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山路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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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縉雲縣城離寧采臣所在的五雲村有兩日的路程。按照常人的腳力,今天早上出發,明天傍晚才能到。

    縉雲縣地處武夷山--戴雲山隆起地帶和壽昌-麗水---景寧斷裂帶的中斷,東部為括蒼山脈,西部為仙霞嶺餘脈。

    如果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一路上峰巒如聚,溪水潺潺,風景甚是秀麗。不過山路崎嶇,人煙稀少,有時候半天都見不到一個人,走了一個時辰,寧采臣就渾身冒汗,上氣不接下氣。

    寧采臣抬頭看了看,烈日當空,一個人走路真是悶啊,不如找個地方先休息下,要是有人可以同行最好不過。他前世就是個耐不住寂寞的人。

    向前走了幾步,看見山路旁有塊大石,旁邊長著一顆鬆樹,他走過去坐在樹蔭下,掏出水囊,咕嘟咕嘟灌了一大口,總算讓燃燒的肺好受了一點。

    “要是有酒就好了,最好還是冰鎮的啤酒。”寧采臣自語道,在這種炎熱天氣,約上幾個好友,痛痛快快喝上幾大杯冰啤酒,吹牛打屁,實在是人生一大快事。

    “不知道那些朋友現在怎樣了,會不會有人想起我?”他雙手放在腦後,仰躺下來。看著純淨如藍寶石的天空,漂浮著零零散散幾朵白雲,想起前世往事,那個死胖子現在肯定在玩《聊齋誌異》這個遊戲吧,小四快結婚了,聽說新娘子挺漂亮賢惠的,老同學好像隻有幾個人沒結婚了。

    沒有了丁笑,他們以後日子會不會少了許多樂趣?哈哈,怎麽會,那群有異性沒同性的無恥家夥。

    他生性灑脫,想起前日種種開心的事情,便忍不住放聲大笑起來,爽朗的笑聲回響在空曠的山林,驚起一群麻雀。

    笑過一陣又是感歎昔日好友把酒言歡,現在卻遠隔不知多少時代,世事無常,白雲蒼狗,一時間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愛笑的丁笑現在是愛笑的寧采臣了。這個世界有了我,也不會寂寞的。想著想著,竟然不知不覺閉上眼睛睡起覺來。

    也不知道過去了多少時辰,寧采臣從睡夢中醒來,睜眼一看,隻見夕陽西下,漫天晚霞,樹葉上灑滿了金黃,晚風煦暖,吹過山林,響起嘩嘩的聲音,好像情人的呢喃一樣。

    “我靠,這麽晚了。”他忙不迭跳起來,抓起包裹就往前麵跑。天快黑了,得盡快找個地方休息一晚再走,荒山野嶺的,遇上什麽老虎豺狼之類的猛獸,那鐵定完蛋了,自己可不是三碗不過崗的武鬆。

    過不了一會,天漸漸黑下來,寧采臣心裏暗暗叫苦,這個時代沒有衛星導航,他身上也沒地圖,要黑燈瞎火找個人家投宿不異於瞎貓碰見死耗子。好不容易揀了些枯枝做成一個簡陋的火把,還好帶了火石,有了火把還可以趁著火光再趕幾裏路,希望運氣好能找到一個可以借宿的人家。

    不過,他的運氣一向不好,這次也不例外。不但沒見到什麽人家,反而隱隱約約聽到身後山林中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一直跟著自己。

    停步回頭一看,聲音停止,借著火光什麽也沒發現,繼續往前走,聲音又響起來。寧采臣心裏焦急萬分,靠,怎麽這麽衰啊,你個豬頭,幹嘛那麽能睡?卻不知道是因為他自己昨晚想美女想得輾轉反側,直到後半夜才睡著。

    到底是什麽東西跟著自己?他心裏暗自揣測,應該不是老虎,如果是老虎不必這樣跟著自己尋找機會了,直接撲上來,血盆大口一下就把自己給吞了。那還有什麽動物?狐狸?不會。野豬?不會。這時一個陰險狡猾的動物閃入腦海:狼。

    一定是狼,他差點叫出聲來,這種狡猾貪婪嗜血的動物,一旦盯上獵物絕不會輕易放棄。

    他抽出一支燃燒著的枯枝,突然扔向身後,火光一閃熄滅,這一瞬間,寧采臣看見一隻毛色棕灰,耳朵豎立,比狗還巨大的動物,一雙綠幽幽的眼睛看著自己,被火光一驚,倏地隱入草叢中。

    怎麽辦怎麽辦?寧采臣一邊跑一邊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心裏不停問自己,得趕緊想個法子出來,不然自己還沒來得及認識諸多美女,接觸這個世界種種神奇就要變成一堆狼糞化為肥沃土地的養料了。

    繼續跑了一會兒,已是滿頭大汗,體力不支,火把都燒完了一大半。那聲音還隱隱約約吊在身後,陰魂不散。

    腦子裏突然叮的一聲,一行信息出現:

    隨機任務:殺死跟在後麵的白額金狼。

    靠,任務,又是任務。寧采臣心裏暗罵,又不來個提示,比如要怎麽殺掉這隻白額金狼。

    就在這時,他突然看見道路前麵不遠處有一個農夫挖掘的地窩棚,腦中靈光一閃,趕緊朝地窩棚跑去,掀開入口的草簾,一頭鑽了進去。

    地窩棚是像墓穴一樣挖在地上的坑,坑上覆蓋有頂棚,隻在棚角開一個狹窄的進出口。寧采臣剛一鑽進去也不管地上髒不髒,趴在地上,手腳齊用,什麽土塊石塊,全堵在入口處,心髒怦怦亂跳個不停,聽到那窸窸窣窣的聲音越來越近,狼肯定已經發現他藏在這裏。

    他一動不動,耳邊傳來狼圍著地窩棚走動的聲音,有次竟然聽到呼呼的喘氣聲近在耳邊,熱氣好像吹在脖子上一樣,驚得他汗毛豎起冷汗直流。

    忽然一隻像狗爪一樣毛茸茸的爪子穿過入口的縫隙擠進來,那爪子又尖又長,寧采臣可以想象如果被抓中,一定是肚開腸流的結果。那爪子伸進來不停揮動,旁邊的石塊土塊漸漸鬆動起來。

    寧采臣嚇得魂飛魄散,見那爪子越來越靠近自己的頭部,有時竟然插著鼻尖而過,要不是自己躲閃得快,已經是頭破血流。

    他來不及細想,心一橫,伸手猛地抓住那隻毛茸茸的爪子。那爪子吃驚之下就往外扯,寧采臣咬緊牙關,兩腳分開死死勾住地窩棚兩側凹陷處,卯足勁不鬆手。

    僵持了一會,寧采臣力氣越來越弱,他本是文弱書生,擔驚受怕又饑又渴,狂跑一陣已累得體力消耗大半,現在又使出全力,漸漸堅持不住。

    突然想起原著裏有個屠夫的方法,要是有刀就好了,可是天殺的,我一個讀書人帶刀幹嘛,就算水果刀也沒有啊。

    實在沒辦法,他猛地低頭,張口咬住狼腳上的血管,使勁咬了幾下,一股又腥又熱有鹹的血液進入口中,惡心得差點連中午吃的都吐出來。

    外麵的狼一聲慘叫,更是拚命掙紮,寧采臣死死咬住不放,大口大口吸起狼血來,那狼掙紮了一會兒,力量慢慢變小,最後不再動彈。

    “叮,恭喜你完成任務,獲得初階靈獸白額金狼屍體一頭。”腦海中又出現一條信息。

    靠,狼屍有毛用,不過白額金狼是什麽?他放開狼爪,趴在地上,喘氣不已,全身無力,肺如火灼,胃裏全是狼血,倒不怎麽餓了,不過那血腥氣在口中讓人惡心不已,趕緊掏出水囊喝幾口水才好一點。

    就這樣躺了半天才緩過來,他撥拉開入口的石塊土塊,看見狼屍堵在入口處,於是用力推開狼屍,一扭一扭鑽出去。

    一彎皎潔的新月掛在夜空,繁星點點,隱約可見,四周靜謐無聲,隻有涼爽的山風呼呼吹過。

    淡淡月光下,才發現那狼竟然有一匹小馬那樣大,棕灰色中夾雜著金毛,額頭一點白色,果然是狼中的戰鬥狼啊。遊戲裏的白額金狼是初階靈獸。靈獸和野獸的區別就是靈獸吸取日月山川精華,還有一定機率修煉出妖丹,擁有一定的智慧,馬上就要開啟靈智,一旦開啟靈智,就會成為妖獸。

    眼前這隻白額金狼,毛色還不是全是金色,額頭的白點也不夠大,還沒有進化成妖獸,一旦靈智開啟,毛色就會全部變成金色,額頭的白點會大如拳頭。

    那時候就不是寧采臣能對付的,就算牙齒咬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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