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當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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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六章當鋪

    特摩斯好久才從震驚中醒來,迅速隱去臉上表情,對店裏老板道:“給我們一人拿一套衣服;”

    老板欣喜道:“各位客人先量量胸圍和腰圍;”說完拿出量繩,給其測量。特摩斯不懂是什麽情況,他便讓老板任意施為。

    不到半炷香時間,便測好。老板按照測得的數據,拿出四套型號剛好合身的衣服。一套衣服很簡單,半長的衣衫加一條褲子;四人從容地就在廳堂換上衣服,特摩斯等人穿上後明顯感覺舒服很多。

    細膩的布匹,不像毛皮刺得皮膚難受,同時沒有毛皮那種騷味讓人難受,反而散發著獨特香味。

    老板見幾人穿上後鼻子抽了幾下,便立刻解釋道:“衣服都用熏香熏過,所以有這種味道。”

    特摩斯哦的一聲,不可置否,不懂的東西他不多問,免得丟人;幾套衣服他很滿意,對於龍城他有所耳聞,但大型的交易都是衣物易物,這裏聽說用一種幣,很漂亮的東西。

    “老板,交易怎麽算?用什麽東西交換?”

    老板一聽這話就知道這位不常來龍城,龍城去年就開始用貨幣,不過他這幾天慶典遇到過幾位這樣的,倒並不驚訝或者鄙視,那句話怎麽說來著,“顧客就是上帝”城主說的;

    商店老板耐心的說道:“龍城用金幣、銀幣、鐵幣,甚至還有銅幣。客人四件衣服要三個銀幣;如果您幾位身上沒有銀幣,可以到對麵有家當鋪,可以用東西換得銀幣。”

    特摩斯恍然大悟,同時對老板有些好感;老板熱心地帶他們到了對麵;

    隻見那是一個大屋子,屋前一塊木牌,上麵不知是什麽,特摩斯不認識。進去後,裏麵完全不同於先前那個商店,這裏一個高高的櫃台,櫃台上用那種金屬製成的欄網著,特摩斯不禁心裏大喊太奢侈了,這些金屬拿到中部聯盟可以多造不少槍頭啊。

    商店老板高興地喊道:“老肖,又有人來當東西了”

    “老曾,又給我介紹生意來了,這幾天幫我們拉了不少生意,等會一定要請你喝酒”一個豪爽聲音傳來,隻見櫃台旁邊木門被打開,一個五十多歲、撫著蒼勁胡須的男人走出來。

    老肖就是這當鋪老板,慶典開始前,他就發現很多到龍城的部落人不知道哪裏換得貨幣,雖然錢莊可以但錢莊可不要什麽貨物,他立馬察覺到其中有利可圖,於是便照著老家當鋪建了個,收來的貨物價格公道;

    其實龍城來交易部落慢慢習慣使用貨幣後,來當的人少了很多,畢竟他的價格比真正市場低不少,部落人也不是傻子,後來有市場後便逐漸走正規路線;慶典開始後老肖生意又開始好起來;當然當鋪的生意永遠不缺,因為來當稀奇古怪東西的印第安人很多。

    老肖眼神犀利掃過對麵商店老板領來四人,自有一番彪悍氣勢,應該是強大部落的人,不管其什麽身份,他語氣平淡的問:“幾位有什麽好東西可以拿出來?”

    特摩斯示意隨從,讓其從獸皮包裏拿出東西來;隻見一個金燦燦的東西出來,不過表麵金光有些昏暗。

    拳頭大小的金塊,讓老肖和老曾愣住了,望著這塊狗頭金兩人都不由自主閃過狂熱之色;

    特摩斯捕捉到那中眼神,心裏一定。本來這東西他也不曾重視,可是當初部落大會,劉銘就花大價錢從各個部落那裏收集,他那時便留意了;來龍城他想也許這東西會有用,便帶了不少,沒想這在他們眼中無用的東西價值不小啊

    老肖很好掩飾住內心激動,這麽大塊狗頭金,發了啊看能不能低價當來,商人逐利理所當然。

    老肖試探道:”你想當多少金幣?”特摩斯有些琢磨不定,金幣?旁邊那個商店老板不是說金幣最有價值,看來這東西很值錢,隻是他不懂到底怎麽換,於是便看似隨意道:“能當多少就當多少吧”

    作為當鋪老板,老肖卻立馬有些無語,這。。。。如果當多了,自己收益小;當少了,坑人,傳出去當鋪名聲不好,而且這幾位一看不是一般部落的人,隻怕不好惹;

    衡量半天,拿秤算了算重量,老肖還是給出了公道價格,15個金幣。十五個金幣價值可不少了,大約一個工人兩年才能積累這麽多金幣。這也是當鋪所有流動資金,當然還是有得賺,這筆生意做下來,也能撈賺一個金幣;

    特摩斯沒有過多計較到底是不是虧了,這個價格他很滿意;十五個金幣,他琢磨一下,發現按照龍城的糧食售價,可以購得七八千斤糧食,不過一塊石頭換這麽多東西,很劃得來。

    交易很快完成,特摩斯也把衣服商店付了。找了空地,特摩斯有些出神的拿出棉布小袋,裏麵正是裝的金幣。金幣花紋很精美,一麵印有金色稻穗,一麵印有頭像,依稀就是劉銘的頭像。

    手感很好,特摩斯觸摸著覺得比那些部落最精美器皿更舒服;這金幣是怎麽造出來的?如此神秘精美,需要怎麽的精巧工匠?而且這龍城古怪稀奇的地方這麽多,不僅僅是商店、當鋪,這裏的印第安人不像印第安人了,這是他敏銳感覺到的。

    人人富足,人人有吃有穿,且居民精神十足,特別是當建國大典後,人心更齊,人們對龍城認同更多。不僅僅是這裏的居民,其他部落的人來了就不想走;這裏沒有野獸沒有風暴,沒有洪水,更沒有寒冷饑餓;這裏空曠明亮,晚上也是如此,街道亮光如同白晝。

    什麽都吸引著印第安部落人,不像特摩斯去過的西方殖民地,那裏雖然也繁華,但還是比不上這裏。更重要的是那裏的印第安人隻是西方殖民者的奴隸,沒有權利沒有自由。

    所以綜合起來深深吸引了各個部落酋長來居住交易;有些部落酋長在這裏甚至買了房子,有時間就來居住,破爛的草棚、黑暗洞穴怎能比得上明亮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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