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監獄追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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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一見麵就粘上了。---瀏覽器上打上-看最新更新---天亮了他仍舍不得從晶晶的肉體上下來。

    7點鍾時,他看上班時間已到,才套上衣褲連口臉也沒洗直接坐公汽到了監獄門口,買了幾個麵窩邊吃邊吹著口哨向監獄大門走來。

    吳憲宗一看是他,就與武警上前將他撲倒在地,扭送到監獄禁閉室審問。

    嚇得褲子尿濕了的吳苕貨承認了給陳俊買假發的事。

    監獄即刻通知公安給吳苕貨辦理了收審手續,人仍關在監獄禁閉室。

    陳俊脫逃的方法才算徹底摸清楚了。依據假發式樣用電腦合成的陳俊通緝照片下發到了各追捕人員和全國a級紅色通輯令上。

    第二天早上9點,張華給華峰反饋的信息是,陳豔豔已於三個月前失蹤,鶴城警方也在立案偵破,但一直沒有進展。

    “是否陳豔豔的失蹤與陳俊脫逃有關?需不需要並案偵查。”

    華峰想了想,“可以並案偵查。我立即與省局聯係,請求與鶴城市公安局組成聯合破案班子,一起破案。當然,華監,你的擔子很重,如果一個月內不能將陳俊抓捕回監,按規定我們隻有將陳俊脫逃案移交公安機關了。那時我們的力量就有限了。不可能再像現在這樣組織龐大的監獄、武警、公安聯合追捕了。所以,最多一個月,我們必須將陳俊抓捕歸案。”

    “是,華政委,我們會全力以赴。他陳俊就是大海的一根針,我們也要想辦法撈出來。”

    華峰向鶴城都市報記者張虹通報了陳俊從獄中脫逃的事情。

    張虹聽了很是震驚。陳豔豔失蹤了,陳俊又跑了,這是怎麽回事?

    她立即趕到x省第一監獄與華峰見了麵。

    二人感到很惋惜。

    華峰說:“是我們的工作沒有做好,讓你失望了,從我們分析的情況來看,如果陳俊與陳豔豔的結婚申請早一點批下來,也許不會發生這樣糟糕的事情,事態已不為我們的意誌為轉移。陳俊抓捕回來,肯定要受到加刑懲處,這對他今後的改造將會發生很大的影響,同時他的獄中結婚的事也許會被上級領導擱下來。首先一條是罪犯表現不好嘛。一個表現不好的犯人怎麽能受到這種獎勵呢?目前陳豔豔也生死不明。我們已向省局作了匯報,將二人的案子並案偵查,也許會有一些突破。”

    張虹沒想到事情會這樣發生,不僅是自己選擇的報道因此而陷入尷尬的境地,而且她的一腔熱血也被無情地冷卻了。

    這對她的仁愛之心是一種動搖,一種考慮,一種無奈的諷刺。她要反思的是這對戀人值不值得自己幫助的問題?

    她茫然了,她也覺得,陳俊的脫逃一定與陳豔豔的失蹤有關,而他是怎麽知道陳豔豔失蹤的呢?

    這是一個謎,隻有陳俊被追捕回監了才能由他本人解開。她說:

    “陳豔豔失蹤後,聽陳豔豔的工作單位紅星服裝公司老總胡凱說,陳俊寫了好幾封信給陳豔豔,但被公司負責收發郵件的人以無此人退了回去。胡凱很後悔他當時不知道,要是他知道,他一定會與我通氣,想辦法暫時欺騙陳俊、穩住陳俊。這樣也許不會讓陳俊心理上承受不了打擊而走上這條冒險尋找陳豔豔的脫逃之路。人往往思想走到了死胡同中,就會一意孤行而走極端。胡凱氣得把那名員工給辭退了。當然,我們也有責任。陳豔豔失蹤第二天,胡凱與我就到派出所報了案,但怕影響陳俊,沒有及時給監獄通報,讓你們處於被動地位。”

    “你提供的情況很好,但現在不是我們自責的時候,我們要全力以赴,一、將陳俊盡快追捕回來;二、陳豔豔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鶴城警方反饋回來的信息說,他們核對了最近三個月來各地發現的無人認領女屍案,沒有發現是陳豔豔的屍體,也許有的屍體已高度腐爛,不能確認,但有一種可能,陳豔豔還活著。根據各種跡象表明,失蹤一定不是出於她本人自願,這中間有被脅迫的成分,也許與某一樁大案有關。”

    “我也不能給你們提供多大幫助,但如果我一旦發現了線索,一定盡快通知你們,告辭了。”

    華峰送張虹出了辦公室,通過幾次接觸,他已對這個外表柔弱,但辦事幹練,充滿社會責任感和仁愛之心的女記者有了一絲好感。

    劉大林想將功補過。他從陳俊脫逃那一刻起,就沒有再回過家。

    妻子呂芳在x省女子監獄擔任監區教導員,他們有一個可愛的女兒正在讀高三,本來一個和和美美的家庭,但近一年來卻讓他們彼此都覺得缺少了點什麽。

    後來劉大林遇到歐陽思隕後,才體味了出來,那就是夫妻生活中的激情。和諧良好的性生活是維係夫妻關係的紐帶,一旦這個紐帶出現了陳舊、破損,夫妻關係就有了危機。中國夫妻婚外情,離婚大多是由性的不和諧、不激情、缺少美妙感覺引起的。不論達官貴人,不論平民百姓,不論高知白領,不論文人雅士,不論社會低層俗人,不論文化程度高低,隻要有美滿的性生活,他們的家庭、夫妻生活就有了一份穩固的保障,外人入侵不得。但這隻是理想狀態。

    這幾年,呂芳隨著職務的升遷,對家庭的顧及也就少了,女兒也大了,不再需要她像以前那樣嗬護教育了,她就把精力全部放在監獄事業上。

    下班回家對劉大林的要求有些視而不見,即使有了也是盡夫妻義務似的,讓急不可耐的丈夫像發情的狗一樣趴在她身上,隻想讓他快點完事,然後轉身睡覺,她太需要睡眠了。

    劉大林雖然放射了激情,但感覺不是很好。我這是在奸屍哩。他每每都有這種恨恨的想法。

    有時,呂芳告別了一天的繁忙和勞累,一回家就倒頭睡覺。半夜裏,被劉大林弄醒,就在她睡夢中實行男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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