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斂財之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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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勳怒火中燒地回頭一看,見潘達飛衝他拚命眨眼睛、使眼色,知道他肯定有要緊的事要說,便同他走到稍遠一點的僻靜角落,不悅地問:“潘夫子,你有何話不能等會兒再說?”

    “東翁,現在不得不說。請問東翁,為什麽要責備他?”

    “夫子沒有看見他的行徑嗎?跟強盜有什麽差別?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稼穡艱難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們怎麽能如此*?”

    “可是東翁,他們這麽做得到的糧食可全部都是你的呀!”

    “什麽?”陶勳震驚了,呆得說不出話來。

    一旁的丁柔也忍不住說道:“夫子,這是怎麽回事?老爺什麽時候做過這樣的安排?”

    “東翁是沒有這樣安排過,但他們的所作所為是衙門的慣例。請問東翁一年俸祿幾何?”

    “折成紋銀四十五兩。”

    “再請問學生和青雲兄的束修一年幾何?”

    “兩位總共六百兩。”

    “以東翁一年俸祿尚不夠付我們二人一月薪水,還有一衙官吏、數百衙役,東翁如何養活?”

    “啊?這……我……”陶勳呐呐說不出話來。

    “學生也知道東翁家裏有錢,但衙門的開銷加上種種上憲的攤差花費,數目可是個無底洞,令尊大人再有錢,財力亦不免有時竭,長此以往再大的生意也會被拖垮。難道東翁想居己以清名而陷父於不肖嗎?”

    陶勳和丁柔都木然呆立,說不出話來。

    潘達飛轉身向已經停下來的官吏衙役道:“你們繼續吧,老爺已經沒事了。”

    “且慢!”陶勳反應過來連忙出聲阻止,他對有些不快的潘達飛道:“潘夫子的好意勳心領了,然學生斷斷做不出這樣違拗本心意誌的事情。衙中用度錢糧的事情夫子不用擔心,學生已經有了辦法,稍晚一些就會和你商量,不用這樣取民膏脂的辦法也有辦法籌到足夠的錢糧。”

    說完這些,陶勳走到官吏衙役麵前,十分堅決地說道:“本官知道這是衙門的規矩,不過有我陶勳在此一日,便一日不可再如此。剛才多收的糧食全部退還原家。膽敢背著本官再這樣做的人,本官要叫他嚐嚐板子和大牢的滋味。”

    官吏和衙役們驚訝萬分,而下麵的老百姓則歡呼起來,許多人紛紛給陶勳下拜,他們每年交糧都要受官府如此盤剝,最多的時候占到應繳糧額的七成多,即使曆任知縣中最清廉的也都默認官吏的這種做法。他們麵前這個其貌不揚的年輕知縣一下子就免去了他們的損耗負擔,立即贏得了他們的好感。

    潘達飛麵色不善地隨陶勳回到內衙,一進門就拱手向他說道:“東翁,學生才疏學淺,不堪重托,請放我回家去吧。”

    “夫子生我的氣啦?”陶勳這下有點著急了。幕友和東家的關係基本上是平等的,來去自由,如果沒有師爺的幫助他一個人不可能應付縣衙的公務。

    丁柔勸道:“夫子不要生我相公的氣,他也是一心想做個好官,不想讓百姓受苦呀。”

    潘達飛聽了丁柔一句話,心腸不由自主地軟下來,歎道:“東翁何苦如此固執呢?搏一清廉虛名,反害自家家道。”

    “夫子放心,我已經有了打算,等會兒奉告。你先替我解說解說,剛才那叫什麽?衙門還有其他的斂財方式是什麽?”

    “原因我就不說了,剛才那叫做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謂糧食運輸中的損耗,這部分就成為縣衙的合法收入。這是衙門最常用的兩種方法之一,還有一種叫做折色火耗,朝廷規定交賦稅可用實物,如穀物、絲絹等,也用銀、鈔、錢代輸,用銀的時候統一要使用細紋官銀,百姓手中的銀多是散碎雜銀,成色不足,故而要將由官府重新熔鍛,熔煆碎銀時候可能會有損耗,官府就用這個名義來征收多餘的銀兩,這些多征的賦稅就稱為火耗。

    除了這兩項外,主要還有雜稅和雜項。每個州縣的雜稅都有一定的上繳定額,一般不過幾十兩或上百兩左右。理論上定額以外的雜稅收入也應該作為盈餘上繳朝廷,不過多交沒有好處,多交了以後就成為該地的一項必須上繳的定額。況且雜稅在考核時並不作為一項政績,還不如略在帳目上動些手腳,化公為私入腰包。比如田房契稅:朝廷規定凡是土地、房屋買賣或出典,都要繳納契稅,並持契約到州縣衙門加蓋官印。契稅稅率為契價的兩厘。但土地有“千年田、八百主”之說,土地轉移頻繁,一個州縣每年的土地交易總有幾百起,總的契價可達幾萬兩之多,契稅收入就可以有上千兩,而上繳的定額不過一二百兩而已,其餘的就可以設法轉到內衙。

    雜項是過去州縣確定要上貢朝廷的土特產、或特定為某項政務提供的物資,後來逐漸大多折銀征收,折價的數額並不高,很少過百兩,多征部分可以由州縣長官支配。”

    “原來如此,怪不得學生在看以前的案卷帳冊的時候有很多都弄不大明白。常言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原來都是這樣來的。”

    “可惜東翁這個清知縣也做得太清了,不是得那十萬雪花銀,反而要賠進去十萬雪花銀。”

    “嗬嗬,不會的。”陶勳笑嗬嗬地解釋說:“晚生早就向父親寫了信,請他派熟悉經商的人過來,還要從他那裏借十萬兩銀子。父親已經回信答應了。”

    “東翁要做什麽?難道要在本縣經商?”

    “嗬嗬,與民爭利的事晚生怎麽會做?就算晚生想做,禦史言官也不肯呀。晚生是要請人來在本縣成立一個商號,通過它來周轉資金,以錢生錢。”

    “請東翁說得更細一些。”

    “比如說,學生通過這次查勘地界掌握一些人欺隱田糧、荒蕪田地、買賣田地不過割糧差的情況,如果拿到證據,那些人的田產就要沒公。但這樣田也可以標價賣出去。我自然不能自己買下來,但商行可以買下來。”

    “原來東翁是想在本縣置田產呀。”

    “非也,非也。買下來的田還可以轉手賣出去。”

    “可是商行購進的時候如果價錢低了,要受人詬病,價錢高了又會虧本。”

    “學生自有辦法令田地升值,所以購進的時候可以按市價。賣出去之前租出去耕種,收入可由學生支配。就算沒人買,學生也有數種奇花異果可以種植,收獲之得百倍於糧食。當然了,這隻是一個最簡單的辦法,辦法遠遠不止這些。

    學生聽說本縣境內藜龍山有一種龍筋草,十分堅韌,山民常采之編鞋、袋、筐等物,令商行收之,販之於外,可獲利數倍。本縣官倉之內陳腐糧甚多,已經不能再食用,學生恰好知道一種方法可用陳腐糧釀出佳釀,其味堪稱仙釀,這酒可用水路運到京杭等地,即使算上運費成本也比別處的低,而獲利可是他們的數十倍呀。晚生有一個熟悉山川地理的朋友,他在藜龍山裏現一個上等玉礦,若能開,延請名師雕琢,販於京杭等地,其利萬倍。內子一個朋友熟諳紡織印染之術,織出來的布匹天下無雙。

    其實賺錢的方法還有很多,晚生隻是礙於朝廷命官的身份不得親身施為,請人代做個東家,固然晚生所得之錢頗豐,縣衙亦可向它專收雜稅補充用度所需,還可通過工坊招工增加百姓收入,一舉三得呀。”

    “話雖如此,學生雖不懂得經商,卻也知道低進高出才能賺到錢,本縣的物產並無多大特殊的地方,縱有特產其值也賤,東翁的計劃真要實施起來,風險不小哩。”

    “哈哈哈,夫子請放寬心,晚生有成算在胸,你的束修一文錢也不會少的。”

    “學生隻為東翁擔心。這樣做法終歸不是正途,必遭言官彈劾。”

    “隻要晚生沒有違法,他們抓不住我的把柄。再說學生賺的錢自會用於打點上憲,做官也是做人,這些人情世故我知,他們亦知。”

    解釋了半天,潘達飛依舊憂心忡忡,陶勳知道光憑嘴皮說是沒多大用的,隻有等商行辦起來有了效果,才能讓他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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