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章 分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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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麽你是誰?”

    “我是綠魔!”

    “綠魔?那隻是你的外號,還不一樣是諾曼奧斯本!”

    “不,你錯了,我不承認什麽諾曼奧斯本,我隻知道自己是綠魔!”

    “哦!”

    高武猛然間一愣,意識到了一個問題,莫非,諾曼奧斯本現在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產生了精神分裂?

    所以,他才會不承認諾曼奧斯本就是綠魔的事實。

    因為,諾曼奧斯本和綠魔實際上不過是一個人的兩個精神分裂之後的人格。

    在外人看來,他們雖然是一個人,但是在精神分裂症狀的本身來看,他們隻承認自己當時的那一個人格。

    他們不相信還有另外一個人的存在。

    事實上,老美們提出這個病症的時候就是非常可笑的一件事情。

    為什麽,很簡單的一個道理。

    說是精神分裂症的患者不知道自己有另一個人格或多個人格的存在,他們隻知道自己的存在。

    這就毛病大得很。

    怎麽可能不知道。

    就算那人第一次或者第多少次產生了精神分裂以致出現在了各個人格,他對於自己其它人格不知道,但是,特麽的,別的人給他的反饋,難道他是個傻子麽,因為在外人看來,他就隻是原來一個人的呀,所以,外人給出的任何反饋都會隻叫他那一個的名字,把他當作是那一個人……

    在這種情況下,難道特麽的就沒有一點點記憶?難道一次次的重複反射都使得他不能夠接受自己是某個人的事實?

    按照社會心理學的反映,難道人之所有存在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別人對你的看法的嗎,你是什麽樣子的臉譜,你是如何的存在,都是別人對你的看法與評價來形成的,當然其中也包括你自己對自己的看法,但是,外人給你的反射你還是心裏非常有數的,不可能抹殺得掉。

    就算你自己認為你是誰,但是別人認為你是誰,認為你是一個什麽樣子的人,還是會私極大程度的左右到你。

    你不可能無視。

    那麽,所謂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們在n次所謂分裂出人格的時候,外人給他的反映和指引,難道他們總是選擇了無視與遺忘?

    這可能麽?

    除非隻有一種情況,他們根本就沒有記憶,所以即使外界對他們有做出投射與反應,有指證過他們,但是,他們因為記不住,所以,從來不知道自己已經在多個角色中轉換過,從而也因為記不住,所以,他們就不知道有另外人格的存在,永遠隻知道我是我。

    但是,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的。為什麽,因為一個沒有記憶的人,那麽,在他單個人格的生活進程中,會是全然空白的。他什麽都記不住,還怎麽生活?

    所以,那麽就又加重條件,隻有這麽一種可能性的結果了,那就是當他們在分裂的時候,他們別的什麽事情都能夠記得,所以,他們每個人格都能夠是完整的,不影響到任何事情,但是,當他們切換人格的時候,就會選擇性的忘記,人們對他們本身的正確反射與指點。

    也就是說,當他們是人格a的時候,別人告訴他們,你就是路人甲。當他們切換到人格b的時候,他們什麽都不會忘,可是偏偏就會忘記掉所有人們對他所曾指認過的,他其實就是路人甲。

    這個時候,他隻知道自己是人格b。這個時候就算還是有數人告訴他其實你就是路人甲啊,可是當他們再次切換成x人格a的時候,他們就是不記得這件事情了。可是別的事都沒忘……

    隻有這種情況可能存在了。

    但是,這種存在真的可能麽?

    人格不停切換的人生中,他們什麽都能夠記得,當他們是a的時候,他們能夠記得a的所有習慣與愛好,發生過的所有事,當他們是b的時候又能夠記得b的愛好與習慣,發生過的所有事,不管中間ab是怎麽樣斷換,都不會影響他們的記憶,那麽,偏偏就忘了在這一生中,旁人無數次的正確指認?

    偏偏就會把這個忘了。

    恐怕也沒這樣子的道理。

    說白了,精神分裂症患者心裏麵不知道多有數。

    可能他們不過是在裝傻而已。

    是啊,你們看啊,我有好幾個人格啊,我現在是人格a哦,我是這個樣子的哦,等下,不對,我變成x人格b了,簡直像鬼上身一樣啊,對不起,a是什麽,我真的不知唉,原諒我,就是這樣的b哦……

    然後,又回到了a了,什麽,我是a啊,簡直又像鬼上身一樣了啊,什麽,你說我是b嗎,你說我是我嗎,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啊,我隻知道我是a……

    裝得還挺像。

    以至於所謂人道主義至上的歐美人搞出來一個精神分裂的病症來,還研究得有模有樣似的,還傳到中國來洗中國人的腦讓中國人學習……

    好神奇哦!

    世界上居然有這種病,一會兒是a,一會兒是b,一會兒是c,分分鍾鬼上身,一下子變成這個,一下子變成那個,卻就是不知道彼此之間的存在,不知道自己居然扮演了這麽多角色,還各種花樣輪回著來,真是好笑哦……

    殺人都不用犯法了。

    對不起,他有病。

    什麽病,犯了精神病。

    什麽精神病?

    精神分裂病。

    可是他殺了人。

    殺了人又怎麽樣。他是個病人,病人需要關愛。

    可是他殺了人。人就不該殺人。

    那不同,他有病。而且是個罕見病。

    什麽罕見病?

    精神分裂病。

    這是個什麽玩意兒?

    簡單點說,就是人格分裂了,在一個人身上存在著多個人格,他們彼此之間還不知道對方的存在……

    我去,好高深,聽著好高大上的樣子哦,原來還有這麽一種病啊,那該怎麽辦好呢?

    不能夠追究他們的責任。

    為什麽不能夠追究他們的責任?法律說了,人人平等,犯法有罪。

    這不同。他們是人格分裂的病人。對病人要人道些,而且,他們殺人,不是他們想要的結果。

    不是他們想要的結果,那是誰想要的結果?

    他們也不想這麽樣子的。但是他們控製不了自己的每一個精神分裂病。

    可是他殺了人。精神分裂病。

    可是他殺了人。人格。(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