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穿衣服的感覺真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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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冷的夜空下,整條街道兩邊全是五彩斑斕的霓虹燈光,朦朧一片,宛如仙境。像這種繁華的街區,往往都是不夜天,永遠不會有暗下來的時候。

    街道角落停放了一輛黑色奧迪r8,透過車窗戶能看到裏麵坐著兩個男人,正是秦金和朝勝天兩人。

    朝勝天望了望那動人的夜色,扭頭笑說:“我聽到若蘭說過,你醫治好了她姐姐癱瘓的難病。想必秦金你的醫術相當高明。”

    秦金沒有聽話,反而四下觀望,摸摸車座,摸摸車窗,像是沒有見過一樣,嘴裏還不停的嘀咕:“這車很不錯啊,皮質摸起來很舒服。”

    朝勝天見對方沒理會自己,沒有憤怒,而是笑說:“你若是能治好,這車送給你。”

    “是麽,哈哈,這車不錯,配我帥氣的外表,拉風的造型,犀利的口才,冠古絕今的醫術和武功,那是綽綽有餘啦。”秦金哈哈大笑說。

    “你能醫治血癌麽?”朝勝天很認真的說。

    “這個有一點麻煩,但是能治好。隻是,要醫治的那個人多大了,和你什麽關係。”秦金停止了笑聲,而是有一點認真說道。

    “他是我的爺爺,今天已經有七十三了。”朝勝天很老實回答。

    他的爺爺沒有退休之前,是省部級高官。就算是退休多年,在上麵依舊擁有相當大的影響能力。要是爺爺沒去世,對自己的父親將是一大助力。而且,朝勝天也不想讓自己爺爺這麽早死去。

    這幾年來,一直都在想辦法治療,但是以國內的醫術目前還是很難。就算是國外,擁有的成功機率也隻是三成而已。

    朝勝天本來有點失望,但是在聽到葉若蘭說自己姐姐竟然被人治好。他清楚葉家大女兒的病是何等難治,就算是國內眾多權威,也不是說能治就治。現在竟然治好了,那說不定能治自己爺爺的血癌。

    當打聽到隻是一個十幾歲少年時,朝勝天還有一點猶豫。因此,剛才在酒吧內一直沒有怎麽說話,反而仔細打量,通過幾十分鍾的觀察知道眼前叫秦金的不是一個簡單貨色。他說不定真有治好自己爺爺的可能。

    至少,那神奇的賭術就是自己自信的證據。眼前的男人,絕非普通人物!

    朝天勝在說完後,很謹慎的說:“怎麽樣?有沒有希望能夠治好?”

    秦金微微一挑眉頭,閉上眼睛想了一會,才爽快說:“九成五的成功率,隻是治療費不是那麽便宜啊。”

    “兩百萬!”朝勝天一口說定,完全沒有任何遲疑。然後解釋說:“我家並沒有多餘的錢用來付出高額的費用,這已經是我們能接受的底限。秦金先生,我希望能看在葉若蘭的麵子上,拜托這件事。以後我們朝家,算是欠你一個人情。”

    可以說,比起兩百萬,人情的作用顯得更加重要。

    秦金聞言,本來打算說要個五十萬,卻沒有想到對方二話不說,直接扔出來兩百萬。

    “幸好幸好,差點說出口了。要是說出來的話,那一百五十萬不是飛了嘛。不過這群有錢人還真是可恥,動不動就砸百萬。以後,老子也要這樣砸,一個字爽。”秦金內心慶幸的嘀咕道。

    他的表情恢複之前那樣,親切笑說:“好說好說,既然這樣……還是不行。”

    朝勝天的表情刷的一下有一點難看,微微惱怒說:“秦金先生,為什麽不行?請給我一個適當的理由。”

    秦金俏皮笑說:“我還有一個條件。”

    朝勝天說:“請說。”

    秦金直接說:“我要葉若蘭答應我一件事。”

    他知道葉若蘭聽眼前叫朝勝天的,雖然有一點不爽,但自己也沒有辦法。既然這樣,先握住那家夥一個把柄。

    朝勝天微微一皺眉說:“若蘭一個女孩子,答應這種事情怕是不好吧。”

    秦金撇了撇嘴,一臉不屑說:“切,我又不是要她做什麽奇怪的事。再者說,我個人的品味很高好不好,怎麽會要求女漢子做一些沒有下限的事呢。隻是,人總需要幾個幫手在危難的時候幫幫忙才對嘛。”

    朝勝天猶豫,但還是說道:“好吧,隻要這個要求不會太過份,我可以幫你說服葉若蘭幫忙。”

    秦金拍了拍說:“哈哈,那謝謝了。”

    朝勝天伸出右手,見狀,秦金握了握手:“我見電視上,那些老板什麽的,在生意談成後也是這樣握手。”

    朝勝笑了笑,沒有理會秦金莫名奇妙的亂話,問道:“秦金先生,關於治療我爺爺那件事情能什麽時候去看一下。”

    “這個?星期二吧,我檔次排滿了。”秦金歎息說,他覺得自己太辛苦,太忙了。自己這麽優秀的男人活在世界上,真是造福大眾啊。看,周圍有這麽多人麻煩,結果全讓自己一個人清理掉了,要是頒布一個最優秀好朋友獎肯定要給自己啊。

    “那好,合作愉快。”朝勝天很幹脆點頭。

    陰暗的巷子裏,到處充滿了惡臭味,還有一堆稀爛的垃圾。而這條巷子裏卻隱藏著五個渾身****的男人,他們神情緊張,鬼鬼祟祟的,一看就是不好人。

    “喂,揚凱,你確定找人打電話給我叔了?”有一個打扮狼狽的男人說道。

    “莫少,我說了。你是不知道,我求那個男人打電話的時候,他們是怎麽用鄙夷目光看向我的。要不要我內心堅韌,臉皮夠厚,早羞憤投河去了。”叫做揚凱的男人委屈說。

    “我知道了,這件事情我會記著的。”狼狽男人說道。

    這幾個男人正是莫千秋一行人。早在離開郊區時,他們知道自己身上沒有錢沒有衣服穿,想要回去是何等的艱難。幸好揚思維還有一點小聰明,躲到附近沒有人進來髒亂巷子裏等到天暗下來。

    之後,讓揚凱跑出去求人打電話,叫自己叔叔過來。至於為什麽是叔叔?完全是怕自己父親知道,可能拿皮鞭抽自己。

    莫千秋抬頭望向冰冷的月色,一滴滴淚水從眼角劃過,滴到了地麵。從小到大,他何時受到過這樣的侮辱,何時被人爆打過。特別是,莫千秋已經隱隱猜測自己裸身在大街上的消息可能傳到周圍。

    他已經無法想像,自己回到大學是一番什麽樣的情景。現在隻能希望,這些消息還沒有傳到大學裏麵。

    揚思維待在角落,神情沮喪,但眼神卻充斥如同毒蠍一般的目光。他現在簡直是恨透李小農和秦金。要不是他們,自己怎麽可能這樣難堪。

    “可惡,一定不能放過李小農和秦金。”揚思維恨恨說。

    啪!

    莫千秋甩了揚思維一巴掌,表情五官都很扭曲,簡直是憤怒到極點:“你還說,要不是你的話,我們現在會變成這樣?你信不信,我回去叫就父親開了你。”

    “莫少,這不是我們的錯啊。是叫秦金和李小農對付我們,若不是他們,我們怎麽可能會有這種情況呢。”揚思維狡辯。不管如何,絕對不會承認是自己的錯。那樣所要麵臨的可不止莫千秋一個人的怨恨,還有周圍三個人。

    “哼。”莫千秋知道自己這件事,真要說源頭是自己。是自己要打李小農,然後對方才會叫秦金來對付自己這群人。隻是莫千秋認為,像李小農那種人就該讓自己打,但是他不能打自己。

    當下,他們沒有說話,各自坐在冰冷的地麵,默默不語。而下體,嗖嗖間,感到一陣徹骨的寒冷啊。

    十幾分鍾後,巷子出口出現一陣燈光,還有一陣車輛停下來的聲音。幾十秒過去,低沉的聲音在不斷的傳響,貌似在問你在哪裏,你在哪裏。

    莫千秋聽到這陣聲音,神情變得激動起來。因為他知道那是自己的叔叔,等了大半天的時間,總算是等到他過來了。

    當下,沒有任何的猶豫,匆匆站起身興奮說:“哈哈,我叔叔來了。他肯定過來帶有衣服的。”

    關於莫千秋的叔叔,叫做莫剛,是工業大學的教導主任。也是十年後,最有可能當選副校長的最佳人選。

    巷子出口的街道,一名西裝革履,打扮非常精神的中年人回來喊。能看出來,神情有點急匆匆和擔憂。

    “喂,叔叔,我在這裏。”莫千秋站在巷子裏麵,探出腦袋,鬼鬼祟祟的喊道。

    聽到聲音,莫剛注意到來源在巷子那裏,扭頭看到光溜溜的莫千秋時,似乎早已經知道會是這情況一樣。

    莫剛拎起一堆衣服匆匆的走了過去,一把扔在地麵,說:“千秋,還有後麵那幫人先把衣服趕緊穿起來。我還有一些事想要問你們。”

    “好好,我現在最想穿得就是衣服了。這天晚上真冷,現在都凍死我了。”莫千秋迫不及待的撿起地上的衣服,也不管好看還是不好看,先套在身上再說。忙活一陣後,感到衣服貼在身上的那種感覺真是舒服。

    “穿衣服的感覺真是爽啊。”莫千秋興奮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