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我是警察(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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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更,合同已經寄出去了,如果快遞給力的話,下周狀態應該就能改成簽約了,多少有點小激動,希望大家繼續支持。}

    “大佬,我們是搭檔,你就算要晚上抓賊,應該叫上我一起的嘛。”

    金麥基可憐兮兮的望著莊誌雄,就像是一個被拋棄的怨婦一樣,從早上上班開始,一直到兩人走了一條街了,還在叫苦不迭。

    “我就是夜跑鍛煉身體,湊巧碰上了。”

    莊誌雄嗬嗬一笑,對金麥基釋放了一個探測術,這小子對自己的親切值高達78。

    這個數值表明金麥基是真心想做自己的小弟。

    有這樣主動追隨的小弟,莊誌雄也不好寒了他的心。

    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咖喱,給你一個機會要不要?”

    金麥基臉上一喜:“大佬,什麽機會?”

    莊誌雄淡淡一笑,臉色朝著路對麵的電話亭一示意。

    “我擦,是個小偷!”

    金麥基果然夠機靈,不用莊誌雄吩咐,立刻飛奔過去。

    那小偷身材矮胖,但是頗為靈敏,手裏提著剛剛偷到的兩個行李包,隻是拐了兩下,就鑽進了人群中。

    金麥基初做警察,加上有莊誌雄這個榜樣的力量,根本不肯放鬆,甩開臂膀,咬著牙拚命追趕了過去。

    ……

    鍾少紅剛從大陸來投親,第一天來港,結果表姐已經從當初寄信的公司辭職一個多月了,無奈之下隻好找個電話亭,給表姐當初留下的電話撥打了過去。

    打過電話,這才得知表姐又搬了新家,好在對方知道表姐的新地址,好不容易把地址抄寫下來,掛了電話。

    結果一回身,自己的包裹連帶錢包,竟然全都消失不見了。

    “我的行李呢?先生,你看到我的行李嗎?”

    “你好,我是灣仔警署的警察,剛才你的行李被一個小偷偷走,我的一個同事已經幫你去追了。”

    莊誌雄掏出了警員證,讓驚慌的女人看了看,這才笑道:“以後出門在外,尤其是這種人來人往的街道,一定要小心提防,不要讓人靠近三尺以內,否則必有破財之災,明白嗎?”

    “謝謝你,同誌!”

    鍾少紅上身穿了一個格子風衣,裏麵是白色襯衣,下麵是細膩料子做的直筒裙,露出白皙小腿,倒也算是一個風情佳人。

    “不客氣,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對了,在香江稱呼警察要叫阿sir,不要叫同誌。”

    “謝謝你,阿sir。”

    鍾少紅白嫩的臉蛋頓時羞紅起來,她從大陸剛到,對什麽事情都不太懂,不過她感覺站在自己麵前的警察好高、好帥啊。

    “對不起大佬,沒抓到人。”

    金麥基苦楚著臉從一條小巷子裏跑了出來,可憐巴巴的,不過手裏提著一個紅色的行李包和一個黑色的行李箱。

    “小姐,這兩個東西是你的嗎?”

    “是是是,還有一個黑色的錢包呢,”鍾少紅檢查了一下,行李包和行李箱都對,但是錢包卻不見了。

    金麥基連忙解釋道:“你那個黑色錢包被那個死胖子拿走了,我提著兩個箱子追趕不上,隻好返回來了。”

    莊誌雄聽了直皺眉,如果是自己的話,隨便把兩個箱子放進旁邊的一個店鋪裏,繼續追趕小偷就是了,這個金麥基說到底還是經驗太少。

    不過現在不是教訓金麥基的時候,畢竟他也盡力了。

    “小姐,麻煩把你的證件給我們登記一下,等我們捉到那個小偷,立刻聯係你。”

    “可是我的錢,還有證件都在錢包裏啊!”

    鍾少紅想到自己錢包裏的錢,那可是自己的全部家當,這被小偷偷走了,還能拿回來嗎?

    “那小姐你叫什麽名字,在什麽地方居住呢?”

    莊誌雄看了看這個女人,確實不想說謊,也就不糾結證件的問題了。

    “我叫鍾少紅,本來是來香江找我表姐的,對了,我表姐住在這裏。”

    鍾少紅從衣兜裏掏出一張紙條,遞給了莊誌雄,她初來乍到,對什麽都不懂,隻能寄希望眼前兩位警察都是好人,能幫助自己了。

    “這裏地址不算近,你的錢包又沒有了,不如我們送你過去吧。”

    莊誌雄看了看紙條上的地址,何止是不近啊,這裏是香江島灣仔,紙條上地址卻是九龍區旺角缽蘭街。

    “那謝謝阿sir了。”

    鍾少紅聽到兩個警察願意幫忙,總算是暗暗鬆了一口氣。

    “咖喱,你是送這位小姐,還是繼續捉小偷?”

    莊誌雄把紙條也遞給了金麥基一下,讓他選擇。

    “我抓小偷就可以了。”

    金麥基看了看地址,直接就拒絕了送美女的任務。

    送美女肯定比捉小偷輕鬆,但是自己作為小弟,怎麽能撿容易的事做呢?

    “那行,你想找那個矮胖子小偷,記住不要自己傻乎乎的在街道上尋找,去詢問一下附近巡邏的老人,那些老家夥在這裏巡街至少幾年了,一些情報肯定比咱們了解得多。”

    莊誌雄給金麥基出了一個主意,伸手攔了一輛的士,幫助那位鍾少紅提著行李就上去了。

    “靠,我真笨,大佬不愧是大佬。”

    金麥基聽了莊誌雄的話,興奮地轉身去找附近的巡邏警員去了,在給警員買了一份漢堡之後,就得到了那個矮胖子小偷的信息。

    香江說大不大,說笑不小,想要找一個人,若是沒名沒姓,那無異於大海撈針。

    但是當姓名住址都有了,金麥基這個警察怎麽可能會找不到人呢?

    ……

    “就是這裏了。”

    莊誌雄拿著紙條對比了一下,又問了一下附近的住戶居民,確認無誤。

    “這次真的是多謝莊大哥了。”

    不得不說,這個鍾少紅還真是會順著杆子向上爬,在從灣仔來缽蘭街的路上,兩人不斷聊天,雖然還談不上什麽感情,但是關係卻親近了許多。

    尤其是莊誌雄穿越過來二十年了,還是第一次和人非常暢快的用普通話聊天。

    “噓……有情況!”

    莊誌雄的聽力敏銳,在臨近小樓的時候,忽然聽到裏麵傳出一個女人的叫喊救命聲,當即眼睛一亮,興奮地奔進樓道。

    捉小偷哪裏有捉罪犯功勞大啊。

    來到三樓,莊誌雄就看到一個麵相凶惡的男人已經壓在一個紅裙女人身上,正在奮力湧動,立刻一腳踢了過去。

    莊誌雄這一腳並不是飛踹,而是用的挑勁,畢竟這個混蛋壓在那個紅裙女人身上呢。

    等一腳把那個混蛋踢飛後,直接拔出了警槍,抵住那個混蛋的腦袋:“不要動,我是警察!”(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