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旌聿——相遇不若莫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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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到宋清月的時候,她還是個小不點,而我因為家裏的事偷跑了出來,恰好遇見了她。
抱著熊布偶,步履蹣跚的跟著人身後走,小短腿邁得步子小,追不上前頭的大人。
那個老女人似乎是嫌棄她走得慢,揚手重重打了她一下。
原本以為她會哭,卻沒想到她竟然忍著沒哭。
我忽然間就對她萌生了好奇心,一個屁大點的孩子,麵對凶神惡煞的大人竟然不會被嚇哭?
見多了被打扮成小公主一樣粉雕細琢的世家小姐,很少看到這種跟小草一樣堅韌的小女生,我不禁跟在了她們身後。
親眼看著她被關進了那暗不見天日的破窯屋,看到那個老女人走了。我才靠近,踩著那木箱子,爬到了窗口,看到了蜷縮在床腳的人。
我叫她,她隻是看了我一眼,眼睛水汪汪的,晶瑩透徹,濃黑若墨。
她眼底刻滿了戒備,低下了頭,不搭理我。
我也不介意,隻是覺得這小女孩兒可憐。
好幾天,我都沒看到有人來送過飯菜,也沒看到有人來看過她。
我怕她餓死,冒死跑去小賣鋪偷吃的,偷偷送給她,從窗子口遞給她。
起初,她似乎不信我,不肯靠近,我沒轍,隻能說,“別怕,我不會傷害你的,喏,你看,我是來給你送吃的,你餓了吧?”
她好像是真的餓了,小眼神盯著我手上的東西沒眨過眼,顫顫巍巍的站了起來。邁著小短腿過來。
她從我手裏接過東西,脆生生的說,“謝謝哥哥。”
當時我就覺得心底一暖,這要是我的妹妹,我肯定會嬌寵著,將那些世家小姐有的,都給她。
從那兒以後,我每天都會去給她送東西,她對我也越來越依賴,常常看到我來了,都會甜甜的笑。
那天夜裏,我無意間看到了那個老女人過來還帶了一個賊眉鼠眼的男人。
我聽到他們的對話,他們說,“王哥,你看這丫頭底子多好,俏生生的,以後長大了肯定漂亮。”
“不行,這丫頭片子太小了。”
“嘿!瞧您說的,這小丫頭現在五歲,還小什麽?這要是擱在以前,十幾歲就得許人家了,保不準就有那種喜好女童或者想養童養媳的人家呢?”
那個叫王哥的男人思忖了一會兒,不時打量著窗子裏的人,才說,“那成吧,這丫頭我要了,明天我過來提人走。”
“好嘞!王哥您看這錢…”
“這是一萬,我買下這丫頭了,明天帶人走。”他將厚厚的一摞錢交給了那個女人,兩人慢慢悠悠的離開。
我如同當頭棒喝,僵在當場。
賣了?當童養媳?
那是不是我以後都見不到她了?
不成,這是我要的人,怎麽能被人帶走?
我著急了,踩著木箱子爬上去撬窗子,手被木刺紮傷也顧不得了。扒拉開窗子,我跳進了屋內,看到她掙紮瑩潤的大眼,我說,“你嬸嬸要賣了你,跟我走。”
我很緊張,我怕她不肯跟我走。萬一被那個老女人發現了,可能我也走不脫身。
可我沒想到,她答應了。
將小肉手遞到了我手心,雖然沒有說話,可她眼裏盛滿了對我的信任。
我起誓,我這輩子一定會好好照顧她,是我帶她走的,可我沒想到我會丟了她…
我帶著她跑了出去,聽到那個老女人還在嚷嚷著要找她們,我便拽緊了她的手,一直跑。
跑到最後兩人都疲軟無力癱倒下來,我笑她,“沒想到你這麽能跑。”
她其實跑不了多遠,一直在強撐著。
小臉漲得通紅,一直喘著粗氣。
我也好不到哪兒去,癱軟在地,靠著休息。
倏忽,手上溫熱。
軟軟的手拉著我,她擔憂的看著我,說,“哥哥,你手疼不疼啊?好多血…”
她一點都不好看,髒兮兮的,很久都沒洗澡沒換衣服了,臉上都有?灰色汙垢,可我卻覺得那個時候的她是我見過的最可愛最漂亮的女孩兒。
她的眼睛很亮,幹淨透徹,一眼就能望到底。
我笑,“不疼,我叫靳旌聿,以後就是你的哥哥,我會保護你的。”
她咧開了嘴笑,笑容很甜。
剛開始見到她時,她臉上肉呼呼的,現在清減了下來。下巴露出美人尖。
看到她笑,我也笑。
她總愛追著我屁股後麵喊我,“聿哥哥。”
經此流年,我始終都還記得,那個跟在我身後麵跑,會脆生生喊我聿哥哥,對我露出甜甜笑容的小女孩兒。
可我丟了她,我說過我會保護她的,可我沒有遵守承諾。
知道她被人領養走了,我很失落,跟在車後麵跑,我想讓她下來,我想告訴她,我也能保護她。隻要她跟我回家,我一樣可以保護她。
管家來找我,他告訴我,“小少爺,您連自己都護不住,您還能護住她嗎?現在家裏亂成了一鍋粥,小少爺要是再不回去,恐怕以後靳家再沒有小少爺的位置了。”
管家很忠心,他是我父親身邊的好幫手。
我知道忠言逆耳,可我什麽都不想要,我說,“我不要回去!沒有就沒有,我根本不稀罕!”要是稀罕,我就不會從靳家跑出來。
“我知道您不稀罕,可是如果您什麽都不是,一無所有,還怎麽找回那位小姐呢?就算您找回了她,難道就能確保她一世無憂,吃穿不愁嗎?”
“既然很喜歡她,那就應該好好博取一個未來,這樣你才能給她更好的生活。隻有你強大了,才不會再有人能將你們分開。”
早知道她會愛上沈屹琛,我就算是死也不會離開的。
等我找到她,她已嫁他人,還懷了孕。
我遠遠的看著她,忽然間覺得迷惘,到底…我做這一切有什麽意義?
她的世界早就不需要我了,她的人生已經沒有我的位置了。
我每天都跟著她,看到她對肚子裏的孩子滿懷憧憬,看到她幸福的笑容,我生了怯意,不敢靠近。
遠遠的看著她,跟著她。
直到她流產,那天晚上,我看到她匍匐在地上,拽著我的褲腿,身下都是血,氣若遊絲,她求我,“求你,救救我的孩子。求求你救救我…”
我將她送到了醫院,不等她出來我就離開了醫院。
我恨不得殺了那幾個混蛋,滿城亂找。
最終被我在一家廢棄胡同的矮屋子裏找到了他們,要不是因為被莫正凱攔住,他早就打死了那幾人。
將人扭送到了警察局,我不敢去醫院看她。
也是從那兒我才知道,她丈夫根本不愛她,如果不是因為那個男人中途將她放下,她不會出這種事!
那個混蛋,糟蹋了我最想珍惜的人。
我看到她日漸消瘦,看到她一天比一天變得沉?,心底著急卻又無可奈何。
後來,看到她去找心理醫生谘詢,我才想起來要怎麽樣去接觸她。
我頂替了她的主治醫生,每天隔著屏風跟她說話,開導她,勸慰她。
聽她說她心底鬱結的痛苦,聽她說了她的過去,我愈發想帶她離開。
她過的不開心,一點都不。
我不知道在我找尋她的這些年裏,我的女孩都經曆什麽,我更不知道在我擁有錦衣玉食的生活時,她被人欺辱,被人嘲諷,甚至是毆打。
我以為她被帶走,會過得比在孤兒院幸福,可沒有,她身邊沒有人能夠在保護她。一直都是她一個人。
我跟莫正凱說我想帶她走,他不同意,他說,“你瘋了嗎?現在帶她回去,你也不看看你們家現在什麽鬼樣子!你確保她這個樣子跟你回去,就不會出問題嗎?”
“我會保護她。”
“得了吧,你現在羽翼都還沒豐滿就想著要飛了?別說她了,你連你自己都護不住,要是不趕緊站住腳跟,你爸那份肯定會被其他人瓜分。”
我想想,他說的也對,我現在連自己都護不住,別說想護住宋清月了。
最終,我妥協了,我沒帶她走,也沒有露過麵。
蟄伏了五年時間,我才回到濱城。
踏上這塊土地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
看到她恢複過來,過得比五年前更好,我才安了心。
我知道那個男人叫沈屹琛,也知道他跟其他女人牽扯不清。
這種人不配擁有她。既然,他不喜歡她,那麽就還給我,我會好好照顧她,彌補這些年的虧欠。
我找到了那個男人攤牌,他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優秀,更加難捉摸。
幾次對壘,我都沒能如願解決他這個障礙。
我跟他打賭,賭宋清月的心。
隻要她偏向自己,我就會義無反顧的將她帶走。
可…
我失算了,也高估了自己。
宋清月她始終不肯從沈屹琛的身邊離開,我曾問過她,“為什麽待在他身邊不幸福,還不肯離開?”
“因為疼才刻骨啊,我一想到他,這裏”她指著自己的心髒,“都會疼,這樣的我還怎麽能忘掉他?”
她告訴我,快樂短暫,如絢麗煙火轉瞬即逝,但是傷痕不會,就算時間推移,那裏還是會留下疤痕。
她說她早就沒了走出來的勇氣,寧願龜縮在殼裏也不肯出來。
宋清月她用一生向我證明了,她的愛有多執著,我守了她一輩子,到死她都沒鬆口。
她死後,我也失去了動力,不知道活著有什麽意思。
在一次飛機失事中,我帶著對她的追思離開了這個世界。
魂魄離體的那一刻,如走馬觀花般看盡了前塵往事,那一幕幕都栩栩如生,近在眼前,我始終記得幾十年前,她喚的那一聲,“聿哥哥。”
其實…我也隻是想再聽她喊我一次,“阿聿。”(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