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人質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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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同夥比他狠,惹急了趙誌達,他任何窮凶極惡的事情都能幹得出來。

    如果被趙誌達知道他貪了他那份錢還出賣了他,他不會讓他好過。

    被警察逮捕,判無期徒刑,至少還活著,可要是被趙誌達找到,他過去就殺過人,已經是死刑犯,不差再殺他一個。

    張來祥想著自己被警察抓住,已經回不去了,回去了趙誌達也一定不會再信他,眼前衣冠端正的男人說的對,待在警局比回去要安全!

    “我招!我全部交代!”比起被殺掉,張來祥很明智選擇讓趙誌達去死,保住自己的小命。

    趙誌達才是主謀,肯定要比他判得重,他現在再交代趙誌達過去殺過人,每條罪加起來,趙誌達死刑逃不掉,而他隻要坦白從寬,警察看在他有功上會給他減刑也說不定。

    張來祥自認招供是他的籌碼,就打著膽跟季暮提條件,“我把所有事情告訴你們,你們保準我不會判死刑!”

    季暮繼續他手頭上得書寫,仿佛根本沒有聽進張來祥的話,張來祥被無視,一種宛如自己沒有一點價值的侮辱感讓他對季暮恨得牙癢癢。

    他要交代罪行了,拜托看他一眼,重視下他可以嗎?你們不就是等著他認罪伏法,還不積極點?!

    “喂!我說我要認罪!”你們倒是來搭理一下我!

    “跟他說。”季暮皇恩浩蕩,終於百忙中抽空告知張來祥去跟唐譽錄口供。

    “你們在什麽地方綁架了鄭宏博,過程,現在他人在哪裏?”唐譽比季暮積極得多。

    張來祥和趙誌達跟蹤鄭宏博在其高檔小區進出整整兩個月,記錄下他外出的規律和常去的地點,之後踩點在鄭宏博獨自乘坐的電梯中實施綁架,勒索一千萬。

    鄭宏博妻子溫嬡按照綁匪的要求,準備了一千萬扔進垃圾桶裏,狡猾的綁匪躲過警察的暗中監視,不僅把錢拿走,還放了鄭宏博染血的衣服和一把凶器,以撕票報複溫嬡報警。

    綁架的過程,警察根據鄭宏博失蹤的地點和綁匪取錢的場所已經分析出十之**,所以問張來祥作案經過不過是為了核實,讓警方掌握的證據更具有效法律性。

    果然張來祥坦白的內容跟唐譽他們掌握的差不多,“我在夜店認識的趙誌達,請他喝了幾回酒,後來他看我又沒工作老婆也跑了,就問我幹不幹一筆後半輩子可以盡情享福的大買賣,我當時窮傻了,聽他形容錢那麽好到手,就算是犯法也心動了。”

    張來祥把趙誌達招供出來,並把他說成是主謀,意圖再明顯不過。

    張來祥說了很多,但有意無意在避開談到鄭宏博的下落,是生是死都不談一句。

    綁架勒索殺人罪,殺人撕票能把罪犯從無期判成死刑,這麽嚴重的大罪,張來祥卻即不承認也不否認,事情很是古怪。

    他也許是怕承認了就要被判死刑,所以不告訴警察他們把鄭宏博真正撕票了,不承認鄭宏博已經死了,就不能說他們殺人。

    可正是因為如此,張來祥就該極力保證鄭宏博還活著,放在垃圾桶裏的血衣和凶器是偽裝的,告訴警察他們放走人質的時候確保他還活著,所以之後他是生是死可以巧妙的讓他們逃脫殺人的重罪,這是非常聰明又狡猾的保命伎倆。

    但他就是不談鄭宏博還活著,連唐譽都察覺出了事情蹊蹺。

    為什麽他不告訴警察鄭宏博到底還活不活著?(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