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對角巷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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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就在洛哈特夫婦來催小卡薩的時候,發現這家夥正仰頭一口喝掉一瓶不知道什麽玩意。

    “剛吃過飯又隨便亂吃東西?”伊蓮娜伸出食指戳了戳兒子的額頭,“那是什麽?”

    “呃……福靈劑。”卡薩遞過手中的空瓶子,“尋寶之前果然還是需要一點運氣啊。”

    洛哈特伯爵接過透明的小瓶,放在鼻尖輕輕地嗅了嗅,沒錯,是福靈劑,“你這家夥,從哪兒知道的這東西?不,這東西你哪兒得來的?”

    “阿森尼?斯波爾的《魔法藥劑與藥水》,”卡薩聳了聳肩,“至於這瓶嘛,自然是父親書房裏的咯。我從來沒試過這個,想試試看是不是真的將書裏說的那麽靈驗嘛。”

    “你這家夥……”洛哈特伯爵無可奈何的丟掉手中的空瓶,“你難道不知道這瓶福靈劑本身就抵得上好幾根魔杖了?”

    “別這麽小家子氣嘛,父親大人。身為洛哈特家族的現任家主,對隻不過區區幾十個金加隆斤斤計較,實在是太有失您的身份了呀。”卡薩擺了擺手,“好了,我們快走吧,趕在藥效消失之前。”

    洛哈特伯爵哭笑不得,看來有個太聰明的孩子也很困擾啊。抓住妻子和兒子的手,“移形幻影”。

    下一個瞬間,三人出現在對角巷的公共傳送區域。是的,你總不能再有很多人的地方隨便移形幻影吧,萬一撞上其他的人很容易導致受傷的。

    卡薩深呼吸了一下,這並不是他第一次移形幻影,但是他仍然不是很喜歡這種感覺,身體像是被強大的力量擠壓,扭曲令人窒息,就仿佛是經曆了三流的公車司機的折磨一樣。還是傳送術比較好,沒有這些奇怪的副作用,卡薩暗暗發誓,以後有能力傳送的時候,絕對不會去用移形幻影。

    “來吧,卡薩。先去給你買根好的魔杖,然後我們再四處逛逛,弗洛林冰淇淋店新出的草莓花生口味很不錯哦,你母親也很喜歡呢。哈哈。也許你也可以試試看飛天掃帚?我小時候可是個不錯的魁地奇好手啊。”洛哈特伯爵一馬當先的領著路,直奔奧利凡德。

    這家商店又小又破,門上的金字招牌已經剝落,上邊寫著:奧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製作精良魔杖。塵封的櫥窗裏,褪色的紫色軟墊上孤零零地擺著一根魔杖。

    他們進店時,店堂後邊的什麽地方傳來了陣陣叮叮當當的鈴聲。店堂很小,除了一張長椅,別的什麽也沒有。一個老頭站在他們麵前,他那對顏色很淺的大眼睛在暗淡的店鋪裏像兩輪閃亮的月亮。

    “哦,洛哈特先生和太太,上次見麵就好像是昨天一樣。怎麽樣,你們的魔杖還好用嗎?是的,兩人都是常青藤木,這可不是簡單的湊巧哦。”奧利凡德把目光轉向一旁靜靜地掃視擺放的魔杖的卡薩,“這位英俊的小公子一定就是你們的孩子吧,他叫什麽?”

    洛哈特伯爵微笑著回答:“卡薩,卡薩·洛哈特。我最珍貴的寶貝。”

    “那麽來這邊,小卡薩。”老頭牽著卡薩站定在櫃台前,“你用哪隻手?”

    “哪隻都可以。”大多數奧術都有著施法動作,法師大多擁有靈巧的雙手。

    卷尺自動測量著卡薩身體各個部位的距離,奧利凡德終於從什麽的架子上翻出一個盒子,“來,試試看這根,十又四分之一英寸,柳木,龍心弦,非常的平衡。”

    卡薩握住魔杖,輕輕揮了一下,嗯,還行,魔力的釋放的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幅,難怪這裏的巫師都喜歡使用。不過,這種找法太浪費時間了。放下手中的魔杖,卡薩放開對於自身巨大魔力的壓製,利用自己強大的精神力,技巧性的讓魔力進行共振。一時之間,整間商店都開始輕微的顫動起來。

    所謂魔杖挑選巫師,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卡薩能夠理解這些魔杖工匠對於自己作品的熱愛,不過這些都是普通的魔法物品,根本不具有自己的意識,又不是什麽神器。自己需要的魔杖,一定和自己的魔力波動最近似的那根。以後有時間的話,完全可以自己做一根更好的嘛。

    顫動僅僅持續了數秒鍾,仿佛隻是幾人的錯覺一般。

    “請給我那邊後麵架子上第三排從左向右數第六個盒子,謝謝。”卡薩禮貌的要求。

    老頭幾乎驚呆了,他在店裏工作了上百年,還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情況。他遲疑的取出卡薩指定的魔杖,遞了過去,“十二英寸,紫衫木,夜騏的尾羽,強大的力量。希望他找到了合適的主人。”

    卡薩舞動著魔杖,和之前那根比較了一下,還不錯,魔力的增幅提升很多,精確性也提高了不少,就是它了。

    “父親,就這根了。請付錢吧。”卡薩順手將魔杖插入右臂上的魔杖套當中。這個實用的小玩意是他在家族藏寶室中找到的古董,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將魔杖送到巫師的手中,上麵還附帶著在萬一魔杖脫手的情況下可以使用的召來咒。應該是個注重實戰的家夥製造的,讓卡薩想起來他以前藏匿匕首的類似東西。有位**師曾經說過,匕首是法師最後的尊嚴。

    洛哈特伯爵緩過勁來,這個孩子還真不給自己省心啊,“多少錢?”

    “十三個金加隆,謝謝惠顧。好好的使用他吧,孩子。”奧利凡德恭敬地將洛哈特一家送出了店門。

    “真便宜,”稍微走遠一點後,卡薩不由得嘀咕著,“量產品就是沒好貨啊。一把飛天掃帚的錢能買上一捆魔杖了……”

    伊蓮娜愛溺的揉了揉兒子的頭發,“怎麽,小家夥想要買新的掃帚嗎?家裏的光輪1700不好嗎?”

    光輪1700,光輪比賽掃帚公司的最新產品,它把老式橡木箭的安全性和最好的橫掃係列的易駕馭性結合在一起,時速達一百七十英裏,能夠在空中任何地方做三百六十度急轉彎,是現在市麵上量產型掃帚中最好的了。

    “唉……”卡薩長歎了口氣,他其實對飛天掃帚這種東西完全無愛啊。是的沒錯,飛行永遠是人類最大的夢想。想當年,他第一次成功的施展出三級奧術“飛行術”,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翱翔的時候是多麽的興奮。雖然飛行術的速度並不算太快,遠遠比不上飛天掃帚,不過那完全是不同的體驗啊。他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麽歐洲的巫師對於掃帚這種東西這麽的執著,明明可以使用更加舒適更加方便的東西啊,在亞洲廣泛使用的魔毯就很不錯嘛,聽說美國那邊新研發的飛天滑板也很酷啊。

    “母親,為什麽我們這兒的魔法部隻允許我們用掃帚呢?對於像我這樣瀟灑的男人來說,姿勢實在是太不雅觀了啊。要知道,在麻瓜的傳說中,隻有女巫才騎掃帚,從來沒聽說過有那個男巫師騎掃帚的……”

    伊蓮娜聽著兒子自吹自擂,開心地笑起來:“誰知道呢,不過掃帚還是很不錯的啦,最起碼你很難想象坐著魔毯玩魁地奇吧?”

    魁地奇也是個我不理解的運動……卡薩撇了撇嘴,在他看來,十三世紀之前的魁地奇倒還算不錯,可是金飛賊的出現完全是個敗點。基本上抓到金飛賊就可以獲勝,你把那些除了找球手之外的球員置於何地啊?就好像明明是在看籃球賽,卻中途變成了障礙賽跑一樣的感覺。

    不過算了,入鄉隨俗吧。下次去光輪公司定製一把飛天掃帚好了,不管怎麽說,魁地奇可是耍帥裝酷泡mm的最佳手段啊。不得不說,卡薩也還是個正常的年輕人呀。

    一家三口在對角巷又轉悠了好一陣子,這才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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