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臨陣鑄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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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節:臨陣鑄劍(下)

    稱讚長劍“好東西”不是湯森本意,實際上,他本想咋呼一聲“好古怪”然後有多遠把它丟多遠。

    湯森身上惡習甚多,最容易觸犯死愛麵子。無論怎樣,絕不在英格瑪麵前露怯,所以湯森硬生生改口了——我忍,我讓自己犯惡心,也不給你開心的機會!

    那麽,劍有什麽問題?

    如果按照湯森的家鄉說法來描述,應該是:“這丫是活的!”

    湯森試劍之初,就察覺這劍有意識,似乎從柄內蘇醒,發出時而微弱、時而強烈的呢喃。這些隱約的絮語,沿這劍柄表麵細細的蝕刻花紋、一直傳到湯森掌心。他不明白其中含義,但身體上沒發現任何不適。

    與其說長劍本身是活的,湯森更容易接受的說法是“有個精靈藏在劍柄裏。”至於精靈是不是漂亮、是不是長得像人都無妨,總之好過鐵就行了。

    因為湯森覺得,自己不能淪落到跟鐵塊瘋言瘋語的境地。更何況,這些呢喃不陌生,就像最值得信任的摯友發出,湯森甚至覺得這個平原正躲在附近,隨時準備跟自己一塊陰人。

    這種感覺,他怎麽能是一塊鐵?!

    除此之外,湯森還領略到長劍另一個令他驚訝的特點。握住這柄劍時,他就像擁有了第三隻眼睛。腦海中不時有畫麵掠過,畫麵焦點都鎖定在身邊那些正在變化、自己無法看到的地方。

    對湯森而言,這種自動補足盲點的功能非常強大。隻是觀察角度有點詭異,而且還遊移不定。從身後向前的視角算最正常的,另有頭頂垂直俯視,還有地底斜向昂視的。當長劍被湯森隨手插在地上時,劍尖部位傳送了實時畫麵——它殘忍的捅死一隻大蟲子。

    不是精靈的話,搞出這事的隻能是搗蛋鬼。

    數量不止一個,至少是一對,甚至一大群。

    “這是命運雙劍中的其中一柄,名為劫難。傳說命運雙劍的另一柄,名為希夷。但我至始至終沒見到過。運氣好的話,也許你能自己折騰出來。”英格瑪說:“雙劍的說法,有可能是謠傳。這點不難理解,有句古語說命運即劫難。”

    “我相信雙劍的傳說,希夷,大概不是每個人都能看見。”湯森調侃完英格瑪,還笑著對手裏的劍說:“你都買一送一了,還躲躲藏藏的做什麽?爽快點把你妹子交出來!”

    “我沒允許你現在折騰!”英格瑪對湯森無語得很:“還有什麽問題,趕緊問!”

    “呃——提煉金屬也就算了,可劍身這麽多細節,瞬間真能完成?”湯森自己會煉鐵,但英格瑪連劍上的切刃都能弄出來,這讓人很想不通:“這是怎麽回事?”

    “劍的精妙,要用異能去記憶和鑄造。其實你要做的選擇不多,就是把環境中的某些資源加進去,達到更好的異能效果。這是主場優勢,本地資源,本地異能,強強聯手。”

    “至於具體加什麽加多少,需要體會摸索,交朋友也有個過程。”英格瑪解釋說:“異能師公會裏,能真正使用這種劍的人不超過三十名。”

    “這麽少?”湯森問:“劍很稀有?很難製造?”

    “難點在於掌握。如果我們把異能師和異能源看成一個整體,劍的加入會引發連鎖的環境變化。”英格瑪搖搖頭:“用得不好,它就有第三者那樣破壞力,搞亂你的異能源陣列;用的好你就多張王牌。它能加強控製異能源控,甚至有人把內空間置於劍內。”

    “讚!”湯森彈彈劍脊:“我沒戰過小三,但小三也是妞,所以歸根結底看語言藝術。”

    “你當這是泡妞?”

    “沒錯!兩個以上的妞很考驗公共關係學。”湯森嚴肅的說:“不過我能搞定。”

    “這話你別出去說,否則我不承認自己認識你。”看到湯森眼中的狐疑,英格瑪做出鄭重說明:“這劍今後歸你,可以放心用——原主人早被我幹掉了。”

    英格瑪這話讓人聽來刺耳——這算贓物吧?要不然幹脆就是凶器?

    “實際使用,才是最好的練習。” 當代大師的思維跟常人差距好大,他抬起手,指著不遠處的小村:“現在,拿起你的武器,先去給我清場!”

    “我就知道,沒白拿的好處。”

    看看不遠處的村子,湯森抱怨一句,提著劍去了。

    這邊鑄劍試劍,旁邊三人早就看到眼紅,特別是瑪西亞,帶小蘿莉窮凶極惡的直撲過去。英格瑪無奈,隻得一一補給她們,菲斯特也沒被落下。

    他那柄造型修長、通體遍布細白波紋的長劍名為承風,應該是承風泛波的意思。這種特別適合他的裝備,肯定是當代大師早早預備下的,所以菲斯特很鄭重的道謝。

    大家忙完,回頭一看,發現湯森已經走遠了,正不緊不慢的沿小路前行。

    “他居然不等我們!怎麽換了路線?”瑪西亞拔腿就追。先前大家都會避開小路,不過看湯森一副若有所思的摸樣,她不好高聲打擾,隻能問菲斯特。

    “湯森似乎明白了大師的用意,”菲斯特輕聲解釋:“他要從防守最嚴的地方進去。”

    “這種戰術會激怒對方,會遭到最強的抵抗啊……”這道理連小蘿莉都懂,但馬上她就真的懂了:“湯森有意要挑起最強烈的反撲?”

    “大概……不是……湊巧吧!”菲斯特遠眺前方的湯森,感覺很無力。他知道湯森有的是才華,也知道使用他的代價很大——殺敵之前,湯森很可能先氣死友軍。

    比如現在,如果湯森手裏沒劍,就跟那些晨間溜達的路人毫無區別。行走姿態跟平常一模一樣,標誌性的散漫充盈周身。

    即使手中有劍,他也沒好到哪去。猙獰醜陋的劫難劍被他隨意拎著,一會在肩上靠靠、一會往腿上拍拍、砍草劈枝剔石子之類的遭遇也不缺。

    在他手裏,劫難有一絲劍的尊嚴?甚至連馬鞭都不如啊!

    要到什麽時候,他才能正經點認真點?

    “大家記得保護好自己。”菲斯特無奈搖頭,腳步加快。

    雖然猜不到湯森的想法,但廝殺中靠近些總是沒錯的——菲斯特正在嚐試著定位,無論政局戰場,他都要為自己和湯森準確定位,好互為補充,也好消弭衝突。

    湯森此時的想法很簡單,一句話:英格瑪不是好東西!

    至少這混蛋偏心,他給瑪西亞和小蘿莉的絕對防禦非常奢華,時效過去之前,不管什麽異能都傷害不到她們;菲斯特的防禦異能是城牆級的,異常堅固;但給湯森的異能卻隻是個掩飾,還是接近到百米之內就會失效那種——標準的大路貨,憑它,能到達衝擊位置都算走運。

    湯森感歎:人生,就是不公平!

    湯森沒想到遠處的英格瑪也同時為自己發出感歎,內容絲毫不差:人生,就是不公平!

    因為前麵的村子裏,有極端不公平、後果極端嚴重的意外等著湯森。這一切是英格瑪親手促成。此時,當代大師站在一棵大枯樹低下,兩手攏袖,目光靜謐。

    沒人能在他身上看出異樣。

    赫赫有名的當代大師,自然能把眼中殺機藏起來、藏得很妥當。

    之前,英格瑪是個正常的、很關懷湯森的長輩。但在三天枯坐之後,英格瑪卻變成比光輝教會和所有使徒加起來都要危險的敵人!

    因為某種苦思的結論,英格瑪需要湯森去死。

    這不是說笑、也不是試煉、更不是演習!

    小路盡頭的死亡陷阱,它正等待著湯森的光臨。讓湯森戰死在爭取榮耀的道路上,以一個勇者的形象存留在別人記憶中,這就是英格瑪最大的讓步、也是他出於愧疚和惋惜的補償。贈劍給湯森,也是為了幫他塑造這個勇者形象。

    為了撇清自己,英格瑪要借死敵的手完成此事,所以湯森不能活著從村子裏走出來。在湯森出發之前,英格瑪盡心竭力的教導他武裝他,但那隻是為了進一步避免別人的懷疑。

    湯森不是神仙,也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棍,所以他對此毫不知情。他的腳步漸漸靠近了村子,他的眼睛已經能看到村舍的若幹細節。由此可見,掩飾行蹤的異能效果還行,隻要距離百米以上,就不會被死敵發現。

    村口小路上有個曬太陽的“人”,這家夥不止一次被異常聲音驚動,所以頻頻探身抬頭,使勁觀察小路上的狀況,但“他”始終沒發現湯森正在靠近。

    湯森暗暗驚異,不是為異能,而是這個放哨的家夥太像人。

    它有血有肉、有手有腳,腦袋上有五官有毛發,什麽零件都不缺。一身破衣服也穿得恰到好處,神形兼備的老年流浪漢。

    詭異的是,它裸露的皮膚間或會有根細如發絲的黑氣鑽出來,筆直的向上飄,經久不散。

    在它向小路張望的時候,湯森發現它的目光裏空空蕩蕩。木然的眼珠在轉動,瞳孔也偶爾映出一點光,但毫無生氣可言。就像在眼珠上蒙了層***琉璃,流露出來的隻是陰冷。

    這是湯森見到的第一個死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