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 雪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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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球大賽也是有加時的,這個規矩很不賴。我想這回很刺激,兩個人比賽,看看誰投中的多,隻有兩個人的pk,這是我喜歡的方式。
球迷們顯然也非常喜歡這種東西,他們在看台的兩邊瘋狂的歡呼。
在那些歡呼當中我大步的走到了底角那裏準備開始,如果你問一個射手他最熟悉的位置。那麽一定就是底角了,在這個位置我每天都要蹲上一段時間。
就好像我會蹲在馬桶上一樣,這是必須的,這就是我生活的一個程序。但是這個時候蹲在這個位置上,我突然感覺到了,站在這裏看著遠遠的籃筐,我有種新的感覺。
比賽的哨聲開始了,我詛咒這個順序,為什麽我總是第一個。抓起籃球,任由已經變了型的身體改造他,任由自己的感覺出手。因為我相信,任何的姿勢都沒有敏銳的感知,更能體會到籃球給予我的觸感。
這一次我更加重視節奏的控製了,控製著身體的節奏。讓它每一次都能完成這個藝術活兒。而其在投花球的時候都要慎重一些,五個點都投完了之後,我也拿到了21分。
這個成績還不錯,我將投籃的節奏搞的快了一點,投完了所有的球之後,還有7秒鍾。這是個錯誤,我本來可以控製的更好的。
我投了21分,這一下壓力到了科沃爾小朋友的身上了,科沃爾肯定想起了什麽不好的事情。他也走到了三分線的旁邊,但是表現卻非常的不好,開始手就不順,投籃這個東西,開始手不順,是很影響心情的,後麵的投籃也會不順的。
果然科沃爾,沒有能堅持住,這一輪他投的很爛,隻是拿到了16分。
謝謝你!科沃爾,送我進了第二輪。這一下第二輪的比賽就隻是剩下,我,萊特納,斯圖加科維奇。
萊特納是掘金的老將,以三分穩定聞名,據說每天300個三分球是他每天必須練習的。斯圖加科維奇,連續兩屆的三分王,是聯盟裏麵有名的高個子射手,據說他練習投籃都是使用機器發球機的,球速很驚人。
這兩個家夥可都是硬點子了,但是我現在的狀態也正在上升,是的!在上升,我感覺自己已經慢慢的接近,自己的那個極限的狀態了。
就好像是杯子裏麵的誰要溢出來一樣,我感覺到了自己的狀態很好!而且我也已經適應了第一個出場的感覺,第一個出場對於自己來說是壓力,對於那些沒有出場的人來說也是壓力。因為他可能創造出他們意想不到的成績。
第二輪的比賽開始了,我隻看到艾佛森和幾個少數的球迷在朝著我歡呼。
這讓我很高興,我也是擁有擁躉的。依舊是底角,站在底角等待著比賽開始的哨聲,抬頭看著斯台普斯的星光。
開始漸漸的走進那個狀態,讓身體空靈,讓心靈空曠,不知為何,今晚我會如此的敏銳。總是會感覺一種莫名的情緒在包圍著我,在注視著我。
隨著裁判的哨聲,我將自己的身體完全交給了上帝。忘掉一切,忘掉所有,隻是去感知身體,隻是去出手,隻是遠遠的看著籃筐,甚至忘記了自己的動作。
我的身體和心靈都是屬於萬能的上帝的,我能做的隻不過是順應他的意願。
籃球一個接一個入網,我在一個點一個點的奔跑,然後出手。我隻是這樣做而已,當最後一個花球,從手中飛出的時候,我的眼睛在看著它。
手指保持著餘溫,那是一個吻別。
29分,隻是投丟了一個橙色球,其餘全中。
此時斯台普斯在震驚,整個球館都在鼓掌,我隻是聽到了大嘴巴查爾斯——巴克利在不停的叫嚷:“我的上帝!”
然後我伸出了手,這一次不僅僅是艾佛森和少數幾個球迷在歡呼了,而是全場的的歡聲雷動。1分鍾之內投中了24個三分球,創造了一個新的記錄。
這個時候,我知道我在這個瞬間已經是世界的中心了。起碼在斯台普斯是的。
四周的轟鳴聲,奏響了江河一樣的咆哮,伸出手,昂起頭,享受這一切。這些歡呼都是我的,回頭看看籃筐和球場,我也有我的天賦。
是的,投籃!不僅僅是我的藝術,也是上帝給予我的天賦。
斯台普斯在歡聲中震動和咆哮中顫抖,正如我所說,第一個上場也是有好處的,你有壓力,也可以將壓力轉嫁到別人的身上。
萊納德還是投出了穩定是18分,但是這已經於事無補了。斯圖加科維奇歐洲人的心髒,變的脆弱了起來,到了決賽他投出了17分。
斯圖加科維奇的最後一個出手完結,我就知道!我已經贏了,三分王,菜鳥三分王。
艾佛森在一邊用力的推我:“小子,我就知道你能行。小子!”
我走上了球場,高高的舉起了三分王的透明獎杯。
這還真是一個奇妙的時刻,當我在讀著那些劇本的時候我可沒有想到我會捧起這個獎杯。當我陪著弗蘭克大猩猩一起比賽的時候,我可沒有想過會站在全明星的球場上。這個結果就連我自己在那些練習中,也從來沒有想象過。
也許我有一些太木然了,也許我有一些麻木了。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拿著那個獎杯我做到了艾佛森的身邊,艾佛森攬著我的肩膀,看著我的獎杯說道;“我拿過常規賽vp,就連全明星mvp也拿到過。但是我卻沒有拿到過,三分王。來讓我看看,這個獎杯和我的那些有什麽不同!”
艾佛森說著將獎杯搶了過去,抱在懷裏看。這個時候本來坐在我身邊的卡特笑嗬嗬的說道:“嗨!小子,如果那隻球隊真的被你轟下24個三分球就完蛋了!”
24個3分球,也就是72分,這個結果就連我自己都有些驚訝。經過了卡特這麽一說,就連我自己都有點神往在一隻球隊的身上轟下20個三分球的狂野了。
我和艾佛森,卡特在一起聊天,看著馬上就要開始的扣籃大賽。
就在這個時候,坐在我後排的一個家夥拍了拍我的肩膀。轉過頭,我看到的一個女孩兒帶著一幅幾乎遮住大半張臉的墨鏡,頭上頂著還有亂蓬蓬的黑色假發,她隻留下了一個尖尖的下巴,還有微笑的嘴角在外麵。
“洛奇!”她隻是叫著我的名字。
可是我不認識她,我根本就不認識她。我知道這樣的小妞有很多,她們徘徊在酒店的門外,以和nba的球星**為榮,她們可以用這個來炫耀。
但是拜托,我知道應該做什麽。
“小妞兒,想幹什麽?我可不是隨便的人,我很暴力!”說著我舉起了拳頭想將她嚇走。
可是這個小妞接下來的一個動作讓我震驚了,她居然直接將手伸到了自己的胸口裏麵。難道她想用胸罩砸我?還是想要直接裸奔?
“哦!我的上帝,我不會剛剛拿到三分王就被緋聞纏上吧!”我目瞪口呆的站著那個小妞兒,但是她既沒有拿出胸罩,也沒有裸奔。
而是將她雪白的拳頭放在了我的麵前,然後慢慢的展開。那是一張雪白的手掌,有些晶瑩剔透,她張開的手,如同綻放的雪蓮。
而在雪蓮完全綻放開的時候,我驚呆了!時間好像忘記了轉,斯台普斯好像全部靜止,歡呼聲,喧囂聲,解說員的囉唕都消失了。就連我周圍的所有所有好像都靜止了,唯有我驚呆了。
她的掌中,安靜的躺著一隻桃木劍!
就是那一隻桃木劍。看到它的時候,我瞬間感覺被一股電流擊中了,我的麵孔都在發麻,心靈在顫抖,整個大腦不能思考。唯有,去看那張臉。
而就在此時,她,將那隻大墨鏡摘了下來。依稀的麵孔,璀璨的雙眸,比星光還燦爛。深埋在記憶中的麵孔,終於在某一個意想不到的時刻,出現了。
“任卡!!”
我的嘴唇抖動了一下,不經意念出了這個名字。
而此時,那比星光還要亮的雙眸,放射出了微笑。本能的,沒有任何理由的,我伸出了手,任卡也伸出了雙臂,隔著矮矮的椅子,在喧鬧的斯台普斯,在星光璀璨的球場邊,我們擁抱了。
那是一種什麽樣的擁抱,如此的溫暖,如此的神奇,如同的飛翔在溫暖的雲海裏。周圍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不知道說什麽好,一點也想不起說什麽!隻是喃喃的念著那個名字。
“任卡,任卡”然後和她緊緊的相擁。
字數少了,虧欠了!但是寫到這裏,我不想寫了!一個字,也不想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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