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字數:6370 加入書籤
送我回看守所的路上,胖警察拍著我的肩膀說:“楊遠,你要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瀏覽器上打上-看最新更新---”
這話我很感激,我說:“大哥你放心,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政府是不會冤枉我的。”
走到夥房的時候,我衝胖警察笑笑,轉身向我的水車走去。
伴了我幾個月的水車靜靜地臥在燦爛的陽光裏,它似乎是在陽光下燃燒著。
手剛碰到被曬得有些燙手的車把,胖警察上前一步,拉著我的胳膊說:“你先別幹活,這事兒還沒完呢。”
我一下子想起他說過的兩種“犯”的事,心頭一緊:“難道我還得去當嫌疑犯?”
胖警察沒說話,拉著我就進了值班室。
我仿佛又回到了剛來時候的那個狀態,眼前又是一黑。
我倚在門框上連聲報告都喊不出來了,用了一個曬鹹魚的姿勢站在那裏**。
段所問胖警察:“審完了?”
胖警察點點頭:“審完了,這小子可能是冤枉的。”
段所讓我蹲在地下,輕聲跟胖警察嘀咕了幾句,胖警察對我說句“好好考慮”就走了。
段所用一遝報紙敲敲我的腦袋,語氣曖昧地說:“你小子傻啊……得,回老地方呆著去吧。”
我的腦子很木,機械地按他的指令辦了個簡單的手續,回監舍取了我的鋪蓋,跟著他往走廊深處走去。
我磨磨蹭蹭地走著,腦海裏又浮現出在集中號裏的那段日子……把管子砸了以後,我就成了集中號裏的老大,但是我從來不拿老大的架子,對大家都很好,我知道,我們這幫人湊到一起不容易,應該好好交往著,興許將來到了勞改隊能夠互相照應著呢。那幾個夥計也很好,都很尊敬我。抽個空,我問管子,為什麽大家管李俊海叫李雜碎呢?管子他們唧唧喳喳地告訴我,李俊海在號子裏辦的那些事都不叫人幹的,欺負別人不說,還冒充關心夥計的,套人家的話,一旦發現他有立功的“口子”,立馬報告管理員,為這個,夥計們沒少吃他的虧。有一次,一個叫“操蛋”的夥計在號裏吹牛,當時跟他老婆第一次辦那事兒的時候,他老婆才十五歲,真嫩啊。李雜碎馬上趁提審的時候檢舉了他,李俊海跟警察說,他這個行為是強**女,警察還把他好一頓表揚,俊海,火眼緊睛啊,你可以當檢查官了。
我被安排在靠近廁所的一個大號裏,站在門口的時候,裏麵一陣歡呼:“歡迎遠哥!”
歡迎個屁?我操你們那些奶奶的……我一把將鋪蓋摔在吆喝得最響的那個人頭上。
段所一走,大家都圍了上來:“遠哥,不拉水了?為啥又回來了?”
我說:“剛才我把一個女犯人拉到牆角強奸了。”
號子裏的日子枯燥又乏味,唯一能有點樂趣的是,給新來的犯人“過堂”,那些新來的犯人一個個都像剛放進蛐蛐罐裏的蛐蛐,暈頭轉向找不著北,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暈罐兒”了。那時候抓的人可真多啊,整個號子像一個沙丁魚罐頭,睡覺時都得側著身子睡,一個人翻身連帶著好幾個人都得一起動彈。好在我幹過一陣勞動號,跟管理員熟悉,再加上我是這個號子裏的老大,段所讓我睡在原來放鋪蓋和鞋的台子上,倒沒覺得怎麽擁擠,隻是感覺空氣汙濁得很,汗味、屎尿味、臭腳丫子味混雜在一起,讓我有一種透不過氣來的感覺。那時候判刑也很快,幾乎不怎麽審問就下達了《起訴書》,人還在發著懵,就開庭了,開庭回來的人不管判了多少,隻要還活著就很興奮,好象一頭拉了八年磨的驢一下子卸了韁繩,歡呼幾聲,再跟大家擁抱上一陣,便雀躍著去了集中號。以前的恩恩怨怨,似乎伴隨著這一陣興奮,煙消雲散了。每當這個時候,我都要傷感上那麽幾分鍾,心理空落落的,像被人抽走了一管子血。
胖警察又提審了我一次,送我回來的路上,安慰我說:“別怕,案子轉到檢察院,不一定是個什麽結果呢。”
能有什麽結果?你不是就照著搶劫罪審的嗎?我說:“反正就這樣了,你們看著辦吧。”
胖警察說:“什麽叫我們看著辦?檢察院跟公安局不是一個係統,你沒罪人家憑什麽起訴你?”
我說:“我有罪,可我沒有搶劫罪。”
胖警察歎了一口氣:“別跟我叨叨了,我隻負責預審,有罪沒罪我說了不算。”
在號子裏又呆了幾天,檢察院的人就來到看守所了。在值班室裏,我滿腹委屈,正想跟他們訴苦呢,人家就讓我靠牆站好了:“被告人楊遠,請聽本院宣讀對你的起訴書:被告人楊遠,男,1966年7月27日生,漢族,初中文化程度,捕前住……被告楊遠在1983年7月21日晚,夥同被告李俊海,竄至本市順天路13號石橋飯店內飲酒,因一客人不慎將尿撒到被告李俊海的鞋麵上,二人發生口角。被告楊遠聞聲趕到,對客人大打出手……被告李俊海掐住客人的脖子,被告楊遠掏出匕首威脅客人交出錢財,二人共劫得人民幣八十九元兩角……該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我聽得暈頭轉向,小腹陣陣抽搐,如果不是因為年輕,估計當時我就拉褲襠裏了。回到號子,我夢頭大睡,感覺自己疲憊得要死了。整個號子鴉雀無聲,大家都不想惹我。
開庭的時候,我見到了李俊海。他瘦得像個猴子,被法警捏著脖子進來的時候,他瞪著呆滯的眼睛掃了我一眼,我發現他的目光裏有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和內疚。我想大聲地質問他,你為什麽要這樣害我?為什麽?!可是,當我看到他的那一瞬,心突然軟了,就像一塊燒紅了的鐵一下子戳到冰涼的水裏那樣,冷卻了,沒有了灼人的氣息。我直直地看著他,心裏很難受,我不知道應該用什麽詞語來形容當時的心情,我覺得他像一把用木頭做的刀子,一點一點地在割我,疼、麻木且憂傷著……審判長不停地問:“你到底拿沒拿刀子威脅客人?”我不是不想回答,我是真的說不出來話了,就這樣仰著頭,眼如死魚,心如死灰。我麻木了,麻木得如同一根豎在寒風裏的木頭……迷糊中,我清楚地聽到這麽一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楊遠因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與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一年零一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合並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閉庭的時候,我站在威嚴的國徽下麵,淚雨滂沱,當時我哭得傷心極了,哭得腰裏直抽搐。
李俊海站在我的旁邊,他好象對這個結果很滿意:“兄弟,這就不錯了,我還八年呢。”
我轉身往門口走去,那裏有一片燦爛的陽光,陽光下一朵小花正在綻放,光彩奪目。
楊遠說到這裏,突然嘿嘿地笑了起來,我莫名其妙:“遠哥,你笑什麽?”
楊遠不理我,把臉轉向後窗,大聲喊:“閻坤!你死了嗎?為什麽不喊你遠哥了?”
閻坤好象在睡夢中被他吵醒了,嘰裏咕嚕地嘟囔道:“又犯神經了……哥們兒,有事兒嗎?”
楊遠的眼睛突然放出了狼一樣的光芒:“李俊海傷到了什麽程度?”
閻坤的聲音半死不活:“跟你一樣,把肝尖讓林武給他切去了。”
楊遠哦了一聲,喃喃地說:“我怎麽會跟他一樣?我至於跟他一樣嗎?我傻了?”
我發現,此時他似乎有點神經錯亂,我給他蓋了蓋毯子,垂下頭,沒敢再看他。
1984年7月27日,我滿十八歲了,這一天是我判決後在集中號呆的第三天。吃中午飯的時候,段所來了,他撥開窺視孔衝我勾了勾指頭,我連忙靠了過去,段所說:“你爸爸給你捎了點東西。”說著就把門下方的大窗口拉開,遞進一個紙包來。我的心一抽,接過紙包問:“我爹走了?”段所點點頭:“走了,現在你的身份不一樣,不能接見。”
我說了聲“謝謝政府”,把紙包打開了,那裏麵包著一雙鞋,是用黑顏色的布做成的,底是很厚的那種白布納的,針腳密得像用縫紉機拶的,我知道這是我爹的手藝。我小時候的鞋都是我爹親手做的,穿在腳上很舒服。在廢品站當臨時工的時候,一位老師傅嫌我的鞋底不抗“造”,用一塊輪胎皮子給我做了個鞋底,我爹很惱火,立逼著我用剪子將它摳了去。我爹說,他一個收破爛的懂個屁?這種底子穿上,結實倒是結實了,那還叫手工鞋?老祖宗的這點玩意兒就這麽讓這幫不學無術的家夥給糟蹋了。我感到好笑,這都哪跟哪呀,可又不敢不聽他的,回廢品站以後,老師傅還好一陣納悶,這孩子真不會過日子,好端端的一雙鞋,沒穿幾天就透底子了。我爹可不管那一套,他很喜歡給我和弟弟做鞋。這種鞋,我一個月就能穿破一雙。去機械廠上班以後,我爹就不給我做這種鞋穿了,他說,兒子,咱也是在城裏上班的人了,咱得穿皮鞋了,再也沒給我做。看著這雙鞋,眼前就浮現出我爹睜著那隻視力模糊的眼,坐在燈下給我納鞋底的情景。他的影子孤單地映在牆上,隨著他的動作一晃一晃,針紮破了他的指頭,他把嘴巴嘬起來,那根指頭在嘴巴裏一扭一扭……我的鼻子驀地一酸,差點兒流了眼淚,我趕緊衝大家笑笑,我說:“老少爺們兒,今天我過生日,我爹給我做了雙鞋,這種鞋最適合在勞改隊裏穿,倍兒有派……”
我說不下去了,心裏難受的要死。
一個叫“強奸”的老頭,接過鞋讚道:“好手藝,比我老娘做的還好呢。”
一提娘,大家都眼淚汪汪的,飯也吃不下去了。
鞋裏還有一張紙,強奸抖著那張紙說:“蝴蝶,這裏還有一幅畫兒呢。”
我接過來一看,再也控製不住情緒了,我用那張畫擋著臉,往傷心裏使勁地哭,哭得十分難聽。
那是我弟弟給我畫的畫兒,那上麵畫著一個威風凜凜的解放軍,他的腰板筆直,他的表情很嚴肅,他的衣服是用蠟筆和藍色鋼筆水塗的,眼睛像關公,臉像張飛,胸口敞開著,胸前是一隻像老鷹一樣的蝴蝶……他站在藍天下,顯得英姿勃勃。那天夜裏,我做了一個五彩斑斕的夢,我夢見我和我爹牽著我弟弟的手,走在天上。黃顏色的和紅顏色的還有白顏色的雲彩,一縷一縷地從我們身邊飄過,伸出手來就可以抓一把放在手心裏;遠處飛翔著一行一行的大雁,它們默默地飛,沒有一絲聲響;紅彤彤的太陽像鍋蓋那麽大,它就那麽靜悄悄地懸掛在我們仨的頭頂上,一點兒也不刺眼,一點兒也不燙人,照得身上暖洋洋的。我爹說,嗨,多麽美的景色呀,大遠,你快看,多麽美的景色呀。我弟弟依舊結巴著,他說,嘿,嘿嘿,嘿……我笑醒了,我以為我會大叫起來:弟兄們,快來看,多麽美的景色呀。可是我發現,我的臉上滿是淚水。
“楊遠,出號!”十天以後的一個早晨,段所在門口喊我。
“是!”我一個猛子蹦了起來,我知道,我即將被發往勞改隊服刑了。
值班室門口站著一個麵皮白淨的年輕警察,見我抱著鋪蓋來了,衝我點點頭:“你叫楊遠?”
我在他三米遠的地方蹲下了:“報告政府,我叫楊遠。”
警察笑了:“好嘛,這不也沒那麽嚇人嘛,我還以為流氓集團首犯長了倆腦袋呢。”
我陪他笑了笑:“那個腦袋掉了,這個也快了。”
警察拉下了臉:“廢什麽話?進去登記!”
登記的時候,我了解到,這個警察是入監隊的中隊長,姓馬。
瞅個機會,我問站在一旁的段所:“所長,你不要我了?”
段所的口氣很無奈:“我倒是想要你,可你這刑期?”
我使勁咽了一口唾沫:“段所,謝謝你對我的照顧,等我出獄了,我會回來看你的。”
段所盯了我一眼,歎口氣不說話了。
我們一行六個人跟在馬隊長的身後,像一串用鐵絲穿起來的螞蚱,哆裏哆嗦地上了停在門口的一輛警車。
坐在車裏,聽著城市裏喧鬧嘈雜的聲音,我很茫然,不知道前方等待我的將是什麽。
?
隻要輸入--就能看發布的章節內容(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