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選王妃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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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的山林寂靜卻不死寂。
有鳥獸蟲鳴, 也有風拂過枝葉的颯颯聲響, 就算是巡邏的士兵踩過泥土落葉, 都帶著讓人舒心的山野意趣。
霍星星盤腿坐在椅子上, 手肘往後搭著椅背,姿態懶散, 慢悠悠地念著詩, 語氣裏似乎還藏著幾分淺淺的向往, 不過由於聲音太清,隻能聽見幾個零碎的字詞。
什麽“星河”, 什麽“夜靜”, 什麽“深林明月”的。
嗯?
軟塌上的姑娘下意識動了動耳朵。
這不是王異的那首歸隱詩《溪山》嗎?
這麽一個錦衣華服的少年, 自小便是在金窩裏長大,銳意進取的年紀,怎麽會念出如此暮氣沉沉的詩句來?
好, 也不至於暮氣沉沉,但總歸不是他這個身份, 這個年紀會向往的生活。
雖然她覺得有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但往嚴重點說,安王府就是自己以後的歸宿和依靠, 萬一這個人真的歸隱山林去了,那她怎麽辦?
在王府裏寡居嗎?
林菀沉思了片刻,又抬頭瞅了少年一眼,神情很是糾結。
果然,少年的目光立馬就轉過來了, 眼睛黑黝黝地瞪著她,聲音凶巴巴的,
“看我做什麽?”
霍朝朝:“別那麽凶,對待姑娘家,態度好點!”
少年輕咳一聲,語氣平靜,
“我很好看嗎?”
......
林菀眨眨眼,不知道該點頭還是搖頭。
“說話。”
少女歎口氣,
“王爺可知道寫這首詩的詩人是誰?”
“爺知道是前朝的,怎麽,你要告我謀反啊。”
......遲早有一天,這家夥得被自己的嘴給害死。
林菀深吸一口氣,平靜下來,露出一個淡淡的微笑,
“那王爺知不知道,王異為何會寫出這首詩?”
霍星星覺得她的話問的有點意思,
“歸隱詩,自然是歸隱得樂而作,還能為什麽?”
認真說來,王異並不算是前朝有名的詩人,這首歸隱詩,也是林菀在一本不具名詩集裏看見的,像安王爺這樣被傳為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能夠念出這句詩,還知曉詩作者是誰,已然讓林菀非常驚訝了。
換做以往,她肯定會真心實意地誇獎一番。
但是今天這個狀況嘛......
少女彎彎唇,
“事實上,王異作這首詩,並不是真正心醉於歸隱,而是出於求而不得。”
少年挑挑眉,麵無表情地看向她。
“他年輕的時候,考了三十年,依然隻是一個秀才,天命之年,家徒四壁,無妻無子,所以隻能退隱山林。”
霍星星哦了一聲,漫不經心,“那就當他是求而不得。反正世上醉心歸隱的人那麽多,也不缺他這麽一個。”
“可是這世上,大多醉心歸隱的人,最初的原因,都是不得已而為之。”
少年眯起眼睛,灼灼然看著她。
林菀麵向窗外,目不斜視。
“隱居山林,其實和村莊人家無異,您瞧那些莊稼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歸,風吹竹葉,鳥獸蟲鳴,也是日日領會山間野趣,您真的覺得這般日子充滿意趣嗎?”
霍星星一挑眉。
“自然,”她打斷他剛預說出口的話,
“安王爺你身份特殊,自然不用和那些莊稼人一樣,辛勤耕種,為了生活奔波。然而哪怕撫琴讀書,煮酒燒茶,不論做什麽都隻有自己一人,日子久了,難道真不會覺得孤單?”
“奴仆可以做些體力活,卻始終非你同道之人,山不能答你,水無法解你,砍柴樵夫更是無知,倘若沒有一幫善友,隱居山林,倒不如身處鬧市之中了。”
......
少年擰眉,用漆黑的眼睛瞪她。
但少女依然淺淺笑著,聲音柔和婉轉,
“再說,山林之中,鳥獸蟲鳴初聽有趣,聽久了便如蟬聲,常會覺得擾人,山路難行,更深露重,一不小心,很容易濕氣入體,久居得病,再有......”
“行了行了。”
霍星星打斷她,表情不善,語氣裏充滿了暴躁,仔細聽,居然還有半分委屈,
“你跟我說這麽多亂七八糟的幹什麽,你有本事你跟王異說去啊!”
林菀彎了彎眼,
“我隻是想告訴王爺,山林隱居,實在沒有詩詞遊記中寫的那般美好,王爺這般金玉富貴裏頭長大的人,自然覺得清風稀罕,雨露也稀罕。可一旦日夜都是清風雨露,便又會覺得市井煙火稀罕了。”
她想了想,又道,
“其實王爺可以趁空閑之時到山林裏或者莊子上住幾日,這樣,既有意趣,又不會覺得厭煩,便是最好的了。”
整個帳篷靜了一會兒。
少年睜著一雙星眸,看她,眼裏滿是不悅和怒氣。
但是林菀一臉無辜,完全不知道自己說錯了什麽。
“你怎麽那麽多話。”
最後,霍星星直接冷哼一聲,表示自己內心一種倔強的蔑視,
“爺又沒說爺要隱居山林!”
哦。
“安王爺這樣身份的人,自然不會隱居山林了。”
姑娘眉眼彎彎,聲音清亮,笑容裏仿佛盛著蒙蒙煙雨,
“我就是這樣隨口一說嘛。”
......
少年盯著她,黑亮的眼睛眯著,覺得自己好像又被戲弄了。
但是他望著少女溫婉靈動的雙眸,不知道為什麽,滿腔的怒氣竟不知該從何發起,最後擰眉怒視半晌,還是倉促收場了。
“你,接下來不許說話了,聽著耳朵都煩。”
“好,那安王爺您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擾您了。”
......
霍星星抿唇,見她不以為意的樣子,還有臉上紋絲不變的笑容,不知道為什麽,突然覺得更生氣了。
“哼!”
他轉過身,拿過一旁的棋譜,亂七八糟地就翻了起來,
“到時辰了叫爺,早點把你送回去早省心!”
.
林菀坐在軟塌上,眨了眨眼。
眼前是少年寬闊的後背和黑乎乎的後腦勺。
他盤腿背對著她坐著,書翻得嘩嘩響,連淩亂的衣袖都顯示了內心的暴躁與委屈,簡直就像曲姝甯養的那隻家貓。
她突然彎起唇,無聲笑了起來。
今日其實發生了很多事。
一樁樁一件件,都讓人覺得心累又力竭,差點都想繳了頭發到廟裏做姑子去,也省了被凡塵俗事所擾。
但當然,這也隻是林菀的一時走錯的想法,她心裏知道,就算發生比這更難的事,她也隻能選擇迎難而上。
當年,娘親去世的時候,她握著她的手,承諾過自己一定會活的好。
後來在曲府裏,她因為寄人籬下受盡了白眼,最開始時,甚至連主子身邊稍微得力點的嬤嬤都敢給她臉色看,曲家的幾個小姐們,其實沒一個看得起她。
那個時候,她就發過誓,日後不管怎麽,她也要活出一個樣子來。
而現在看來,安王爺,倒是比王禮更好。
第一,安王府自然門庭煊赫,側妃還好說,倘若日後真的......那自然揚眉吐氣,留給那些曾經看不起自己的人一個驕傲的背影。
第二,安小王爺實在是一個太過簡單澄澈的少年,心裏頭想的什麽,林菀一眼就能看透。和這樣的人相處,是她覺得最舒服的時候,因為不用費勁心思去猜,去算,也從來不用拐彎抹角。
第三,幹幹脆脆明明白白,簡直就像麵對一個孩子一樣。
所以,老化說的好,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越接觸她越發現,或許這場陰差陽錯的婚姻,也未必有她想象的那麽艱難。
就算是艱難,這門親事也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無法更改。隻有曲姝甯那樣天真的姑娘,才會覺得單憑一腔熱血,就可以在太後麵前出爾反爾,胡言亂語。
林菀輕輕扯了扯裙擺,在少年偏過頭放書時,不經意間露出襪子腳踝處滲出來的幾點鮮血。
她已經想好了。
她必須得嫁進安王府,而且,最好是以安王妃的身份。
霍星朝滿心歡喜心甘情願迎娶進門的安王妃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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