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地下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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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曉雲帶著王大胖,走到了一間小酒吧門前。

    王大胖看著酒吧前寫著“秀吧”兩個大字,不解問道:“曉雲,這是什麽酒吧?在這個酒吧裏麵,真的能找到有潛力的歌手嗎?”

    “這是一個以地下樂隊演出為主題的酒吧。”莫曉雲解釋道,“是我以前的一個同學開的。至於能不能找到有潛質的歌手,就要看你的運氣了。”

    “地下樂隊?”王大胖愕然問道,“什麽是地下樂隊?”

    “你呀。”莫曉雲哭笑不得,“身為經紀人,卻連這點常識都不懂,別急,待會我介紹我的同學給你認識,讓他慢慢告訴你吧。”說罷,就領著王大胖,走進了酒吧。

    此刻,酒吧內部早已人滿為患,百餘名年輕人把有限的空間塞得滿滿當當,等待著地下樂隊聚會演出的開始。王大胖心中暗驚,原來地下樂隊也會這麽受歡迎,尤其是受到年輕人的歡迎。正思忖間,莫曉雲已帶著他走到一人麵前。

    “海波。”莫曉雲對著一名二十出頭,頭發淩亂的年輕人打招呼道。

    “曉雲?”年輕人驚喜道,“什麽風把你吹來了?你不用幫你爸打理餐廳生意嗎?”

    “我最近在一間小經紀公司當助理。”莫曉雲甜笑道,“讓我介紹一下,這是我的老板王大胖,這是我的舊同學黎海波。”

    王大胖當即伸出右手,跟黎海波友善地握了一下。

    “海波,我老板對於什麽是地下樂隊一無所知,你曾經是一名地下樂隊的成員,你就向他解釋一下地下樂隊的含義吧。”

    “好,沒有問題。”黎海波淡淡一笑,從容解釋道,“地下樂隊這個詞其實已經用了許多年,但概念其實還不是很明確。但可以肯定,‘地下音樂’不是流行音樂,不是主流音樂。通常的情況是我們把它等價於‘搖滾音樂’或‘新音樂’。而地下樂隊就是演奏這種地下音樂的樂隊。”

    “嚴格說來,”黎海波補充道,“地下樂隊是一種運作方式,非主流,非商業,很少有人知道,也不宣傳,也不正式發行唱片。這樣的樂隊往往是一種自娛自樂的形態,他們需要的隻是一個舞台。我以前就是一支地下樂隊的樂手,我深深明白舞台對於地下樂隊的重要性。我之所以開這間酒吧,就是為了給他們一個展示自己的舞台。”黎海波說到這裏,語氣中竟帶了點唏噓。

    “地下樂隊難道不願意出專輯嗎?”王大胖訝然問道。同時心道:若果他們都不希望自己出專輯,走向大眾,那自己簽下他們來又有何用?

    “當然不是。”黎海波搖頭道,“當中也不乏地下樂隊願意與經紀公司、唱片公司簽約,發行唱片,從‘地下’走上了‘地上’,搖身變成大牌的樂隊;而有的則加入了‘北漂族’,堅持著自己的**;有的則正慢慢退出屬於自己的舞台,為了生計而奔波……這就是所謂的人生百態吧。”黎海波搖頭歎息道。

    “從地下變成地上,真的能成功嗎?”王大胖撫摸著下巴,疑惑道。

    “當然可以。”黎海波點頭道,“要知道,所謂的主流音樂與非主流音樂,其實都是相對而言的,並沒有明顯的界線。非主流的音樂紅了,也就變成了主流音樂。同理,主流音樂不紅了,也會變成非主流。”

    黎海波的話讓王大胖頗有觸動,突然,人群中傳來了一陣尖叫聲,原來已經有樂隊登上了舞台,開始了正式演出。強烈的節奏和跳動的音符瞬間淹沒了整間酒吧,所有的觀眾開始撕心裂肺地呐喊、尖叫,肆無忌憚地跑著、跳著。王大胖也忍不住受到現場氣氛的感染。

    酒吧的舞台比地麵高出大約二三十厘米,一排桌子把演出樂隊和觀眾隔開,當酒吧內原有的平靜被音樂和**攻陷時,現場失控,這排桌子就顯出了它的作用。

    一支兩人樂隊上場時,現場的氣氛迅即達到了高潮。主唱的那名男子唱到最後時,竟然爬上了桌子,背身一躍跳到了人群中,台下的一雙雙手臂把他托起,傳遞著。

    “這是?”王大胖吃驚道。

    “這叫‘跳水’。”黎海波淡淡解釋道,“隻有他們熱愛的樂隊主唱才有資格享受這種待遇。”

    “這支樂隊叫什麽名字?”王大胖對這支兩人樂隊起了興趣。

    “這支樂隊名叫ds樂隊。”黎海波介紹道,“主唱,就是短頭發身材魁梧的那一個,名叫丹尼斯,今年20歲。彈吉它,長頭發比較瘦小的那個名叫史蒂芬,今年19歲,兩人剛從華崗藝校畢業,以在酒吧駐唱為生。怎麽樣?有興趣嗎?我也覺得他們的實力不錯,你如果想要簽約的話,最好盡快把他們簽下來,不然被其他經紀公司搶簽了就後悔了。”

    王大胖忍不住打開慧眼,想看看兩人的藝能屬性。認真瀏覽了他們的各項數據,王大胖覺得他們的數值的確不差,尤其是歌藝,更突破了四百,這對於一名未簽約的藝人來說,已算非常厲害,隻要好好訓練,必然能有進一步的提升。

    “這個……”王大胖托著下巴,臉上露出深思的神情。畢竟這是關係到公司今後發展的問題,他必須好好思量一下。

    “海波,能幫我們引見一下嗎?”莫曉雲插口問道。

    “沒問題。”黎海波打了個ok的手勢。

    “先跟他們談談,看他們有沒有簽約的意向再說吧。”莫曉雲提議道。王大胖覺得有理,點點頭,遂跟著黎海波,走進了後台。

    “丹尼斯、史蒂芬,我跟你們介紹一下,這是大胖娛樂經紀公司的老板——王大胖,這是他的助理莫曉雲。”黎海波介紹了雙方認識。

    兩人打過招呼後,史蒂芬訝然道:“莫曉雲?難道你是莫叔的女兒莫曉雲?”王大胖一愣,原來莫叔在唱片這一行還真有點名氣,連這隊地下樂隊也聽過他女兒的名字。

    得到對方確認後,丹尼斯問道:“不知兩人找我們有何事?”

    “是這樣的。”王大胖朗然道,“我見到兩人的潛質不錯,不知你們有沒有興趣向演藝圈發展?如果有興趣的話,不妨考慮一下我們公司,雖然我公司現在隻不過是一個小公司,但娛樂圈各種人物,我都認識不少。隻要你們有了足夠的實力,我保證你們日後能大紅大紫!”

    丹尼斯跟史蒂芬兩人互相對視一眼,丹尼斯沉默了片刻,這才道:“我們都有一個心願,就是希望能出一張團體專輯,讓大家都聽得到我們的音樂,如果你有辦法為我們出唱片,我們願意簽約。”

    “這個絕對沒有問題。”王大胖拍胸道,“要知道,我跟emi的鄒映彤有一定的交情,隻要你們歌唱得夠好,我保證當今樂壇的王牌專輯製作人肯定願意為你們製作專輯。”

    兩人小聲討論了一陣,丹尼斯答應道:“好吧,隻要你能幫我們出專輯,我就跟你簽約。”

    “至於簽約金方麵……”王大胖欲言又止。

    “這方麵好說。”丹尼斯道,“我們的目的是要出唱片,錢多錢少我們不是很在乎。就一人十萬,一共二十萬,這是最低的價錢了,你滿意吧?”

    “好。”王大胖點頭允諾。一份合同,隨即出現在王大胖麵前。

    藝人基本資料:丹尼斯,20歲,10月14日生,天秤座,身高184cm。史蒂芬,19歲,9月1日生,**座,身高180cm。兩人組成ds樂團。

    經曆:曾在酒吧駐唱。

    專長:唱歌。

    合約期:三年。

    簽約金:二十萬。

    藝人分紅:百分之二十

    目標:出一張團體專輯,打響ds樂隊的名號。

    王大胖仔細看了一遍,甚感滿意,當即簽下了兩人。

    他想了想,對莫曉雲道:“曉雲,明天是憲哥第一次主持《超級星期天》,我一定要去看看,你今天回公司先為他們準備好位置,明天再帶他們去參觀公司,安置好他們。”

    “好的,老板。”莫曉雲乖巧地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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