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八章 電信詐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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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局,我也是這麽認為的。”
“光這麽認為可不夠,有沒有好的設想?”
“不成熟的想法有一些,事實上我就是為這個來的,”韓博整理了下思路,侃侃而談:“首先,現有的機製存在問題,在反電信詐騙中,不僅僅各個單位之間存在壁壘,就是各個部門內部都存在各種各樣的壁壘,而詐騙分子則十分精準地找到各個部門的接合部。
為什麽我們做那麽多工作,但在打擊電信詐騙上總是節節敗退?就是因為部門之間存在壁壘,接到報案要跑銀行、跑通信公司,不單要跨過銀行和電信的門檻,還得走手續關。有些銀行沒全國聯網,要查個外地銀行卡,甚至要派人去外地出差。
去銀行首先就是要手續,即使十分鍾把手續弄好,錢都已經被轉取了。去年全市破獲過幾起涉案金額較大的電信詐騙案,全是辦案人員一家銀行一家銀行磨出來的,等辦案人員查個水落石出,錢早被轉走取走了!”
分析得很透徹,關局和周局不約而同的點點頭。
韓博頓了頓,繼續分析道:“二是處罰過輕,取證困難,定罪機製不明顯,執法沒有明確的指導。比如買賣身份證是犯罪,但買賣儲蓄卡卻沒有入刑。富田分局去年曾抓獲一個大學生,用自己的身份證開了四十多張銀行卡進行買賣,但按現行法律卻無法對他進行處罰。
從我們掌握的線索看,已經形成了一個銀行卡黑市,甚至催生出一個新的職業——卡手。這些人利用部分銀行不嚴格執行實名登記製度的漏洞,在各地流竄開卡進行買賣。囉湖分局最近破獲的一起電信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3個小時內啟用了294張銀行卡,經核實,沒有一張卡是嚴格執行了實名製登記的。”
“不光銀行,通信公司也是。”提起這個周局就窩火,忍不住敲了敲桌子。
“值得一提的是,囉湖分局破獲的這起電信詐騙案,前後偵辦了兩年多,被騙群眾的損失能追回多少可想而知。”
韓博從剛走進來的陳秘書手裏接過茶杯,喝了一小口水,接著道:“再就是電信詐騙整個犯罪鏈條的土壤沒鏟除。比如金融係統的規則,香港跨城轉賬實行的是‘t+1’,也就是說第一天轉賬第二天才到賬,而我們內地是實時到賬。
這邊把錢轉到騙子指定的銀行卡,轉眼間就被轉取走了,給案件偵破尤其追贓造成巨大困難。以前是效率太低,轉賬匯款要幾天。現在是效率太高,至少在打擊電信詐騙這一問題上,金融係統太便捷不是什麽好事。”
關局不禁搖頭笑道:“韓博,這個你就別指望了,銀行要的就是便捷。你讓人家學香港搞‘t+1’,人家肯定認為這是讓他們開倒車。”
“關局,我知道,其實我就是想想而已。”
韓博不無尷尬的笑了笑,接著道:“所以我認為,電信詐騙案件破案率不高在於警力不足,這是一個誤區。現在最缺的不是‘能打、能蹲、能熬夜的民警’,而是懂互聯網技術、懂通信技術、看得明白銀行流水的人才,以及一個高效的聯動機製。”
“有點意思,說具體點。”
“維護社會治安不是我們公安一家的事,具體到打擊電信詐騙同樣不能光靠我們公安單打獨鬥。如果市委市政府能成立一個由我們公安以及全市所有銀行、三大通信公司和開發QQ軟件的網絡公司組成的專項辦公室,各單位應急聯動,這樣我們的反應速度和辦案效率就能高許多。”
“構建一個打擊電信詐騙的戰略陣地,搞一套聯絡機製?”
“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畢竟這涉及到公安、銀行、通信甚至網絡技術,不誇張地講,國內能把一個電信詐騙案從頭辦到尾的人屈指可數,所以有必要組建一個專業團隊。”
韓博想了想,補充道:“更重要的是如果有這樣的跨部門的團隊,有一套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機製,我們接到群眾報警之後就能在第一時間攔截住被騙的資金。同時又能通過這種方式,培養我們自己的專業人才。”
打擊電信詐騙靠的就是一個快!
如果有一個這樣的跨部門專項行動辦公室,有一套這樣的應急處置機製,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上公安顯然不會像現在這麽被動。但聯合全市所有金融機構、三大通信公司和一家民營的網絡公司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之前沒有先例,還要考慮到現行的法律法規。
關局沉思了片刻,又問道:“韓博,你理想中的效率大概多高才能符合辦案需要,或者說接到市民報案要在多長時間內采取什麽樣的應急措施?”
“效率當然越高越好,時間上當然越快越好。”
韓博隻有一個大概設想,來之前沒想過這麽細,但領導問了,還是若有所思地說:“我理想中的狀態,銀行方麵最遲要在六個小時內回複我們所需的查詢信息,一個小時內凍結可疑賬戶。遇到緊急情況,本地賬戶10分鍾內要凍結,異地賬戶響應的凍結機製時間不能超過20分鍾。”
設想夠大膽!
周局暗讚的一個,不禁笑道:“至少要實現緊急止付?”
“我就是這麽想的,如果市委市政府重視支持,我們甚至可以進一步實現‘立足深正,放眼全國’,隻要是從我們深正轉出的錢,還未被取現或消費,即使轉到其他城市,也能通過這套緊急處置機製進行止付。”
異地賬戶響應的凍結機製時間不能超過20分鍾,真正的爭分奪秒。
關局沉吟道:“韓博,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形勢這麽嚴峻,市委市政府肯定重視也會支持,關鍵是法律法規。”
抓捕嫌犯要手續,凍結銀行賬戶同樣要手續,不是你公安一個電話就能辦到的。
時間那麽急,萬一搞錯了怎麽辦?
這一關繞不過去,可以說這是眼前最難的問題。
韓博看看二位領導,很沒底氣地說:“不過幹什麽都有風險,而這個風險估計隻能由我們市局承擔。但我們可以加強內部管理,進行業務培訓,盡可能把風險降到最低。對證據認定、資金走向明確,權屬無爭議且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依據確實發生的信息詐騙贓款,采取‘風險止付,原路返還’的偵查措施。
被騙資金原路返還必須是權屬明確且凍結資金時長為6個月以上,對於返還後可能產生的風險,由我們市局負責對被騙資金的權屬甄別及,並承擔其產生的法律後果。如果因為緊急止付確實造成經濟損失,由我們市局負責賠償。”
“這不成多幹多錯了?這麽說我們要做好當被告的心理準備,甚至要專門準備一筆資金留在賠償人家的損失?”
“關局,我知道這個想法有點超前,不過針對越來越猖獗的電信詐騙,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麽更好的辦法。”
局長雖然這麽問,但從表情上看顯然對此很感興趣甚至很支持。
周局覺得這事應該慎重,提醒道:“風險止付,原路返還,對受騙上當的市民來說這無疑是一件好事。不過按照正常程序被害人要追回財物,要等案子偵破並經法院判決。如果由我們公安來做,會不會引發爭議,說不定會有人問還要法院的執行局做什麽?”
領導的擔心有一定道理。
但韓博不這麽想,習慣性摸摸鼻子:“周局,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我們公安一樣有及時返還的義務。如果涉案物品是一輛車,等案件辦結、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說不定車已經報廢了,這種事以前不是沒發生過,如果是一車水果呢,更不能等。”
關局深以為然,不無感慨地說:“電信詐騙的受害者,大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年紀大了身體不好,說進醫院就要進醫院,進了醫院就要用錢,如果不及時返還,說不過去,那是人家的救命錢。”
“特事特辦?”周局苦笑著問。
“老周,這可不是什麽特事,電信詐騙問題如此嚴重,我們局黨委必須高度重視。韓博這個想法不錯,明天拿到黨委會上議議。”
電信詐騙不僅深正有,全國各地全有,連河對麵的香港都存在。
周局清楚的記得去年夏天,香港發生一起電信詐騙案,一位香港社會名流的太太接到一個自稱香港郵政總局職員的電話,說她家有郵件被扣在內地公安局。請撥打XXX電話。她沒警覺,結果電話幾經轉接,一個“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員”說她與丈夫牽涉進了一宗特大詐騙案!
把她嚇壞了,一時亂了方寸,稀裏糊塗的在騙子一步一步指引下,“繳納”一筆“無罪保證金”到一個內地銀行賬戶。
等她反應過來再報警,等香港警方請求深正市局協助,幾百萬已經被轉取走了,案子到今天都沒破。
可以說電信詐騙是全國公安機關都頭疼的問題,不僅頭疼甚至有些束手無策,如果深正市局能另辟蹊徑幹出點成績,那麽冒點風險也是值得的。
想到這些,周局抬頭道:“行,明天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