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不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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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天生願意成為一些聳人聽聞消息的支持者、追隨者和傳播者,這種天性大過了他們對於真實的渴求。謠言賴以滋生的條件是社會成見,而謠言內容往往契合了社會熱點,具有一定的關注度。
於是,在柯菲妮探望格裏菲利的第二天,羅奈歌城的街頭巷尾到處都圍繞著這件事流傳著這樣那樣的謠言,所有的謠言都圍繞著一個主題,“斯德曼家的傻子少爺用武力脅迫了前去看望他的公主並強吻了她,而後,逼迫她吃了半塊據說已經發了黴的點心”,他們在圍繞這個主題展開豐富想象力的同時,還不忘相互給以忠告,“這個傻子少爺已經色心大作,不管七老八十的老婦人還是七八歲的小女孩,最好離他遠遠的。”
所以,京都現在最時髦的話題不再是傳誦格裏菲利斬殺高颯的英雄事跡,轉而流行這個傻子少爺如何非禮脅迫公主。換一句話說,這一段時間內,格裏菲利將永遠站在時髦的前沿。
當格裏菲利在玫瑰花園廣場的噴泉邊,聽到阿迪達斯轉述了有關於他的謠言後,差點沒哽死。在佩服這個世界人們想象力極具跳躍性的同時,他自己卻沒有一點“人言可畏”的覺悟,對於所謂的“謠言止於智者”他更是沒報什麽期望,當然,像柯菲妮那樣外表柔和,內心瘋狂的敢把生命當賭注的人除外。
當日刺向柯菲妮的那一槍被他臨時改變角度後,格裏菲利就知道,柯菲妮已經戳穿了他偽裝的本質——如果真是一傻子,要麽不出槍,一旦出槍就不會做任何改變。
所幸柯菲妮也是一妙人兒,她並沒有立刻戳穿格裏菲利的把戲,而是很配合的同格裏菲利把剩下的狗血情節完美的演繹了下去,對她而言,既然嫁給斯德曼已經變成了一個不可改變的事實,不如就此機會先賣個麵子給他,至於格裏菲利到底打的什麽主意,她能猜到一點,但不是全部。
那枚被格裏菲利暗度陳倉塞進點心裏的徽章,格裏菲利相信,憑柯菲妮的智商,一定可以推斷出很多種含義。至於到底有什麽意義,格裏菲利當時也沒多想,想這麽做於是就這麽做了,這完全是一種不付責任的做法嗎!
格裏菲利此刻站在水池邊煩惱著,倒不是為了那些謠言,而是…
他端槍凝神屏住呼吸向著池中的水線飛快的刺出一槍,收回來後不出意外,槍尖那一抹濕痕無情的抹殺了他心裏每一次的遐想。他把長槍杵地,腦袋無力的耷隴在槍身上,再次回想著那隻眼睛使出的那氣勢磅礴,用純粹的力量逼迫出威勢的一槍,如果說這一槍是眼睛給他指出的一條修煉之路的話,那該如何修煉?格裏菲利自認為自己還沒有達到穎悟絕倫的地步,也沒有自參自悟的本事。
而老奎奴交給他的修煉方法,無疑是最頂級的,隻是一連修煉了半個月卻沒有任何進步,讓格裏菲利感到了一絲頹敗。心情煩躁的他再次拿槍信手往前刺去,在他漫不經心的看向槍尖時,整個人徹底愣住了。
“老天,你別玩我了好嗎?”看著幹幹淨淨沒有一絲水跡的槍尖,格裏菲利欲哭無淚。每次全神貫注的去做時卻無一不是以失敗告終,而隨意刺了兩次,竟然全部成功,難道修煉也講究一個心情愉快,要跟玩似的?
格裏菲利開始挖空腦子想像著,回憶著,然後,緊繃的臉上綻放了一朵像花兒一樣的笑容。“我真是笨死了,這分明就是前世的打移動靶嗎,要講究一個提前量啊!”
自認為已經“頓悟”的格裏菲利,心情也跟著好了起來,以前他每次刺向水線時,都是瞅好了水珠與水珠之間即將斷裂的縫隙才刺的,現在,他需要先來判斷,根據自己出槍的速度,流水的速度,還有風向風力,林林總總一套計算下來,格裏菲利腦子都快炸飛了,把練槍搞的比前世的狙擊手還要複雜。
當然,對於再世為人的格裏菲利而言,這些都不是問題,隻要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他有的時間來慢慢適應,來把繁瑣的過程慢慢精簡。
噴泉邊的格裏菲利再次出槍,第一槍,有水跡,第二槍,還是有水跡,第三槍還有…..第十槍,這次終於沒有,誰知道是不是碰的運氣,繼續….
如果說認真的女人最美麗,那認真的男人無疑是最有魅力的男人。
此刻的格裏菲利似乎瞬間脫去了他硬套在身上的懶散,整個人散發出一種逼人的英氣,上位者的威嚴和貴氣給身邊的阿迪達斯仿佛一種離他千萬裏的感覺。
時間對於勤奮並專注的人來說,低頭時才旭日東升,抬頭後卻發現已經滿天星辰。
看著已經日落西山的太陽,看著帶著侍女來喚自己回家吃飯的母親,格裏菲利第一次發現時間過的是如此快,當然,心情大好的他如往常一樣,大踏步的向著公爵府走去,並用前世的語言大聲歌唱…
“日落西山紅霞飛,戰士打靶把營歸把營歸,風展紅旗映彩霞,愉快的歌聲滿天飛….”
當那鋼槍劃地的“咯叱”聲配合如此輕鬆愉快的曲調,跟在格裏菲利身後的阿迪達斯這次沒有捂著耳朵,反而很享受的聽出了一種很前衛的,歡快的重金屬音樂的風格!
這實在是讓人難於理喻!
日複一日,夏日將去,清晨的玫瑰花園廣場上再也沒有了往日的喧囂,寂靜中彌漫這一股淡淡的寒意。
初生的朝陽把廣場上黑騎的身影拖的老長,將他們身上的露珠衍射的璀璨奪目。
練了一會兒就腰酸腿軟的格裏菲利,仰頭看了一下太陽在心裏詛咒著它爬的太慢,腦海中已經開始幻想中午的美味。
一陣清脆的馬蹄聲驚擾了格裏菲利夢中的乳豬烤鵝,紛紛飛走。格裏菲利惱火的舉頭遙望….
白馬,亮鎧,銀槍。
不是康朵還有誰。
頃刻間人馬已經到了水池邊,康朵翻身下馬,怒視著懶散的格裏菲利。
看著麵前英姿不減當日的康朵,隻是,她如秋水般深邃的眼睛已憔悴的再無一絲光彩,他猜得到康朵為什麽要來,但是這不重要了,在靈魂灼痛中掐日如年的他,能夠死在康朵的劍下,了卻她一夙願,也算死得其所。
格裏菲利滾動了一下喉結,他拄著長槍站立起來,他似乎有千言萬語想要安慰這個痛失親人的女子,他向著康朵伸出了手,似乎想要把她摟在懷裏好好安慰一番。
手,在半途停住,話,卻說出了兩個字。
“康朵!”
帶著無盡的愧疚,無數的自責,還有無力。
康朵握著銀槍的手在顫栗,她想跟格裏菲利說,跟我戰鬥,她要用這把槍在格裏菲利的身上戳上十個八個窟窿,可是…她真的下不去手,縱然她在心裏罵自己沒用,可是,她嘴裏卻說著:“格裏…你的身體好些了嗎?”
說完康朵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說了什麽,事實上她每天都在心裏對自己說一遍要來殺了格裏菲利,可是一直沒來,直到聽到了傻子與公主那幕香豔的傳聞後,她終於來了。
“我身上再痛,你比不過你心裏的痛。”格裏菲利深情凝視著康朵,你可知道,當那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心裏跟你一樣的痛。格裏菲利沒有把這句說出口,他知道康朵今天為什麽來,所以,他連道歉的話也不想說,他怕說了康朵再也下不去手來殺他。每天在靈魂灼痛中苟延殘喘的他,不止一次想過一死來解脫自己,還有什麽,比現在這個機會更好呢?
康朵把臉調向了一邊,“你都知道了嗎?”
“我回京就聽說了,高颯,是你的生父。”
“你不是傻了嗎?”
格裏菲利算是看出來了,康朵不是來殺他的,是來跟他聊天的,這女人的心思,真的,哎…
“我得了一種怪病,不知道還能不能活過明天,傻不傻,已經無所謂了。”
“所以呢,你想借我的手尋死是嗎?”康朵還是那麽的冰雪聰明。
格裏菲利無奈的笑了笑,他實在不知道該不該辯解。
“格裏菲利,我今天不殺你,是因為我現在還是帝國子民,你好好活著,等我,等我以血玫瑰康朵的身份來殺你。”康朵總算給自己找了個理由,說完,翻身上馬離去。
“你走的那一天,我會去送你的。”
格裏菲利的聲音,遠遠的傳在康朵的耳朵裏,康朵拚命對自己說,“不要聽不要聽,”為何,聽過後她心裏有一抹竊喜,是因為,自己在他心目中,是值得他去瘋狂的女人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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