身上似的,但那些個下人卻一臉吃痛,不敢再拉。但也不想任由這主兒繼續在外麵胡鬧,畢竟這主兒發作,偏偏好巧不巧地選在人流最多的醉仙樓主街發作,路過的有平頭百姓也有不少上流社會的成員,一個個看熱鬧不嫌事大。
很快,秦府小少爺當乞丐的消息就跟長了腳一樣飛滿了全皇都,成了別人嘴裏津津樂道的談資。別人都當這個秦少爺瘋了,寧願當乞丐也不願回去當個富貴少爺,為什麽瘋的原因就很值得深究了。
仔細一看那傳聞中的小主人公,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上麵還打著紅的綠的補丁,落魄的小模樣看著實在怪可憐,嘴裏那要飯的台詞也喊得順溜,看來是被逼得沒法了,有好日子過誰想要飯啊?
百姓們交頭接耳,直道這場戲可真好看,平素端正的秦家後宅扯出一大堆齷齪事,據說一群好姐妹為了一個外來的男人大打出手,逼得未及弱冠的庶出小少爺嚇得哭著逃府,數日不肯歸家。
也有不少人是見過秦阮玉曾經的模樣,長得漂亮,小臉俏生生、氣質仙淩淩,結果現在可好,一個天然貴氣的小公子轉眼間就成這幅模樣了,嘴裏還大聲哭著:“姐姐害我!姐姐害我!” 眼淚幾乎糊花了臉,看著比實際年齡還小,大家都唏噓不已,這有十三沒有?造孽哦!這高門府第裏就是多齷齪,一點也不給庶子活路!為了個外人欺負庶弟是個什麽事啊!
外麵流言紛紛,說實話秦老爺也很氣,但他更氣的是,什麽時候秦家變得那般烏煙瘴氣,那些個清白姑娘一個個花枝招展,穿得跟個勾欄紅牌一樣!
秦老爺承認,他是不喜歡阮玉兒,他最後悔的是,他當初遂了阮玉兒娘親的臨終願望,給阮玉兒取那破名!結果性子還真的跟女兒家的繡球一樣軟!這也是他不喜這孩子的緣由,一點野心都沒有,一點都不像他的種。
就算再不喜,好歹也是他的骨肉,雖然是庶出的,但手心手背都是肉,指甲蓋的肉也是肉。
但他就入個仕、當個官,那孩子就跟雨後春筍一樣蹭蹭蹭往上竄,他這個當父親才想起要糾正他的軟乎性子。剛端起嚴父的架勢,結果“讓為父來教你人生道理”的架勢還沒擺完全,孩兒就已經跟他脖子那般高了,性子徹底也拗不過來,醉心詩畫,旁的一律不管,反正他孩子眾多,這個倒了再扶其他的便是,他就徹底放棄這個庶子,聽之任之去了。
結果竟然鬧出這樣的事出來,他怒不可遏,不喜歡不代表不了解,他還是比較了解阮玉兒那脾氣。
說那孩子會傷人,他可不信,他年紀大了不代表他糊塗,按阮玉兒的性情,估計踩死隻螞蟻都要淒淒怨怨地寫首悼亡詩,這樣軟趴趴的性子怎麽會去傷人?就算真的被逼急了傷人,那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胳膊小腿能有什麽力氣?
麵對滿麵怒容的秦老爺,那些姊妹們支支吾吾地說不出話來,自然惹得秦老爺更加勃然大怒,堅定了絕對是這群刁女把人欺負狠了,讓那孩子徹底寒了心,要不然以阮玉兒那性子怎敢那般倔?
嫡長女流了孩子,現在還沒醒,庶子又被嚇得不敢歸家,秦老爺氣得心煩意亂,正巧遇上被他派出去找人的下人們也無功而返,他更怒了,氣急敗壞地張口破罵:“一個孩子,你們都抓不回來!簡直飯桶!誠心讓全皇城的人看咱們秦家的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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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好好一個做生意的酒樓門口蹲著兩個乞丐,實在有礙觀瞻,但店裏那些年輕機靈的夥計這次也不敢跟往常一般隨意趕人,因為這乞丐又不是普通乞丐,是秦府的小少爺,他們哪有那份膽量隨意趕人啊,隻能受著。
而且樓裏那位貴氣的爺兒也擺明了態度,讓他們不準趕,誰敢跟閻王爺過不去?隻得眼觀鼻、鼻觀口就當視而不見了。
不是所有人都同情感歎秦家小少爺命運淒慘的,還是有人肚裏冒壞水兒,想趁機捉弄一下傳聞中可憐癡傻的主人公,於是便往對方的碗裏丟了個餿掉的饅頭,剛一丟過來,路過的行人便紛紛退避,沒辦法,這饅頭餿的氣味也太大了,這得是餿了幾天啊?都生黴了!
這樣糟糕的嗟來之食,給乞丐,乞丐都要嫌。這秦家小少爺也是可愛,傻呆呆地看著碗裏的饅頭,不過餓極了也露著嫌棄的眼神,充分演繹了一個流落街頭有家不敢回的棄子形象,看得人唏噓不已,已經有好心的阿婆落下眼淚了,哪個喊著金湯匙出生的少爺願意吃這種苦,可見這秦府實在欺人太甚。
突然,醉仙樓窗門飛出一個香噴噴的雞腿,隻好掉在那碗裏,偏偏還把那臭饅頭彈開。
“啊!是雞腿!”別說秦阮玉,旁邊的小乞丐饅頭都直了眼,哧溜了一下口水。
想起還在演戲,季海衡做出一副小餓鬼的模樣,一雙烏溜溜的眼睛做出渴望的眼神,動作虔誠地拿起那個雞腿,剛張口欲咬。
下一秒,雞腿被人搶走,乞丐“饅頭”狼吞虎咽地啃著,沒辦法,他也已經餓了好多天了,從來沒吃過雞腿的他餓昏了眼,道:“我幫你解決這個雞腿!”
雞腿被搶走,秦阮玉眼帶控訴,饅頭道:“你別這樣看我!我這是為你好,你吃多了要胖,胖乞丐是要不到錢的!”一邊吧唧吧唧地吃,一邊還補充道:“你已經不是秦府的少爺了,你現在是一個乞丐,你得學會適應你的新身份。”
路人更同情了:天哪!好生可憐!當了乞丐,也受同行欺負!
結果,那醉心樓裏又飛了幾個雞腿出來,還是接二連三地飛出來,在外人看來,簡直就像是在下“雞腿雨”,這裏是皇城最繁華的街,行人多,乞丐自然也多,瞬間有五六個乞丐撲了過來,搶奪雞腿,不少窮人也加了進來,場麵頓時混亂起來。
包括季海衡在內的人都吃驚地瞪大了眼睛,似乎心有所感,他抬頭望了望樓上的窗口,隻看到一截火紅的袖子,在風中輕飄飄吹著。
當他的心瞬間跳得極快,他咻地一聲從台階上站了起來,不顧自己一身髒兮兮的叫花子打扮,興衝衝跑進酒樓,嚇壞無數樓中貴客,再噠噠噠一口氣跑上了二樓。
甫一上樓,便對上了一雙墨玉般漆黑明亮的眼睛,對方慵懶地披散著黑鴉般的長發,一身紅衣,眉宇間英氣飛揚,好看到了極致,對著他,薄唇輕勾,撩人心弦。
近了反而怯了,又被那容貌驚到,小少年的麵頰泛起酡紅,那雙又黑又亮的漂亮眼睛卻帶著盈盈的水意,像是被拋棄過的小寵物,被主人重新撿回來般,帶著怨氣和委屈,但還是選擇小心翼翼地接近他。
又想了想對方在秦府的處境,江殷的心頭好一陣心疼,既然秦府不要他,那他便接手是了。
將人拽到身邊,江殷收起平時的狠戾,道:“小東西,你是不是心悅於我?”為眼前的小少年擦去眼淚,一點也不在意對方此刻髒兮兮的模樣,一點一點的拭去。
漸漸擦拭出了一張精致的小臉,粉雕玉琢,眸光跟水浸過似的,看著可憐又可愛。聽到問話,對方點了點頭,生動的小模樣天然而不作偽。
“若本王沒有這幅皮囊,朝夕相處,你可會膩?”他繼續輕笑著,捏了捏對方挺翹的鼻尖,隻感覺自己抱著這小家夥,心情便飛揚了起來。
“不膩不膩!”小家夥搖著頭,一張嫣紅嫣紅的小嘴吐露致命的愛語:“不論你有沒有這這幅皮囊,我都心悅於你。這天下之人,都沒人及得過你。”
這可是大實話,他們早就彼此糾纏過多少世了,也都見過彼此白發蒼蒼的模樣,當人老了,誰還會去計較那張臉。前幾輩子都是對方來找他,這輩子就換他主動。
這出自少年口中的情話,就跟曆史上那“若得阿嬌作婦,當以金屋貯之”般孩子氣,卻透露著無比的認真,襯得那張秀氣的臉煞是動人,成功取悅到了江殷,他也認真地道:“那你就一輩子留在本王身邊可好?”
少年迫不及待地點了點頭,嘴巴還微微噘起,踮起腳尖想抱住他,奈何彼此身高差不是一個腳尖可以彌補的,少年喪氣地放棄了。
這可愛的小動作,惹得江殷當場失笑,主動俯身去親親這個討人喜歡的小少年,對方顫顫地閉上眼,唇齒纏綿,似乎他們本該這樣相處。(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