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他不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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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關不放心,查了女孩一家的住址,卻發現房子賣了,他隻好抱著試試看的心情,去女孩入院治療的精神病院尋找。

    沒想到,真找著了。

    他趕到時,女孩的媽媽正握著她的手坐在醫院綠地的長椅上。偏大的病號服顯得女孩格外消瘦,媽媽時不時絮叨幾句,女孩直視前方,眼神空洞。

    “楚梅好點了嗎?”——女孩名叫楚梅。

    直到吳關上前來搭話,楚梅的母親才注意到他。

    她認得這個小警察,在警局裏見過,實習的,總是被派遣一些跑腿的零活兒。

    認出吳關,楚梅的母親眼中瞬間燃起了希望,聲音也提高了些。

    “破案了嗎?”

    吳關似是被她眼中的光彩灼了一下,低頭道:“我……是以個人名義來探望楚梅的。”

    “哦……這樣……”母親毫不掩飾失望。

    或者說,這種從內心深處有感而發的失望,根本無法掩飾。

    “你們怎麽把房子賣了?她爸爸呢?”吳關問道。

    “孩子這樣,她爸走了,不要我們了,苦哈哈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我知道,他是恨我,當初是我張羅著把孩子送到亞聖書院的,我以為那兒能讓孩子學好……

    我也恨自己啊!要不是得照顧梅梅,我真想……吊死算了……”

    “別!阿姨……”

    吳關的口才並不好,況且除了找到證據,讓凶手受到應有的懲罰,其它任何安慰都蒼白無力,他實在不知該怎麽接話。

    女人倒是給了解了圍,絮絮叨叨:“哎,早知道會這樣,我何必管她,不就是喜歡打遊戲,放她去玩,大不了我養她一輩子,也總比現在這樣好……”

    吳端的胸口仿佛壓了一塊大石頭,重得有些喘不上氣。

    “有什麽我能幫忙的嗎?經濟上有困難嗎?”

    女人忙擺手,“你來看梅梅,我已經很感激了,錢暫時夠了,大夫說梅梅的病得長期治療,我把房子賣了,錢留著給她看病……”

    “那您住哪兒?”

    “醫院院長倒人特別好,知道我一邊上班一邊照顧梅梅不方便,給我安排了一個保潔的工作,工資不高,好在能住在醫院裏。”

    “那倒不錯。”

    兩人一時找不到話題,陷入了尷尬的沉默。

    吳關坐立不安,幹脆告辭,女人客氣了一下便不再挽留。

    走到醫院門口,吳關看到賣水果的小賣店,選了一籃水果,又轉身回醫院,往女人手裏一塞,也不說話,再次離開。

    女人看著吳關的背影愣了片刻,握緊了水果籃子。

    ……

    墨城公安局,審訊室。

    趙正和吳關坐在審訊員的位置,亞聖書院校長還沒帶過來。

    趙正是吳關的實習老師,吳關叫他師傅。

    他帶領的刑偵支隊接到亞聖書院學生張雅蘭失蹤的報案,經走訪調查,張雅蘭的確失蹤了,想再深入亞聖書院了解情況,卻發現這學校鐵桶一般,推說張雅蘭是自己逃走的,學校不負責任。

    趙正需要一個能打入學校內部的臥底。可這所學校無論老師,教官,還是校工,都得憑關係上崗,沒有熟人介紹,根本進不去。

    隻能選擇送一個“學生”進去。

    看了看手下兒子都快能當警察了的組員們,趙正果斷決定從警校選一名學生。

    22歲的警校大四學生吳關就這樣被選中了。

    吳關成績優異,又長了一張娃娃臉,混在未成年人裏一點兒不突兀。

    現在臥底任務已經結束,按說他可以帶著這次經曆,回去寫一篇幹貨滿滿的畢業論文,可他卻繼續留下跟進案子——一樁案子裏最枯燥的部分並沒有令他退縮。

    趙正明白,吳關心裏憋著一股勁兒,哪個警察不希望自己經手的第一個案件能夠圓滿解決?

    他歎了口氣,這個年輕人可能要失望了。

    趙正問吳關道:“這是咱們第幾次審他?”

    吳關沒看桌上的審訊記錄本,張口就道:“第十七次。”

    每一次審訊吳關都參加,其實到了後頭,無非是些來來回回的車軲轆話,刑警們早已不勝其煩,吳關卻沒有一絲不耐煩,甚至,審訊完了他還要再聽幾遍錄音,生怕漏掉重要細節。

    趙正道:“你該回學校準備論文了吧?”

    “每天晚上回家寫點,時間夠了。”

    “還是回去吧,你的任務已經完成了,這案子本身也不需要你繼續跟進,別耽誤了正事兒。”

    吳關明白了趙正的意思,人家這是下逐客令了,他太較勁,讓這些老刑警不好睜隻眼閉隻眼地讓這個案子“過去”。

    吳關沉默不語,趙正繼續道:“亞聖書院的案子,如果找不到關鍵證據,繼續審下去也是拖延時間空耗人力……昨晚南城鴻運賓館發生凶殺案,需要抽調一部分警力,能繼續撲在舊案上的警力隻會越來越少……

    現在能挨上邊的隻有非法拘禁罪,我打算先把案子提交檢察院,該判的判,至於存疑的地方,隻能留著以後慢慢查。”

    吳關一下坐直了身子,“非法拘禁?即便有毆打、侮辱情節,從重處罰,頂多也就判個三年,可是張雅蘭的死……”

    “我知道,殺人犯就該直接吃槍子兒,而不是關牢裏拿納稅人的錢養著。

    可你別忘了,我們也是納稅人養的,如果這案子一年、兩年、五年都破不了呢?我們就這麽跟幾塊狗皮膏藥耗著?

    結果不盡如人意,隻能權衡取舍,才是我們工作的常態,如果這次臥底經曆真讓你學到了點什麽,你記住,這一條才是最實用的。”

    吳關沉默了,趙正的專業性不是最強的,論痕檢,他不如隊裏的老骨幹,論審訊,他不如副隊,論身手、案情分析,他也並不拔尖,他卻當了隊長,而且一當就是近20年。

    他靠的就是這種判斷力,他總能在最短的時間裏做出取舍,讓合適的人發揮最大價值。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接觸了一段時間,吳關其實挺理解他,出於崗位指責,這種有點缺德的決定必須由趙正來做。但案子辦得不徹底,他答應閆思弦的事失言了,這讓吳關心裏不舒服。

    吳關心中無比挫敗,這一次的審訊他都沒能打起精神,總是想起閆思弦,嚴重跑毛。

    直到審訊結束,趙正又道:“等畢了業,先去基層派出所幹兩年,基層鍛煉的年份夠了,報考市局,來咱們隊,如果那時候案子還沒破,你繼續查。”

    吳關一愣,感覺心中又打起了些精神,這是……在認可他嗎?(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