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大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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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式手槍,口徑7點62毫米,槍長196毫米,這長度和我們讀小學時用的尺子差不多,近20厘米,槍重840克,這是一斤半了……

    羅天歌指著老頭,又指著那把54式,滿頭大汗,扯著嗓子喊開了:“你拿錯了。”

    胖老者麵無表情:“喊什麽喊,不會錯的,這把54就是給你的,過來簽收吧。”

    羅天歌心中大罵,簽收個屁,甭說自己對這54式有心理陰影,就這長度,這重量,根本沒法帶,大夏天的,帶把這槍……他繼續大喊:“現在係統內根本沒有用這槍的了,最不濟也是64小砸炮,好一點的都92了,老頭你拿錯了,快給我換。”

    胖老者聞言眼睛一瞪:“你認為64和92要比54強?”

    羅天歌一愣,這54的威力還真是沒的說,不過無論如何他也不想領這把槍,橫眉立目地爭辯道:“當然,社會在進步,生活在提高,64和92當然比54強。”

    胖老者眯縫著眼睛說道:“什麽槍型真那麽重要嗎。”

    “那當然,不是重要,是頂重要,要是給我一把以色列產的沙漠之鷹……”羅天歌大言不慚的叫囂。

    胖老者打斷他的話:“沙漠之鷹?平均20發子彈卡殼一次,聲音震天響,槍口火焰高,那槍是害人的槍,誰使害誰。”

    羅天歌對胖老者的話嗤之以鼻不以為然,說道:“那十大名槍呢,難道不比普通的槍更好嗎。”

    “十大名槍?你知道十大名槍?”胖老者眼睛忽然射出陣陣神采。

    “我當然知道,分別是意大利伯萊塔92f型手槍,奧地利格洛克17型手槍,美國柯爾特m2000型手槍……”羅天歌迫不及待地炫耀自己的槍械知識。

    “你小子少胡說八道,那不是真正的十大名槍!”

    “老頭,你才胡說八道呢,書上可是那樣寫的!”

    “臭小子信口開河!”

    “胖老頭不懂裝懂!”

    “黃口小兒!”

    “倚老賣老!”

    “乳臭未幹!”

    “老而不死!”

    ……

    胖老者氣得脖子上青筋暴起,也喊了起來:“真正的十大名槍不是你說的那些軍工廠出的武器,那些批量製造的武器怎麽能稱得上十大名槍呢!”

    羅天撇著嘴巴,不理老頭的茬,掃了眼窗口的54式:“你給不給我換?”

    老頭強橫地說道:“不換。”

    兩人一時僵持在這裏,旁邊有人跑過來勸架了,拉著羅東方說道:“兄弟,沈老的脾氣就這樣,這把54你先拿去使吧,以後有機會再換。”

    羅天歌看了那同行一眼,低聲問道:“真沒有商量的餘地?”

    那人也低聲說道:“沒有,沈老一向說一不二的,你膽子也夠大的,連他都罵了,絕對沒有機會。”

    羅天歌咬緊牙關,走上前,眼睛也不看那槍,隻是伸手用力猛抓過來,抱在懷裏,就象抱著一個洪荒時代的怪獸蛋一樣,說來也奇怪,本來伸手去抓槍的時候,他心都在哆嗦,但真把槍拿到了手,那種恐懼的感覺反而沒有了。

    回頭看了一眼胖老者,嘴裏小聲說了句:“老神經病。”

    胖老者看著羅東方的背影,臉上忽然露出了一絲奸詐的微笑。

    羅天歌抱著怪獸蛋顛顛地跑回了一大隊重案一中隊的辦公室,隊裏的同事打趣地說道:“小羅,這麽快就把槍領回來啦,看不出你還是個愛槍的人,竟然摟在懷裏。”

    羅天歌心裏不是滋味,鄙視了那同事一眼,然後把槍放到了桌子上,一個彈夾,八發子彈,還有一隻比他歲數都大又蠢又難看的厚牛皮套子。

    同事走過來,指著桌上,驚訝地說道:“看不出來你小子興趣還挺怪,喜歡這玩意。”

    羅天歌沒理那同事,把槍裝進牛皮套子,在身上比量著,帶上套,長度超過了20厘米,放腰上不合適,夏天都穿的少,熱且不說,而且很難受,也很容易就被人發現這個大家夥。

    那同事見羅天歌一臉鬱悶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你是被沈老捉弄了,來來,我給你找個東西吧。”說完,這個濃眉大眼的同事從抽屜裏拿出一隻軟皮槍套來。

    羅天歌看著那隻槍套,一皺眉,那分明是綁在小腿上的槍套,開什麽玩笑,這是54可不是64,一隻腿多了一斤半重量,長此下去,不變成後天瘸子才怪,難不成他在弄隻沙包綁在另外一隻腿上平衡?

    搖了搖頭,他把54從套裏拔出來,一撩衣服,插進了腰中,那同事見狀叫了聲:“小心走火!”

    這事兒以前發生過,曾經有個警察也象他這樣幹,結果一下子把槍的套筒擼了上去,兼之54式不是手撥保險,而是擊錘的,他沒注意,結果不出半天,就一槍把自己的腿打殘廢了。

    羅天歌伸出一隻手在那個同事眼前一晃,那分明是彈夾,他插進腰中的是一把裸槍,歎了口氣,他問道:“那老頭……沈老是什麽人啊?”

    同事一屁股坐到桌角上,不懷好意地笑著:“怎麽,你對他有興趣,他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全國警界的神槍手,想拜在他門下的人多的是,可是聽說沈老隻收過兩個弟子,莫非你小子也動了這個心思?”

    羅天歌麵色詭異的笑了笑,然後望向窗外,這時微風吹動發絲,他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樣,悠悠地說道:“我把他給罵了。”

    “啊!”那同事一屁股從桌子上栽了下來,半天才說道:“你小子夠膽大。”

    公安係統有個規定,那就是警察下班的時候,要把槍鎖在單位的槍櫃裏,不能帶回家。但刑警的工作性質往往不分什麽上下班,所以這條規定形同虛設,羅天歌揣著槍,開著那輛破紅旗,一路高歌猛進。

    他住十五樓,泊了車,沒有上樓,為什麽,買菜啊,有時候他自己想想都犯賤,回北京做公子哥多好,偏偏在這裏當寂寞黨。

    超市裏,眾生百態,蒜頭大蔥,羅天歌頭昏腦漲,抱了一大堆東西出來向家走,他進樓開電梯,然後恰好一個人從電梯裏往出走……

    他急著進去,也沒仔細看有人沒人,竟差一點撞上,那人卻靈巧地躲到一旁,羅天歌定了定神,然後就看見一抹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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