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河貝

字數:4846   加入書籤

A+A-




    程實家正在準備做飯。

    程赫打了個招呼,說拿點熏肉、酸菜什麽的,回去整兩個小菜。

    山村進城裏買肉不方便,也很少有人買肉,一般過年殺一頭豬,用柏枝熏一熏,又香又酥,能吃一整年。

    程實一聽是來拿菜的,眼珠一轉,問道:“又來客人了?”

    程赫點頭。這小子平時腦子沒有這麽靈光的啊,今天改性了?

    程實又問:“是……江美女?”

    程赫又點頭。

    程實麻利的衝進廚房,用籃子舀了一些河貝,除了切一大塊熏肉外,又拿了些時令小菜,都是自家種的,剛摘回來。

    又拿了幾瓶啤酒,然後隨口喊了一聲:“媽,我晚飯不吃了,不煮我的。”

    程實媽在後麵破口大罵:“不吃你又死到哪裏去?不吃也不早說,我米都煮下鍋了……”

    程實已經一溜煙跑出了院子。

    進了程赫院子,程實麻利的介紹:“美女,這是咱們村頭上河邊撈出來的河貝,非常鮮嫩,一會兒讓黑子下鍋一炒,保證倍兒香……”

    不知道有沒有感動到美女,反正程實說著說著,他自己倒流起了口水。

    這附近的河貝不知名,甚至都沒起個正經的名字,更加不知道學名了。但是作為河鮮,那是非常鮮嫩而美味的。

    它個頭比拇指頭略大一些,顏色類似米黃色,有一些圈圈花紋,外觀也很好看。

    程實的胳膊好得差不多了,吊的板子也拆了,今天閑不住,去河邊撈了些。

    河貝很好撈,搞一個竹編的簸箕,在河邊撈撈,順便淘掉泥沙,不用半個小時就能撈一碗起來。

    反正夏天下水涼快。

    這玩意兒味道不錯,下酒美滋滋。

    當然,程實沒有研究過,其實河貝富含蛋白質,以及一些微量元素,很有營養。

    至於要怎麽做,他覺得還是要等程赫來才行。

    他跟美女依舊答不上話,但光是站在院子裏看看心裏也舒服啊!

    河貝在程實家已經用鹽泡過,去了泥沙,程赫又淘了兩遍,就可以準備做菜了。

    今晚的菜色是:自製醬炒河貝,酸菜炒熏肉,再一盤熏肉炒青椒,一盤青蘆筍。

    醬是程實他媽醃製的黃豆醬,曬足了太陽,保證不加防腐劑。加點蔥蒜,盡量保證河貝的鮮味不流失,吃的時候,那叫一個爽。

    程赫問道:“老實,你把河貝都拿過來了,你媽不吃啊?”

    “沒,我隻拿了一半。河裏多得很,明天再去弄就是了。”程實略帶得意的說道。

    這些山裏的活兒,可難不倒他。

    山裏的熏肉,那自然是沒說的,又香又爽口,不管是拿來單獨裝盤,還是炒菜用,都是一絕。

    考慮到江予桐是女孩子,可能不適應全肉的,太油膩,加些別的佐進去,吃起來會更順口一些。

    這些都是簡單菜,沒多大功夫就端上了桌。

    四個菜,有葷有素,有紅有綠,看著養眼,也特別開胃。

    江予桐和程心心一樣,早就坐在桌子邊,等著吃晚飯。

    她深深的嗅一口,陶醉地說道:“好香啊!”

    青椒炒熏肉,地道的口味。雖然外麵的酒店也會有這樣的菜,雖然不便宜,但對地道方麵來說,她還是覺得山裏的好。

    至於這盤河貝,那更是吃都沒吃過的東西。

    程赫炒得非常好,河貝炒過後,每個都張開了,一大片貝肉露了出來,淡淡的顏色,而湯色因為加了醬,變成了那種誘人食欲的深色。

    再加上一些韭花調個味,也佐了色,看著就有一股撲麵而來的田園氣息。

    這樣的水準,放在大酒店也毫不遜色。

    江予桐喜歡吃青菜,所有的都喜歡吃。所以這兒單獨一盤青蘆筍,她幾乎承包了。今天下午才從地裏摘回來的,那個脆、那個嫩、那個爽口啊!

    程赫和程實喜歡吃肉,對這種純素菜興趣不大,也就不和她搶,看到她覺得那青蘆筍就像人間美味時,他們都覺得不可思議。

    自己天天吃著不覺得,但外麵的人也吃著香。真有那麽好吃嗎?

    這女孩子,其實應該挺好養的!

    程赫和程實喝點啤酒,吃點肉,也是吃得有滋有味的。

    程赫端起酒杯,說道:“本來想敬你一杯的,謝謝你替我掙到了錢,那根黃楊木啊,居然還真的那麽值錢。”

    程實一愣,酒杯正要送到嘴邊,連忙停下了,好奇的問道:“黑子,你是說前天那跟木棍子?賣出去了?賣了多少錢?”

    那天程實聽到他們說,什麽幾萬、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的,覺得很不可思議,還尋思著,自己也要進山找點木頭,說不定也能賣錢呢!

    程赫點頭:“我放在網上了,有人問我十萬賣不賣,我回了消息,也不知道是不是騙子。希望是真的吧。”

    江予桐正往嘴裏夾菜,不著痕跡地笑了一下。

    她覺得,山民真的很容易滿足。這麽點錢,就能讓他高興多少天。所以,替他買下了那根木材,她一點也不後悔。

    反正爺爺經常都要買些木料的,這次買得貴些,讓他心疼一下,構思時多糾結兩天,沒準能雕出一件傳世名作來。

    程心心已經吃完了,惦記著她的小玩意兒,聽程實媽說,這個晚上可以點燈用,眼看天還不全黑,她就急切的拿了出來。

    竹編龍燈裏放著一根小蠟燭,就是程實媽留著給程心心玩的。

    程心心將她的寶貝又拿了出來,巴巴地說道:“爸爸,點上。”

    程赫笑著說道:“寶貝,這個要晚上才能看的,現在太亮了。”

    程心心看著西斜的太陽,說道:“天不是已經黑了嗎?”

    拗不過女兒,程赫給她點著了。能不能看見不重要,她高興就好。

    夕陽太亮,但龍燈裏點了蠟燭,還是很好看的。程心心第一次玩這樣的東西,逗得樂不可支。

    江予桐也看見了,像看見什麽寶貝似的說道:“我的天,真精美,這是什麽呀?”

    “龍燈,我媽用竹子編的。”程實嘴裏含著菜,搶著說道。

    程赫看她的表情,就知道有戲,城裏人沒看過這些,都會覺得稀奇。

    他說道:“我把圖片放網上了,不知道能不能有人買。”

    “買?這麽漂亮的東西,你居然要賣?為什麽要賣?天哪,要換成是我,我就舍不得。”江予桐一臉可惜的說道。

    要是李濤在場,一定不敢相信,一個對幾萬塊一個愛瑪仕包包、都不屑一顧的女人,居然對一個不值錢的小物件大聲驚歎。

    程赫點頭道:“當然舍得了,你覺得漂亮就好,那就代表肯定有人願意買。哪怕三百塊錢一個,對咱們村裏的家庭,那也是補貼啊。”

    程實詫異地問道:“黑子,你讓我媽編的這玩意兒,是放在網上賣的啊?”

    程赫點頭。

    程實心裏一陣感激,沒想到兄弟這麽為村裏著想。村裏確實是太窮了,年輕人都走了出去。

    如果能有別的法子,誰願意拋家棄小、在外奔波?

    他家裏情況要是能好一些,老媽也不至於總是擔心他娶不到媳婦。

    程實很感動,端起杯子說道:“來,兄弟,我敬你一個。”

    兄弟情,什麽都不用說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