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四隻忠犬(3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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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都是那個倒黴姐姐害的!

    楊莉莉不都是被抓走了,怎麽這個家夥也知道!

    不就是4萬包一次麽?怎麽搞的好像全天下誰都知道一樣。

    林夕撓著頭,非常的鬱悶,雖說這也是一條生財之路,但這風險也忒大了點。

    上一次差點就和妖怪管理局對上呢,還冒出一個妖王,誰知道這一次對上的是什麽。

    萬一那個什麽老板也是妖王呢!

    “怎麽,不夠麽?我可以加倍!”趙靈兒豪爽的說道,她白嫩的小手再次輕輕拂過,吧台之上又多了四遝紅彤彤的鈔票。

    這次林夕沒有多少猶豫,從吧台下麵一掏,拿出一個巨大的垃圾袋,

    他用手輕輕一掃,八萬鈔票落入到垃圾袋裏。

    馬克思說過,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

    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

    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麽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放在資本家林夕麵前的是百分之八百萬的利潤,別說讓他踐踏世間的一切,讓趙靈兒踐踏他都行。

    林夕將錢裝好,垃圾袋往吧台下一塞,動作純熟無比。

    雖說這種事情他才幹了兩次,但他好像幹了無數次一樣熟練。

    從抽出垃圾袋到塞進去,這一係列動作行雲流水一般流暢,一氣嗬成,絕不拖泥帶水。

    “說吧,要我做什麽?”林夕坐在那裏,依然一副懶撒的樣子,和剛剛收錢的時候相比,簡直不是一個人。

    趙靈兒輕輕一跳,跳到了吧台裏麵,躲在林夕的身後,指著那幾個黑衣人說道:“你要保護我,別讓他們把我抓走!”

    為首的黑衣人走了過來,說道:“靈兒小姐,你不要再鬧了,這樣不僅僅會給你帶來麻煩,還會給他帶來麻煩。”

    “你以為他是怕麻煩的人麽?”趙靈兒躲在林夕的身後說道。

    “我是啊。”林夕非常確定的說道,“我很怕麻煩,非常怕。”

    趙靈兒楞了一下,說道:“你可是收了我的錢的,怕麻煩也要保護你,不能反悔。”

    林夕看著自己手,他的手瞬間變成了黑色,長長的黑色指甲冒了出來,

    他打量著自己手上的指甲,好像在欣賞一件藝術品一般,淡淡的說道:

    “你們也看到了,我收了她的錢,自然要幫她幹活,幾位大哥,不要讓我為難啊。”

    為首的黑衣人盯著林夕的手,看了一會,沒有說話。

    他也是一隻妖,名叫大一,土狗成精,因為狗就是犬,所以他給自己取了一個姓,大。

    他身後的幾名黑衣人也都是土狗成精,幾人也是親兄弟,同一個母親,同一窩。

    他叫大一,身後的幾人叫做大二、大三、大四……

    本來還有大五、大六直到大十三的。

    畢竟是土狗,很能生,一窩十幾個也是正常的事情。

    可惜大五到大十三沒有這麽好的運氣,據說當華夏規定大學隻能上四年的時候,大五到大十三就莫名其妙的死了。

    基本上都是死於走火入魔,也許他們命該如此。

    如今,他們為一個老板效力,

    因為是土狗成精,非常的忠誠,也很聰明,很受老板的器重,負責保護趙靈兒。

    林夕長長的黑指甲和彌漫在整個酒吧的妖氣,讓大一感到深深的不安。

    這股妖氣很強大,大一成精至今都沒有遇到過這麽強大的妖氣,

    但他是一隻忠誠的土狗,主人下了命令,

    讓他找到趙靈兒,而且要帶回去,他必須做到。

    他將臉上的墨鏡取下,一臉嚴肅的盯著林夕,說道:

    “閣下是真的打算和我們為敵麽?”

    林夕立馬搖頭說道:“不,我沒有和你們為敵的打算。”

    大一麵色一喜,問道:“那是同意我將靈兒小姐帶走了。”

    “不行!”

    大一麵色大變,怒道:“你這是耍我麽?”

    “她給我錢了,就是我的客人,在這個酒吧裏,在我的麵前,沒有我的允許,任何人不能傷她,這是我的規矩,至於她要是出了這個酒吧,被你們抓了,那就不關我的事情了。”

    林夕發現自己的變身很好用,隻要稍微變一下,那些妖怪就嚇得半死。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強,這些妖怪好像知道一樣。

    “大哥,動手吧!”

    “要是這麽就回去,沒辦法和主人交代啊。”

    “大哥,我們一起上,未必不是對手。”

    大二、大三、大四勸說大一動手,大一揮了一下手,幾人這才住嘴。

    大一麵色陰沉的說道:“你真的要管這閑事,為了區區八萬,和我們為敵,和我們老板為敵。”

    “你們怎麽聽不懂人話呢,我說了我不想與你們為敵,隻要她走出這酒吧,你們想幹什麽都行,哪怕你們將她拖到小巷子裏給那啥了,我也不會管的,哎呦……疼……”

    趙靈兒在林夕的腰上狠狠的掐了一下,怒道:“讓你口無遮攔。”

    “我這是比喻,比喻懂不,我不這麽說,他們怎麽會害怕,萬一打了起來,把我這酒吧打壞了怎麽辦!”

    林夕揉著腰說道。

    “打壞我賠給你,不就是錢麽?老娘有的是錢!”趙靈兒霸氣的說道。

    當紅的明星,隨便參加一個節目就幾百萬,演一個電視劇酬勞都是上億,趙靈兒說話確實有底氣。

    林夕那點錢和趙靈兒的比起來,確實不算什麽。

    他已經開始盤算,要不要找個借口打起來,

    這樣將房子拆了,他就有理由讓趙靈兒陪一間更大,到時候可以開一間更大的酒吧。

    不過有錢了幹嘛開酒吧呢,直接存銀行吃利息多好。

    “既然如此,別怪我不客氣了。”

    大一的聲音有些陰冷,讓人背後生出一股寒意,

    尤其是大一四人那四雙眼睛,齊齊的盯著林夕看,

    好像非洲草原上鬣狗的眼睛,那種因為饑餓而凶殘的眼睛。

    隻要被它們盯上了,不咬死你決不罷休。

    大一將手中的墨鏡扔給身後的大二,伸出右手,慢慢的朝懷裏摸去。

    這種姿勢,林夕在電影裏經常見到,那是掏槍的姿勢。

    這隻土狗怎麽不按常理出牌啊,用法術就罷了,還要用槍。

    林夕站了起來,有些緊張,他見過好多妖怪,

    可除了親手殺死一隻蟲子,沒有和真正的妖怪交過手。

    因為隻要是個妖怪,見到他基本上就尿了,誰還敢跟他打啊。

    他也逐漸建立起來了和妖怪正麵肛的信心,可這貨掏槍啊,不按常理出牌啊。

    林夕能夠變身,可他不知道變身後能不能抗住子彈啊,萬一抗不過,那就虧大了。

    八萬塊錢一條命,不值得啊。

    趙靈兒也很害怕,她縮在林夕身後,還特意提醒林夕:“老板,你要小心啊,他們有槍。”(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