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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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瑜麵無表情地重複:“和我結婚,我們共同承擔孩子的撫養權。”

    “你是不是腦子燒壞了?”我不可思議地看著他。

    隻見他指了指自己的腦袋道:“這兒確實經常不作為,但此刻我很清醒。賈如,你試想過上到法庭的局麵嗎?我無所謂,你本身就是律師也肯定身經百戰不怕麵對法庭,那麽米粒呢?我問過馮舟,說法官會考慮孩子的意願,勢必會讓米粒也站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和律師的詢問,這個場景你設想過嗎?”

    心頭一震,這個問題我沒有深思過。

    因為——“你不懂法嗎?米粒這麽小,法官怎可能讓他上法庭。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孩子至少十歲以上法官才會征求意願。”

    哪料周瑜卻道:“婚姻法確實是有相關規定,但如果辯方律師提出有可疑點呢?”

    “什麽可疑點?”

    他笑了笑道:“我就是隨便舉個例,馮舟擅長打這類官司,是她先提醒了我才有此考慮的,可見之前肯定也有過類同的情況出現過。總之米粒是我兒子,我勢必是要參與他的人生,哪怕你是他母親,也無權阻止我對孩子的權利。若成,戶口本上米粒父親的那一欄填我的名字;若不成,那就通過你擅長的法律手段達成所願吧。”

    在法庭上麵對律師的再多刁難我都不怕,但是米粒那麽小,就要他麵對法官的審問以及父母的選擇,何其殘忍?

    我咬牙切齒:“你口口聲聲稱自己是米粒的父親,卻將米粒往法庭上推,你於心何忍?”

    “所以我才提出結婚的提議,這不正是雙贏的結果嗎?既可以免去米粒受驚,又可以讓我名正言順地成為米粒的爸爸。”

    我的氣怒在瞬間被壓製,盯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問:“那你對我的怨憤呢?你之前說我欠你兩條命,現在你說要跟我結婚,就不怕你母親泉下有知?”

    周瑜麵色一沉,“不要提我媽。”

    我挑了眉,“既然談到結婚,怎麽能不提你媽?當初我跟你草率領了證,事後你家人中屬你媽最為反對,至於反對的原因,其實你不該來問我,而是回去問你的家人。另外,你跟我提結婚,你家人同意了嗎?”

    “這些你都不用管,隻要給我明確答案就行。”

    我直接起身而走,來到門邊時回眸看他,“周瑜,當初我便是不顧後果的與你領了證,但最終卻硬生生地被逼著過年時離了婚,你認為我還會重蹈覆轍嗎?”

    拉開門走了出去,環視店內不見棠晉與馮舟身影,徑直走出了店門。

    卻在走出門時手機忽響,我低頭劃過屏幕放到耳邊,周瑜在那頭隻說了兩字:“你會。”

    心尖抽了抽,我摁斷電話。

    看見路邊兩道身影並肩而站,隔著一臂的距離,馮舟側了頭看著棠晉時,眼睛裏有光。

    周瑜原本在我眼中渾身都是光,可突然好像黯淡了成了宇宙裏的塵埃,再努力想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麽也想不起來。到這時才恍然而悟,那其實是看著他時,我眼裏的光。

    回去的路上棠晉沉默了一路,到了事務所才來問我與周瑜的談判進展。

    “結婚?”難得棠晉臉上也露出了意外。

    我聳聳肩,表示事實就是如此荒唐。

    棠晉看我的眼神變得很微妙,“不會zhou的動機是這吧。”

    我沒應這話,周瑜的動機是什麽到此時已經不重要,關鍵是我的軟肋被他牢牢抓在了手心。這個局我沒法破,因為涉及到米粒,我不可能讓米粒真的去到法庭上的。

    就這問題我甚至還特意征詢了棠晉,他說從原則上有婚姻法規定是不會傳訊年齡太小的孩童,但如果有特殊情況是會例外的。比如,家暴。

    聽見“家暴”兩字我震了震,眉宇緊蹙而起了看向棠晉,“你的意思是……”

    棠晉朝我點了下頭。

    即使婚姻法上有規定孩子必須要十歲以上才有能力向法官表達意願,但是如果律師往家暴一類的方向去靠攏的話,米粒勢必還是要被傳訊到法庭。

    等於是如果跟周瑜把官司鬧到法庭上,那麽就必須冒著米粒會受傷害的風險,而這是我最不想見到的事。

    晚上去接米粒的時候,我忽然問:“米粒,你想要有個爸爸嗎?”

    米粒反問我:“不是已經有爸爸了嗎?周叔叔就是啊。”

    “那你希望他當叔叔還是當爸爸?”

    米粒歪著腦袋想了想,不太明白地來問我:“叔叔和爸爸有什麽區別?”

    我有些被他難住,這個要讓我怎麽區分?“叔叔就是朋友,爸爸是……”卻聽米粒突然截斷我道:“我知道了,爸爸就是要跟我們住在一起,那我要周叔叔當爸爸。他可以陪我一起搭機器人,上回他答應和我一起做風箏的呢,也沒見他人。”

    蹙了蹙眉,結婚就是要住在一起……

    不知道是不是血緣親情的關係,米粒對周瑜有著不同常人的親膩,而周瑜又投其所好,私下裏瞞著我偷偷聯絡了不知多少次。現在想來,這個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預謀的,他早已經把米粒的心給收買了。

    是我對他不防備,被那假象給騙了。

    回到家我去放熱水準備東西給米粒洗澡,拿好後回走到客廳要去叫米粒,卻聽見他正樂滋滋地在對著電話手表說話,無疑跟他通話的人正是讓我咬牙切齒的那位。

    “媽媽說讓你當爸爸。”

    第一句話聽到就讓我瞪眼,我幾時跟他這麽說了?而那手表裏傳來的嗓音懶洋洋地在問:“哦?你媽媽是怎麽說的?”

    米粒沒發現我站在身後,手舞足蹈地開始形容:“就是媽媽去外婆家接我的時候問我想要爸爸嗎?我說我已經有周叔叔當爸爸了,她又問我叔叔和爸爸的區別,我回答她爸爸就是要跟我們住在一起的,叔叔,你當了我爸爸後會和我們住一起嗎?會陪我一塊做機器人嗎?”

    我簡直哭笑不得,米粒把我跟他的對話完全搞反了張冠李戴,而某個人的回應更可惡:“要住一起啊,有點困難哦,你媽媽估計不會同意。”

    米粒失望而道:“啊?我們幼兒園的小朋友的爸爸媽媽都是住一起的啊,為什麽你和媽媽就不能住一起呢?媽媽為什麽要反對啊?”

    “這個要問你媽媽。”

    我磨牙開口:“周瑜,你能不胡亂教孩子嗎?”

    結果手表裏直接傳來嘟聲,他在那邊給掛了!米粒愣愣地看看我,又再看看手表,第一反應是往身後縮,“媽媽,我以後再也不跟叔叔打電話了。”

    心頭一頓,米粒還記得上次我生氣奪走他手表的事,潛意識裏就判定我反對他跟周瑜私下通電話。所謂言傳身教,當真是大人的一言一行都深刻影響著孩子。我蹙了下眉立即舒展開,走過去撫摸了下他的頭道:“別害怕,媽媽不反對你跟叔叔打電話。上回是媽媽不對,不該奪走你的手表的,你看後來媽媽不是還給你了。”

    米粒點點頭,卻問:“那媽媽你會同意叔叔跟我們一起住嗎?”

    問題又回到這上麵來,我不至於應付不了孩子,轉移了話題稱要洗澡了就糊弄過去。安排了米粒睡覺後,手機上有兩個未接電話都來自周瑜,還有一條短信。

    短信很簡潔:是不是可以準備婚禮了?

    我拿手機的手指緊了緊,凝了半響快速打字:不用婚禮,直接領證就行了。

    確實我有在借著米粒傳話,要我親口向他妥協做不到,引導了米粒把自己的意思傳達給了他。盡管米粒傳話傳的顛三倒四,讓我欲哭無淚,但主要意思也就是那了。

    不知道他是在想怎麽回我,還是手機不在身邊,在我短信發過去後足足隔了五分鍾才收到他的回複,就兩個字:也行。

    心頭滑過的情緒我不想定義為失落,隻是整夜都沒睡著,一直輾轉反複到天亮。

    起身漱洗完了去廚房想給米粒做早餐,可翻遍冰箱除了速凍的餃子外什麽食材都沒,這才想起自己本來打算昨天去超市填補食材的,可後來給忘了。

    速凍的餃子不打算煮給米粒吃,我隻能喊外賣。

    時間還早,準備再過半小時去叫醒米粒,門鈴響時以為是送外賣的,可門開後我不禁側目,周瑜竟站在門外,還一身筆挺的正裝。蹙了眉麵色不善而問:“你怎麽來了?”

    “昨晚不是說好了去領證嗎?”

    我頓了頓,“什麽時候說是今天了?”

    “今天跟明天有什麽區別,你難道還相信那什麽黃道吉日?擇日不如撞日,我把戶口本也帶過來了。”他說著還抬手晃了晃,正是拿著戶口本。

    我咬了咬牙:“我信。”

    周瑜拿出手機搗鼓了一會,翻過屏幕給我看,“今天剛好是好日子,宜嫁娶。”

    我看那屏幕上,他還當著搜了黃曆出來。

    “米粒呢?今天不是周一要上學嗎?”隻見他朝門內探了探頭後問,正在這時他身後的電梯門開了,外賣小哥拎著東西走了出來,看見我們後詢問:“請問是哪位點的單?”

    我出聲示意:“是我。”

    正要從外賣小哥手上接過袋子,卻被旁邊伸出的手先一步劫下,外賣小哥不疑有他,遞了袋子就轉身走回了電梯。於是,周瑜堂而皇之地越過我走進了門,嘴裏還故意問:“怎麽大早上的喊外賣,你不會做早餐的嗎?”

    對他的挑釁我權當耳旁風吹過,既然人已經進了門,要再趕出去除非是大動幹戈。想想也沒必要,今後總歸是要在同一屋簷下生活的,抬頭不見低頭見,不可能次次都大動幹戈。(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