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出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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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偶非常想上新書榜,再一次無恥的求票。

    吃完飯,劉銘便和圖朗特使特摩斯閑聊起來,看能不能從他那裏,掏出點外界信息,現在在這個地方蹲快半年了,他隻從一些部落的自言片語中判斷這裏是17世紀初的美洲,不知道到底是什麽時候。

    劉銘問道:“您到過西海岸吧?您知道現在是公元多少年嗎?”特摩斯稍微一頓,沒想到劉銘會問這個問題,但還是答到:“我曾經到西海岸購買過物資,倒是知道他們那邊的年份,按他們的算法是公元1627年。”

    劉銘是文科生,對曆史很熟,馬上就知道1627年是個特殊的日子,這一年崇禎皇帝正式登基,其後在位17年,1644年自掛煤山。此後明朝完全頹敗,走入滅亡。明朝,中原大地,劉銘很想去走走,這一天也許要很久,但他總是要回去的,他的根在四百年後埋在那裏,那種情懷是永遠無法磨滅的。

    對特摩斯的招待,龍城眾人都很上心,畢竟是來的第一位外族客人,大家都很熱情的帶特摩斯到處逛逛。特摩斯對這座城池泛起極大好奇心,恨不得探索到每個角落,想要挖掘出它的神奇。

    隨便找了戶人家,這戶人還在做飯,架著柴火,剛來的時候,特摩斯就想知道他們煮的是什麽;特摩斯上前,一個三十多歲,麵色黝黑的中年印第安人疑惑的看著他,特摩斯問道:“你們吃的什麽?為什麽不和部落人一起吃?大家怎麽不在一起吃?”要知道圖朗部落的人都是大夥圍個圈,燒烤牛羊,煮玉米吃的。

    中年人臉上顯出虔誠:“自從城主大人建城後,我們就不怕野獸,不怕饑荒,隻要天天勞作,就有糧食吃,而且幹的越好,發的糧食越多!城主大人還給我們沒家分了房子,現在每個家都有房子了。我們天天吃著大白米,大白米你肯定沒吃過,這是我們這兒的特產,來讓你嚐嚐!”

    印第安人獨有的熱情開始泛濫,揭開鍋,香噴噴的大米,香氣鋪麵而來,特摩斯心裏驚訝又佩服;他本以為大米是部落長老和族長的特權糧食,沒想到這裏竟然人人都能吃到,剛才那個年輕的魄力不小啊,把財產分給部落民眾,這完全拋卻私心,這麽大的印第安族群沒有人能做到!

    印第安的部落製度,其實部落民就是長老還有族長的私有財產,再進一步他們就會進化出奴隸製度,比如印加帝國,瑪雅帝國都是奴隸製,但兩個國家都不存在了。

    劉銘如果在聽到特摩斯心裏話,估計要笑死,他哪有那麽偉大,他不過是現代人的思維,沒有把自己城民當奴隸的思想,隻是想他們給自己幹活,自己給他們發薪水,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房子嘛,現代他可是個三無人士,無房、無車、無老婆,當然深受無房之苦,所以把房子就當做福利,發給他手下的這群印第安員工了。

    特摩斯這家夥見過世麵多,在西班牙殖民地呆過段時間,思想不同於一般印第安人那麽單一,在他看來劉銘以後肯定成就不小;甚至於可以拯救所有印第安部落,西班牙人的貪婪他早已見過,他們無恥的驅逐著印第安人,搶奪著他們的資源,肆無忌憚的屠殺印第安人,而他們強大的武力又令印第安人畏懼;在特摩斯看來,總有一天西班牙人會深入草原,到那時平原部落恐怕無一幸免。

    特摩斯是第二個有這樣意識的人,而劉銘早就知道了;學過曆史的都會多少知道,西方人曾發動過幾次大屠殺,特別是在十七世紀初,屠殺將近一千多萬印第安人,這個美洲大陸印第安人大約有四千萬不到,可是他們一次至少要屠一千萬,幾次過後,基本上滅絕了印第安人。

    有時劉銘也疑惑,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麽殺的,這麽多人殺的手都應該會軟吧。說到特摩斯,他又到稻田看了看,驚訝於如此神奇的作物;在稻田後麵還看到了一大片遠比稻田還多很多的玉米地,這個規模完全可以和他們圖朗部落相比了。除此之外,還看到了神奇的巨塔,特摩斯很想看看裏麵有什麽神奇的,不過那個地方重兵守衛,不讓特摩斯觀看。到處都是奇跡,令特摩斯好奇心到了極點,追著劉銘問這問那,劉銘都是搪塞過去的,根本無法解釋。

    劉銘自從看到特摩斯穿的靴子,還有大皮衣後,對照自己,完全如同野人,自己帶來的那雙鞋早就破了,仍然自己倉庫裏;劉銘羨慕啊,所以他在係統裏不斷搜索,看能不能找到,製作衣服和鞋子的方法,不過一無所獲。但是他突然發覺,他的建築裏沒有市場,一時間居然忘了建。

    市場的作用說大也不大,當然可以提高農民收集資源的速度,還有就是金幣,食物,木材之間的轉化。他可以用金幣買木材,以後不用一直砍樹。當然美洲的樹,是砍不完的,至少在百年間。在現代工業社會,那麽高的伐木技術,都沒把巴西樹木砍完,可見這裏森林資源之豐富。

    確定建造市場,各種資源他的庫存不少,所以完全滿足建造條件。市場作為以後應急之用,免得到時候要緊急建造什麽東西,卻缺了一項,那時可以通過市場轉化。

    在劉銘看來,帝國時代係統帶給他的不是武力,不是工業,而應該是無比堅實的農業,稻田的巨大產量,和完全違背季節,隻要有陽光就能長的特性,讓他擁有無數糧食。而這個時候,明朝處在小冰河時期,多災多難,急缺糧食,到時候,開一隻艦隊過去招人,那不是要招多少有多少嗎?

    特摩斯在龍城等了幾天,讓劉銘等人準備好一起出發,參加部落大會。劉銘這次帶著阿夏一起去,阿夏長這麽大從未走出部落多遠過,所以想看看去,劉銘很快就同意了。龍城衛隊的蒙奇死皮賴臉的要去,沒辦法,隻有把他帶著。其他人就留在城裏維持運轉,就沒有跟去。

    這次還要參加競技大賽,所以劉銘親自在龍城衛隊中挑了一百人一起去,當然當初的四十個勁銳護衛還是帶在身邊,安全最重要嘛。帶著一千多斤稻米,還有茶葉,鹽,劉銘等人出發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