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三十六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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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飛和邢菊從空山返回北陽時,榮飛在解放路停車進了北陽圖書大廈。邢菊不甚喜歡讀書,留在車裏等他。

    搬入棉花巷的新居時榮飛曾精心裝修了一個書房。定做了一排書架,準備買全自己喜愛的書籍。

    他認為自己是一個喜歡書的人。關於讀書,無數的哲人做過無數的哲理性闡述,每個人書房中的書都有不同的用途。有裝點門麵附庸風雅的,有趕時髦追逐潮流的,有為了工作查閱資料的,但很少有專心讀書為提高自己修養的。

    古人讀書為己,今人讀書為人。

    記憶裏自己讀書很雜。古今中外各門各科的書籍都有所涉獵。不過讓自己沉下心認真看而且看過的卻不多,有那麽幾本,大衛梭羅的《簡單生活》,卡夫卡的《城堡》,王小波的《黃金時代》和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讀的遍數最多。

    一段時間裏很不得意,梭羅先生的《簡單生活》成了他每晚的必讀,其中的深意榮飛一層層領會,真有點思考終極問題人為什麽活著的意思。而王小波的《黃金時代》則是完全另類的作品,有點像魯迅的《阿q正傳》,必須反複閱讀方可領會。至於卡夫卡的書,簡直就是以精神病人的眼光看世界,幾遍讀下去,讀起來便格外親切。

    長篇也有,比如《靜靜的頓河》,記得至少看了三遍。很不理解在斯大林時代怎麽允許出版這樣的作品,而且還獲得了大獎------

    八九年的文學還沒有真正的繁榮。書架上最暢銷的書是武俠類,金庸,梁羽生,古龍和溫瑞安。一度時間,大概是夢境中和邢芳剛成家的日子,住在北重的單身宿舍裏,每天晚上陪伴他的都是武俠,溫瑞安的書幾乎全看遍了-------榮飛伸手取了一冊《四大名捕鬥天王》,他幾乎忘記這本書的情節了,但他肯定看過。翻了幾頁,將書放回原處,早已失去了再讀的興趣,特別是對曆史有了比較係統的了解後。雖然武俠是虛構的世界,但借用了王朝的背景,就應當尊重王朝的曆史,這點溫瑞安顯然做的比較差,宋代實際是古代相當文明和法製的社會,絕無溫瑞安筆下那麽黑暗。

    解放路圖書大廈是最早實行開架售書的,這極大地方便了讀者,一個小小的改變喻示著觀念的改變,榮飛在一排排的書架前瀏覽著,沒有自己心儀的書。想想家裏半空的書架,最後買了一套十六冊的《魯迅全集》和一本《如何讀懂三張表》的企管書籍。此時的書價真是便宜呀,這麽一套名著竟然不到100元人民幣。

    榮飛跟著售貨員從小屋子裏抱出剛擦拭幹淨的書匣,迎麵碰上他最不想見的人,張昕優雅地用手絹扇著風,正跟收銀台的收銀員說著什麽。

    榮飛看到張昕的時候,張昕也看到了他。榮飛將捧著的書匣放在地上,“你好,很久不見了。”張昕有些呆,半晌方說,“是啊,很久不見了。我還有事,先走了。”她突然轉身離去,服務員叫道,“喂,你的書------”她沒有回身,消失在書架後麵了。

    “付款了嗎?”

    “已經付款了。”收銀員拿了書追過去,又轉回來,“同誌,你認識剛才那位女同誌吧,請你將書交給她。”榮飛接過來,是一本俞平伯的《唐宋詞選釋》。榮飛將自己的買的書付了錢,連同張昕的書一同捧了,離開了圖書大廈。

    最喜歡院子裏的兩株丁香樹,這讓她想起中學教學樓前的那株紫丁香。春天時濃鬱的香氣充盈在教室裏,也深留在她的記憶裏。努力學習準備迎接高考的她對學校最深的記憶就是那兩株紫丁香。

    院子裏除卻兩株丁香,還有何映紅種植的大片花草,大半她都叫不上名來,雖然婆母何映紅給她不止一次的介紹過。

    雨滴終於落下來了,她關上窗子,將窗簾也半拉上了,屋子裏暗下來。但她沒有開燈,在暗影裏站在窗前,傾聽著雨水敲打花草樹葉的聲音,從開著的一半窗簾望著雨水中的鮮花。

    雨下大了。

    “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這下子真是要綠肥紅瘦了,張昕想。又一句唐詩浮現腦海,“愁陰不散霜飛晚,留得枯荷聽雨聲。”

    這是一棟占地寬敞的平房,位於北陽最繁華的地段,出了巷子往南走上不到200米,就是道教名觀純陽宮。占地足有三畝地的院子經過了整修,漆成深紅色的木製回廊將廂房與正屋連在一起,十幾個用途不同的房屋外表保持了古典風格但內部實現了現代化改造,承擔著不同的功能,為主人提供著不同的需求。

    這是恒運集團的擁有者王鴻永的住宅,張昕與王鴻永的獨子王誌鵬結婚後便與其父母住在一起。在這個院子裏,除卻王鴻永與他的續弦妻子何映紅及他們的上小學五年級的女兒王誌敏外,還有王鴻永的侄子,主管恒運房地產的王誌雄一家及四個傭人,司機,廚師和雜務,傭人都住在廂房裏。

    愛情究竟是什麽越來越迷惑。張昕離開窗前,順手打開了燈。雨中的院落和房間更顯得靜謐溫馨。牆上懸掛著她和王誌鵬的放大的結婚照,照片上的王誌鵬比本人更精神。她記得這張照片的誕生過程,他們在北京玩了一周,該去的地方都去了,八達嶺長城,頤和園,故宮,北海,天壇,香山,甚至去了位於南菜園的大觀園。因為張昕一直喜歡《紅樓夢》,王誌鵬特意陪她在大觀園逛了一個下午,那天天氣不好,下著小雨。然後,她們在王府井照了成套的結婚照。

    愛情是什麽她真說不清楚。可以不管年齡,家庭,經濟條件,隻要喜歡。但婚姻不是。張昕已經完全分辨出愛情和婚姻的不同。自己愛丈夫嗎?回答是肯定的,不愛就不會嫁給他。但愛與愛又有所不同。她關心王誌鵬的身體,關心他的喜怒哀樂,雖然她不管也不知道他每天忙碌的事業,但她關心他。這也是愛。她與他一同生活,共同吃飯,散步,看電視,聊天,共同旅遊,購物,探視親戚和朋友。她與他同床共枕,在極盡纏mian後聽著他勻稱的鼾聲。

    誰都無法預測自己的未來。就像自己,無法想象那個在高中除了學習出色的少年竟在成為自己刻骨銘心的愛戀。愛戀他什麽?會寫歌?會唱歌?沒有理由。誰也想不到在飯店偶遇碰灑了飲料染廢了裙子的男人竟然成為自己的丈夫。那天她和趙愛華在外麵吃飯,出來時腳下一滑,撞上一個端著飲料的男子,一杯橘子汁全部灑到她裙子上。驚叫過後的趙愛華立即笑了,那人她認識,是她一個遠房親戚,她應當叫那人表叔。

    他是個極有修養的男子。張昕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在餐廳出錯的那回。她立即原諒了他。沒想到三天後他竟然找上門,手裏捧著一個盒子,裏麵是一條與他弄髒了的一模一樣的裙子。因為自己的裙子是手工做的,很奇怪從哪兒搞來這樣一模一樣的東西。他的回答是這也是手工縫製的。

    很一般的情節讓他們認識了。

    她知道了他在國內念完大學曾留學英國諾丁漢大學,不過沒念完就回來了,因為父親的身體,他父親在八六年春生了場大病。她知道他家開著公司,很大的私企。他現在管著的正是家族企業的核心——運輸公司。她還知道了他母親去世早,隻有一個異母妹妹。她沒想與他成為情侶,也就不在意他的家庭,富也罷,窮也好,和自己又有什麽關係?

    但他很快就用行動證明他喜歡她。他找她是那樣的光明正大,雖然次數少,但每次都很愉快,因為她感到他是有教養的人,能細微地察覺她的喜惡。凡是她不喜歡的,隻要有一次,他便絕不再做或者提起。她喜歡《紅樓夢》,那時電視劇剛上演,跟他談起,他完全是個門外漢,連主要人物的關係都搞不清。但不到二個月,再談便有了他的見解。

    教養是虛幻的,又是實際的。他不吸煙,不喝酒,不說髒話。連男人們激動之下脫口而出的國罵也沒有。他總是衣冠楚楚,文質彬彬。

    她無法反感他。找不出理由。他第一次約她出去看足球賽,她猶豫一下答應了。他說在英國的一年多讓他成為了球迷,成為了諾丁漢森林的球迷,他念書的時候,曾經獨步歐洲足壇的諾丁漢森林隊已經沒落,但市民們仍狂熱地支持著自己的球隊,每逢聯賽日,球迷們身著紅色的隊服湧入城市球場,義無反顧地支持著自己的球隊。他說正是有了這樣的球迷才有了高素質的聯賽,才有了高水平的足球。而我們國家的足球實在是太差了。她終於發現他的愛好,他是個球迷。她更願意談留學的事,談遙遠的諾丁漢大學,他告訴她,諾丁漢在國內的名聲不大,實際上是個很古老很優秀的大學——在英國的地位僅次於牛津與劍橋。他在那兒是進修企業管理的,當然是為接父親的班,可惜父親心髒出了問題,他隻好提前回來了。他很懷念諾丁漢的空氣,除了連綿的陰雨,那兒實在是個很美麗地城市。他跟她談起拜倫,拜倫就出生在諾丁漢,紐斯泰德修道院曾是他們家幾代人的故居。還有羅賓漢,這位在中國人中知名度頗高的俠客就是諾丁漢人。

    他不說自己的工作。他從來不在她麵前誇耀財富。當她想辦法打聽恒運與鴻運公司時,她意識到他們之間的關係已經不是單純的朋友,其實男女間很少有友誼,她始終這麽認為。

    他們相處了一年左右的時間,當他提出求婚時,她稍微猶豫就答應了。然後,她去了他家,受到了他父親和繼母的熱情接待,在座的還有幫助他父親管理公司的堂哥。他們顯然對她很滿意。

    然後就結婚了。

    那個人逐漸的淡出她的記憶。仔細想想,和那個人其實也沒什麽,他們互不相欠。她曾想,或許哪天遇見他,可以像老同學一樣聊聊學校,老師和過去的趣事。

    但今天偶遇了,她卻做不到平靜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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