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相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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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胖拿著兩大瓶可樂跟一份薯條,惴惴不安地坐在麥當勞門旁的長椅上,不時左右張望著,心中既是充滿期待,又是猶豫惶恐。

    此刻的他,上身穿著一件黑色的彪馬運動襯衫,下邊則是一條象征著個性與時尚的李維牛仔褲,如果他的體型是標準勻稱的話,說不定會惹來不少女性欣賞的目光,不過,他現在吸引到的目光雖然也是極多,卻大多是包含著嘲笑與譏諷。

    原本是貼身的彪馬襯衫,卻被他的一身肥肉撐得快要爆裂,而那條本該是舒適的李維牛仔褲,也同樣被他的肥腿繃得筆直。

    這樣一個滿身名牌的胖子,坐在紅頭發白臉孔的麥當勞叔叔塑像旁,一人一像相映成趣,確實很難不惹人注目。

    本來,王大胖是鼓著他一生人當中最大的勇氣,穿上他衣櫃裏最好的名牌衣服,來到這裏的,然而,當他看到來來往往的人們那好奇嘲弄的目光後,他又猶豫了。更新,更快,盡在16k,,手機訪問:全文字閱讀讓您一目了然,同時享受閱讀的樂趣!

    “我來這裏到底算不上對?如果校花看到在網上一直跟她說話的人,竟然是學校裏她一直都沒有注意過的胖子,她會有什麽反應?裝作不認識我,馬上掉頭就走,以後在網絡上再也不跟我說話?即使她願意坐在我旁邊,跟我說話,旁邊的人又會怎麽看待?他們恐怕會說,美女與野獸吧?”

    思前想後了半晌,又看了看身旁的麥當勞叔叔,王大胖咬了咬牙,對著塑像認認真真地說:“我不是你,我不是小醜,我雖然是一個可笑的胖子,但,胖子也是有尊嚴的。”

    他把薯條一條條地掏了出來,在椅子上搭了幾個字……

    林詩雪現在的心情,可謂非常複雜。

    她自幼生於富裕之家,父親是遊戲公司的營運總裁,母親則是一個美麗賢惠的家庭主婦,自幼衣食無憂,要什麽有什麽,人長得漂亮,在學校的成績又好,從幼兒園開始,追求她的人就不計其數,然而她的要求極高,又以她那成熟穩重的父親為參照係,對那些幼稚的小男生頗不以為然,對他們從來都是不假以辭色,因此,雖然已經到了十六歲,卻還從來沒有嚐試過戀愛的滋味,甚至還有人稱她為“冰山美人”。

    但是,讓她想不到的是,這個看似萍水相逢,因玩明星誌願而結識的男子,卻第一次讓她有了心動的感覺。

    他幽默風趣,卻又不過於低級趣味;他能言善道,卻又能保持著一份若即若離的含蓄;他既投自己的所好,但又能堅持自己獨特的看法。跟他談話,總是讓自己覺得非常舒服,如坐春風,這種感覺,除了自己的父親以外,他是第一個能給她舒心、輕鬆、滿足的男人。

    不知道為什麽,林詩雪總覺得他是認識自己的,他肯定是一早就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的,雖然她找不到什麽確鑿的證據來證明這個猜測,但林詩雪總覺得自己的推測是正確的,這個男人一定原本就是認識自己的……這就是所謂的女人的直覺吧。

    因此,在認識了一段時間後,林詩雪再也按捺不住內心的好奇,主動約會了對方。

    主動開口約人,這對於素來眼高於頂的林大小姐,可是有生以來的第一次。

    “我怎麽這麽不知羞恥,竟然主動約會他了?”一退出了光腦,林詩雪就跳到床上,用被子蓋住自己羞紅的臉,“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年紀有多大?願不願意做我的朋友?如果被他拒絕了……或者他根本不來……我又怎麽辦?”林詩雪為了這幾個問題輾轉反側,徹夜未眠,直到天色發亮,她才沉沉睡去。一覺醒來,已經是十二點多了。

    胡亂吃了幾口飯,穿上自己最喜歡的夏奈爾黑色連衣裙,披上無領粗花呢套裝,戴上亦真亦假的珍珠配飾,再穿上鑲拚皮鞋,最後把夏奈爾小錢包戴上。就這麽“簡單地”打扮了一下後,林詩雪這才匆匆往往地趕往市中心。

    “希望沒有遲到吧。”她心道。

    不過,當她來到市中心廣場,看到麥當勞就在眼前的時候,她手腕上那隻小巧精致的卡西歐手表,已經不偏不倚,完全不理會主人意願地指向了下午三點。

    “哼,遲到本來就是女生的權利,如果他連一個小時都不願意等的話,那本小姐以後也不必理會這種小氣的男人。”林詩雪心道。

    氣衝衝地跑到了麥當勞門前,林詩雪環顧了一下那一排長椅,讓她氣餒的是,竟然沒有一個人拿著兩份大可樂跟一包薯條。

    “難道他竟然沒來,我林詩雪居然被他放飛機了?”林詩雪生氣地鼓起了腮幫子。不過讓她奇怪的是,在最靠近麥當勞大門的那張長椅上,卻有幾個人圍著,指指點點,似乎在觀看討論著什麽。

    出於好奇,林詩雪走到了人群後。

    隻聽到其中一個身穿紫衣唐裝的老人道:“照我看,砌這幾個字的人,應該是一個男生。”

    他旁邊一個年紀較輕,身穿藍衣的年青人奇道:“老伯,你怎麽憑著這幾個字,就認定那人是個男生呢?”

    “這幾個字,”唐裝老人搖頭晃腦道,“筆畫間的間距頗大,顯得舒展大氣,與女生婉約秀氣的字體差距頗大,一般的女生是無論如何也寫不出來的。而且,他用薯條來砌字,一筆一劃都要細細斟酌,這需要很大的耐性,還有,他砌的是繁體字,筆畫更多,對砌字人的耐心要求更高,稍微馬虎一點,字體就容易走樣,但你看這幾個字,一筆一劃都非常工整,甚至比光腦打出來還要合乎比例,從這就可以看出,寫字的人,應該是一個很有耐心,溫柔體貼的男性。不過,這幾個字間的距離過大,這表明他的人際關係很可能處理得並不好,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個人應該是一個‘孤芳自賞’的年輕人。”

    林詩雪聽得心中一動,溫柔體貼,孤芳自賞,難道……難道是那個神秘的家夥想留字給我麽?想到這,她抬起頭,對麵前的唐裝老人道:“這位老爺爺,我約了一位朋友在這裏見麵,然而我來到這裏卻見不到他,不曉得他會不會在這裏留字給我?你能不能借開一下,讓我看看是不是他留字給我。”

    “好,沒有問題。”唐裝老人聞言,讓開了身子。

    林詩雪鑽進人群,隻見長椅的兩邊各放著一瓶大可樂,而在兩瓶大可樂中間,卻是十二個用薯條砌成的繁體大字——相見不如不見,多情卻似無情。

    默默地把這十二字念了好幾遍,細細體會其中的纏綿之意,林詩雪不由得癡了。

    看著林詩雪臉上含嗔帶羞的模樣,唐裝老人似乎也明白了什麽,悠然歎了口氣,喃喃自語道:“砌這十二個字的年輕人,也是一位性情中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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