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昔有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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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開始之前,先向大家提個小問題。---瀏覽器上打上-看最新更新---

    回答出來的同學有獎勵,回答不出來自己打屁屁五十下。

    問題:如果你是一個出生在一個平凡家庭的孩子,你最想得到的東西是什麽呢?

    嗯,換一個流行的問法就是,你長大了的理想是什麽?

    理想,大家都很熟悉了吧,我們早就耳熟能詳了。那是一個我們常常想起它,但它卻常常把我們忘記的一種古怪的東西。

    從幼兒園開始,老師就告訴我們,沒有理想的人不是好孩子,我們活著就是為了理想而活。我記得,老師會經常的引誘我們說出自己心裏的秘密。

    對於理想這個東東,自古以來,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我比較早熟,在我很小,大概隻有五歲的時候,就曾經這麽幻想過這個問題了。

    偷偷的和你們說說我小時候的理想吧,大家看了不要笑,因為那時候我才五歲。

    我覺得,你們五歲的時候,還不一定有我那麽偉大的理想。

    有一天中午,我偷偷的去超市,對很漂亮的阿姨說:“我想買那個衛生巾。”

    阿姨:“是你媽媽叫你來買的嗎?”

    我搖頭:“不是。”

    阿姨:“那是你姐姐?”

    我繼續搖頭:“也不是,是我想買。”

    阿姨超級奇怪:“你買衛生巾幹什麽?”

    我得意認真的說道:“我看電視上說,有了它又能遊泳,又能滑冰,還能打網球。”

    這個衛生巾絕對是我有記憶一來的第一個理想。

    到了六歲的時候,我的思想境界已經很高了,稍微變得聰明了點,不再玩衛生巾理想之類的勾當。

    那時思想開闊的我,常常會想,如果我長大了真的發達了,我希望有一輛世界名車為座駕,最好是擎天柱。有一個美女當情人,鄰居二姐那樣的就行。有一夥強人做保鏢,最好是奧特曼。有一座金山當銀行,我可以每天念念芝麻開門,就可以躺在金子上睡覺了。

    嗬嗬,是不是很可笑。

    如果這一切都忽然變成真實的,你還會覺得可笑嗎?如果這一切全都是敗你的仇人所賜,那你一定大跌眼鏡吧。

    事實上,我在十八歲的時候,就發生了下麵這真實的一幕。如果你碰巧也在濱海市,而且喜歡上街溜達的話,你肯定會看到我。

    人潮滾滾的大街上,一個衣著簡單,身材挺拔的少年,手裏牽著一條狐狸狗,左顧右盼,緩步而行。他有著三分得意,七分驕傲。

    這個少年就是我——唐小龍。

    一個光頭壯漢像一座山一樣緊緊跟在後麵,和我隻差了半步的距離,而且始終都是那半步的距離。此人目光凶狠,麵色陰沉,形象威武,光光的腦門上明顯的顯示出幾個大字——我非善類,生人勿近,總之是半點都不似好人。

    他的形象很酷,就像黑客帝國裏的那個光頭大佬墨菲斯,墨菲斯那家夥一看就是個反派角色,一臉橫肉,凶惡的很。但是偏偏演了一個正麵角色,很讓我們大開眼界,連呼過癮。很多年後,殺人錦標賽出來了,我又覺得他像joshuaharlow了。

    在我們背後不遠,是一輛剛上市的路虎汽車運動版,這車就像一頭被牢牢控製住的猛虎一樣緩緩跟隨著,雖然走得慢,但是掩蓋不住它的霸氣。

    路虎的後麵,是七八個身強體壯的小夥子,走在路上,耀武揚威,不可一世,他們身上透出的隱隱的殺氣,令行人紛紛躲避,連那些最喜歡好勇鬥狠的混混們,也自覺地站在路邊等我們過去。

    明眼人一眼就能夠看出,他們的腰裏鼓鼓囊囊的,全都是殺人的武器。

    在一個賣豆腐腦的攤子前,我停住了腳步,這裏的豆腐腦很好吃,可算是天下一絕,也許,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這裏更好吃的豆腐腦了。

    我已經聞到了香味,臉上露出了微笑,隨手一點。比墨菲斯還要墨菲斯的光頭,大步向著那個攤子走了過去,龍行虎步,頗為威風。

    圍著小攤的幾十人,呼啦散去。手裏拿著勺子和大碗的豆腐腦老板,呆呆的看著越來越近的光頭,滄桑的臉上,露出恐懼的表情,勺子失手落在地上。

    路人紛紛猜測,這一夥人,是不是去砍人啊,不然怎麽帶著如此的殺氣。

    一個道上混的人說道:“昔有古惑仔,今有光頭楊,你們聽過嗎?那個光頭就是光頭楊,傳說中的邪神。”

    “光頭邪神。”路人紛紛做駭然色,散的更急,生怕沾上一點點。

    光頭楊是我們市裏的一個傳奇人物,最近一年突然橫空出世,崛起江湖,為世人所知曉。

    江湖傳言,他好像一顆劃過天際的流星,閃出了璀璨的光芒。也許一般人或者不知道他的厲害,但是稍微在社會上混過的人,肯定有所耳聞。

    那句歌謠除了上麵的兩句,後麵還有兩句:血染紅龍口,濱海王中王。

    紅龍口是一個濱海市古惑仔相對集中的一個地方,治安不好,魚龍混雜。

    先不說光頭是不是有能力血染紅龍口,做不做的王中王,隻看光頭能夠和古惑仔這樣的一個群體相對稱,就知道他的分量了。

    事實上,光頭這個人,比當年的任何一個古惑仔要狠上十倍,他成名很早,來曆神秘,真正的身份,沒有幾個人知道,隻是最近跟了我,才頻頻出現在市麵上而已。

    很多年之後,光頭邪神很動感情的對自己的一大幫手下說:“我之所以名動天下,是因為遇到了唐小龍,那個傳奇中的傳奇。”

    ……

    我們這麽風光的出門,自然不是為了砍人,傻瓜砍人才會大張旗鼓的,我隻

    是去買一碗豆腐腦。

    你也許會問了,買一碗豆腐腦也值得如此的興師動眾出來裝逼嗎?

    我會明確的告訴你,會的。

    我並不是喜歡裝逼的人,但是卻不由自主的裝了一把。

    我也不是喜歡玩派,其實我本身已經很有派了,現在更加的有派。

    我隻是想說,若你擁有了強大的力量,而那力量卻不是你的,是你的仇人給你的,而且隻能供你玩幾天就會收回的話,你也會這樣的。

    仇人的東西,當然是要使勁的糟蹋,順便完成一下小時候的夢想,何樂而不為呢。

    尤其,那是一個非常漂亮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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