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各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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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好運氣的終結往往會成就另一個人的事業,比如騙子楊智就成就了周國江。

    原本周國江是公安局老局長很看重的部下之一,隻可惜自己不爭氣,太急於露出尾巴了,所以仕途受創,差點連警服都穿不成了,如果不是吳放歌返回金烏的話,他這輩子也就這樣了,可以說是吳放歌幫了他一把,他才有了今天的地位和成就,可也不過如此了,當年一起在老局長麾下的同事,最次的也都當上相當於縣區級政法係統的領導,可這次破獲楊智特大敲詐、詐騙案件卻讓他揚眉吐氣,知名度一下子就高了起來,特別是這個楊智還是個越獄在逃犯呢。盡管後來案子越辦越大,甚至還牽涉到了臨近的幾個省,可周國江這個最初的案件承辦者的地位卻是不可動搖的,即便是以後去了專案組也是一樣,甚至還牽涉出了一大批**案件,真是幾人歡樂幾人愁。案子足足辦了半年的時間,直到上麵有人說:“差不多了。”才停下來。

    周國江載譽歸來後,不久就提了郊縣的公安局副局長,(官麵上還是說的協助工作),臨走前把所有的好朋友都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了一頓,算是狠狠的出了一口黴氣。飯後,又悄悄的約吳放歌和雲柔在一起商量事兒。

    多虧了周國江上下奔波,金烏總算是沒因為騙子的事糟幾個人,對於這一點,金烏的幾個頭頭也很滿意,畢竟屬下糟的人太多,做領導的麵子上也過不去。而周國江也沒走幹路,砸在手裏的錢除去上下打點的,還剩了六七十萬。這些錢顯然是不能退回去的,退回去反而證明送錢的官員心裏有鬼,隻要不提這件事,那些官員就謝天謝地了,隻要平安無事,這些錢送誰不是送啊,當然了也有不懂事的依仗著自己可能和承辦人有些私人交情,上門來想把錢要回去的,對於這樣的人,錢是一定要退的,隻不過前麵退了,後麵就有紀委或者反貪局的人找上門去了,這回是真的。沒辦法,按照何海豹的話來說是:自己蠢的到家了。

    既然有前車之覆,後麵的人也懂事了,反正也是送出去的錢,就當買平安了,所以周國江等案子辦完了,手裏還有六七十萬。可他知道,這些錢不全是他的,至少不能一個人獨吞。

    吳放歌和雲柔在這次的案子裏,出謀劃策,提供證據出力不少,和周國江形成了一個鐵三角,是達成此次事件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錢該分的還是要分的。

    周國江把錢分成了三份,兩份分別是二十萬,一份是二十七萬。並說:“兩位,我就明說了,我要這份多的,不過話說明白,上下打點啊,我手下警察的獎金啊什麽的也就從我這裏出了,你們沒意見吧。”

    吳放歌笑道:“能有什麽意見啊,其實就這點錢我都懶得要,要不你拿回去都給弟兄們多分點吧,俺現在的房價,這些錢也就買個單間兒。”

    雲柔白了他一眼說:“憑啥不要,蒼蠅雖小也是肉呢,而且辦這案子咱們也有份的。”

    吳放歌其實對這些‘髒錢’很不感興趣,可是在有些情況下,該拿的錢不拿,反而會引起他人的疑心,畢竟周國江這個人腦有反骨,當年幫那有蓉的忙,臨了還要強迫和人家‘來一夥’。不是個最值得信任的人。所以客氣了幾句之後他還是把錢收了。畢竟‘一起分過贓’也算是三大鐵交情之一。

    周國江見他收了錢,心裏挺高興的,又隔了幾個月,楊智被複核死刑,到刑場上吃了槍子兒,琢磨著到地獄越獄去了,相關人等包括沈綺之類的即是受害者有些有責任的人,因為知道的不多,所以判的也大多不重,沈綺更是隻開除了公職了事,這樁案子算是圓滿結束了。

    不過表麵上看上去,周國江和吳放歌等人的關係是越的好了,但骨子裏卻又帶了三分防備,因為作為警察,他不是笨蛋,有很強的證據意識,他深知吳放歌和雲柔沒有把所有的證據都交給他,手裏還捏了更重要的東西。

    吳放歌手裏當然還有更重要的東西,要的就是監控錄像,這個當然不能給,別的不說,你個開酒店的,在客房裏裝監控本身就有問題,更不要說其他。

    雲柔拿了二十萬,這筆前對她來說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到也是筆補貼,但心裏總還有些不甘,等周國江走了後就問吳放歌:“你說姓周的還汙了多少錢啊。”

    吳放歌笑道:“你問這幹嘛?都是過去的事了。”

    雲柔說:“心裏總覺得不痛快,我可不像你啊,家大業大的。”

    吳放歌笑了一下,繼續低頭辦公,隔了幾秒鍾才說:“三四十萬吧。”

    雲柔馬上就說:“就知道這家夥貪,不然咱們每人至少還能分十幾萬呢,我家新房子的裝修錢就有了。

    吳放歌淡淡地說:“我是說每人還能分三四十萬。“雲柔倒吸一口冷氣說:“天,這家夥也太黑了吧。“吳放歌說:“不黑,這錢其實等於是我們倆花了,買太平,畢竟直接辦事的是他。”

    雲柔是個聰明女人,不會為了一點小利益而損傷大局,所以隻是悻悻地說:“也對,就算咱們雇了跳打獵的黑狗嘛。”

    吳放歌被她這麽一說,忍不住笑了出來。

    雲柔看他笑,不由得看的癡了,直勾勾地盯著,半晌才說:“你笑起來還是那麽帥……”

    吳放歌也現她的眼神不太對,有些掩飾地說:“是嗎?嗬嗬,老啦。”

    雲柔說:“男人三四十歲正當年,我們女人就不行了,眼看著韶華漸逝,自己又無能為力,那心中的淒苦哦……”

    吳放歌做出一副很輕鬆的樣子笑著說:“小柔啊,別這樣,要想想世界上還有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哦。”

    雲柔被他那誇張的表情逗笑了,也情知吳放歌因為何海豹的關係是不會再接受自己了,就很無奈地說:“你眼前就有一個,你都不知道解救……”

    吳放歌聽了這話很無語,正不知道該怎麽回答的時候,雲柔忽然換了一種輕鬆的語氣說:“哎呀,不說我了,你聽說了嗎?妮子戀愛了呢。”

    吳放歌也笑著說:“是啊,好像就是咱們農場的一個技術員,挺不錯的小夥子。”

    雲柔略帶嘲諷地說:“你啊,是不是因為天氣快冷了,覺得腦袋涼啊……一點也不知道著急?”

    吳放歌聽了,放下手裏的筆說:“小柔,我知道你總是向著我的,不過人呐,誰也不是誰的附屬品。事實上,我占的便宜已經很多了,無論是誰,人家想要追求自己的生活是沒有錯的,更何況有些東西是我沒有辦法給人家的,既然沒有辦法給人家,人家自己去找,我也沒有理由去阻止吧。”

    “就你崇高!”雲柔投來了哀怨的一眼,轉身走了。

    雲柔最近每次心裏煩的時候就會去找兩個人喝酒,這兩個都是二十出頭的小夥子,一個叫鄭俊林,一個叫嚴晨紅。這兩個家夥在於萍的婚禮上亂說話恰好被吳放歌聽見,被小小的懲戒了一下,後來雲柔又饒了他們,就此近乎了起來。此後雲柔要是心裏煩了,就約這倆小子出來喝酒唱歌,說起來雲柔更喜歡嚴晨紅一些,因為他個子較高,人也比較白淨俊秀。不過這一切都在這天晚上結束了。

    那一晚雲柔挑撥吳放歌不得,心中鬱悶,就又約了鄭俊林和嚴晨紅兩個小夥子出來喝酒唱歌,可鄭俊林正在談戀愛,喝到中途就溜了,於是雲柔就更加的鬱悶,把一股子邪火全在嚴晨紅身上,拚命的灌他酒,甚至還使出女人撒嬌的本事來,這和她的身份不符,因為她畢竟是嚴晨紅的上級,除非是真想和他戀愛,某些東西不應該表現出來。果然,原本雲柔就是豔名在外的,嚴晨紅又是個小夥子,哪裏經得起這些?所以一個把持不出,居然借著安慰之際,摟著雲柔的肩膀,在她的臉上親了一口,更是覺得入口爽滑,而雲柔這邊也是酥麻了半邊身子,居然也沒有表現出任何反感來,於是嚴晨紅頓時火往上湧,一下就把雲柔撲倒在沙上,動作一下子粗暴起來,連親帶摸上下其手。雲柔一開始沒提放,雖說也有些許給他,可還是期盼著一種溫存的給予,而嚴晨紅的這一通粗暴,就像是一盆冷水,把雲柔的欲火澆了一個透心涼,所以雖說讓嚴晨紅占了不少便宜,卻最終被她抽出手來,左右開弓一連十幾個大嘴巴就把嚴晨紅打翻在地。

    溫柔可人的妙齡少婦眨眼間就變成了凶悍夜叉,這個轉型實在是太快了,讓嚴晨紅完全反應不過來,真扭過頭想投過一個可憐的眼神時,隻見雲柔把手往門外一指罵道:“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你明天就給我滾回老家種地去吧!”

    嚴晨紅見雲柔動了真怒,嚇壞了,捂著臉半天說不出話,雲柔見他不說話,心裏更是氣,其實若是這小夥子說句:“雲總,對不起,我真的喜歡你……”之類的話,或許事情還有轉機,可是這小子才出來沒幾年,對付小女孩還湊合,雲柔這種成熟婦人他如何應付的過來?稍一猶豫,雲柔抬腿又是一腳,雖然不重,但鞋跟太尖,所以還是很疼。踢完了雲柔扭頭就走,這是嚴晨紅才反應了過來,差不多是爬著撲上來一把抱住雲柔的大腿哭道:“雲總,我錯了!我不該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你別趕我走,求你了。”

    這到不是嚴晨紅沒脾氣,實在是喀秋莎的待遇好,還有機會轉為正式工人或者事業幹部,這一點事其他任何一家私營企業不能做到的,所以他是真嚇著了。

    雲柔喊了兩聲“放手”,可嚴晨紅抱進了哪裏肯放,雲柔猛抽了兩次腿沒抽動,又回頭照著他的頭狠狠給了幾下,手都打疼了,可他還是弄死都不鬆手。於是雲柔一下坐到了地上,大聲哭道:“都什麽人啊,是個男人,連個小孩子都知道欺負我,我還活著幹什麽啊,嗚嗚嗚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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