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西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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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時候,有兩匹馬向西行去,馬背上各馱著一個人。

    這兩人,歪歪斜斜的坐在馬上,各自一副隨時會翻倒下去的昏睡模樣。

    東方的暗青色的天空中,已有一絲魚肚白,想來再過不久,天光就會放亮。

    這條官道很長,一眼望不到盡頭,讓人看一眼就很不想繼續走下去。

    牧青青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大大的哈欠,下一秒又繼續歪歪斜斜的昏睡。

    馬蹄起落,將兩個人顛簸的搖搖晃晃。

    一路上,不光是有官道,還是山嶺小路。如果是一般的武者,走這種小路,為了防止盜匪襲擊,都會換上武道司頒發的武道服。如果是禦元境後期的高級武者,還會有武道司頒發的相應的旗幟。

    不光是在天武境內,這種武道司的衣服旗幟都有強大的震懾力。

    被武道司認證登記的武者,受王朝武律保護,若是有武者被山賊盜匪打劫,王朝便會出動“武捕”進行徹查,查出是哪個山頭的盜匪幹的,直接出動精英強者將整個山頭滅掉。就算離了山頭跑路,也會被武捕追殺個不死不休。

    牧仲在東陽的時候,本是有武道司認證過的,但因為飲血樓罰款一事,他去武道司打了那王司長一頓。雖然,後來,不知什麽原因,武道司沒再追究此事,但也徹底將牧仲之名從武道司清除了,沒再登記備案過。

    所以,沒有了武道司服飾的震懾,一路上遇到的山賊盜匪是不少。

    但牧仲並不怕麻煩,甚至希望遇到的匪賊多一點才好。本來這次去雙子城區,就沒帶多少錢,而到了那邊,花錢的地方又多,所以,遇到盜匪,他就不是被打劫的那個了。在擊殺盜匪時候,在他們身上也能搜出不少零零碎碎的好東西。

    而且,牧仲也並不忌諱在小妹麵前殺人,這些匪類,早已喪心病狂,普通人家遇上他們,特別是有妻女的,真是比死還慘。

    從東陽到臨安,四千八百裏,牧仲手中的野唐刀被染成血紅,血液都浸到刀身,刀身呈暗紅色。

    牧青青雖然膽大,但這種殺人法,她還是頭次見,小女孩的內心受到極大衝擊,但好在,她的眼中隻有黑白,看不到那血液的猩紅。

    “哥,你用的是什麽刀法?”牧青青好奇問道。

    她本想趁機學習一下牧仲的刀法,或是從中領悟什麽道理,用在她的劍法修行上,但看牧仲出刀,總是幾個簡單的劈,斬,砍的動作,並沒有什麽高深的刀法軌跡。

    牧仲任刀身的血液,順著血槽流幹後,用潔白的手紙擦一遍刀身,收刀入鞘,道:“刀是用來殺人的,簡單直接點更好,不用刀法也可以。”

    “那劍呢?”牧青青問。

    牧仲道:“劍是一首詩,不但可以殺人,還可以裝比。”

    “什麽?”牧青青並沒有聽懂。

    想來也是,像這種地球上的粗鄙用語,牧青青顯然不會懂,牧仲想了想更改道:“劍是用來耍帥的,所以,劍招很重要。”

    牧青青來了興致,又道:“哥,你的劍法一定很厲害,我看你指點過楊雲帆和呂不仙練劍,但我卻從沒見你用過劍。你說劍是耍帥的,那你用一次啊。你不是還帶了秋水劍嗎?”

    說道秋水劍,牧仲到也想試試這柄神兵,除了被鎖劍術鎖住,究竟戰損到什麽程度。

    畢竟,那是一柄神兵級劍器,作為一名前世的劍聖,總歸是逃不過神兵級劍器的誘惑。

    “你確定想看我用劍麽?”牧仲問。

    牧青青堅定地點點頭。

    牧仲抬起頭來看看天色,此時時近晌午,太陽明晃晃的,又低下頭,看看周圍一地的屍體。這些人穿著統一的黑鯊服飾,足有十餘人,想來此地是有一個山賊寨子。

    若是在這裏等一會兒,想必不用多久,會有更多的山賊過來。

    在這一瞬間,牧仲閃過一個念頭,用這些山賊來測試一下秋水劍的戰損程度也好。但這個念頭隻是一瞬,轉念便打消了。

    “改日吧,繼續趕路。”

    牧仲上了火炭雲鬃馬,繼續拍馬往西行去。

    這是在族內挑的兩匹上好的馬匹,時速高大兩百裏地,一刻不停歇的全力奔跑,隻需要二十四個小時,也就是一天一夜就能到臨安。

    但那樣趕路,馬匹也要報廢了。牧仲雖然剿殺山賊盜匪無情,但對於馬匹卻是當朋友看,每日頂多全力奔跑四個小時,然後慢跑四五個小時,再找地方休息。

    這樣走來,這是一條不算短的路途,至少要六天的時候才能到臨安。

    之所以走的這麽慢,牧仲是想把這旅途當作一次修行。牧青青在武道上天資超一流,也是瞬間明白哥哥的用意。所以一路上,盡可能的做更多的感悟冥想,不放過任何能提升武境的機會。

    牧仲除了感悟冥想,也同時在做著兩件事,一是考慮如何在臨安立足賺錢,然後給小妹找個梨花學院的名額。二是翻看那本《中古火槍雜談》,以找出製作符文槍的可行性。

    雖然說,火龍帝國在中古時候在研究過符文槍,曆時三百年以失敗告終,但牧仲還是覺得符文槍有很大的可行性。因為,不同於中古時候,火龍帝國的那些槍械師,他可是在地球待過二十一年的人。

    地球,那是個機械文明發達的位麵星球,槍械等作戰武器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東皇域中古時候的槍火設計,無法滿足符文槍想需求,一開火就炸膛,但地球是槍械原理就未必會這樣。

    但問題是,牧仲在地球時代,雖然也經常出入各大洲進行作戰,但卻極少用槍,用的乃是玄符術。那火龍梭和水球炸彈兩招神級玄符,足以使得他威震七大洲四大洋。

    翻看那部《中古槍火雜談》,牧仲得知,槍械的擊發原理很簡單,無非是扳機,擊槌,轉輪,槍管這些東西。擊槌撞擊子彈的底火,引燃彈殼裏的火藥,火藥能量將彈頭以超高速推出槍管,所有的槍械,無論樣式多麽繁複,威力多麽強大,總歸是逃不過這個簡單的擊發道理。想來,地球時代的槍械雖然更先進,但擊發原理也差不多是這樣。

    “既然如此,那問題還是歸結到,子彈上的玄符符文被提前引爆,在槍管裏炸開這個問題……”

    “怎麽可以不使得玄符在槍管內引爆呢……”

    “嗯?中古時候,火龍帝國最先進的火槍,彈頭脫離槍管的速度是秒速一百二十米?這個速度有些慢了吧……”

    牧仲對槍械雖然不懂,但也知道,現在一台元力機弩,弩矢的發射速度至少在秒速二百米往上。而在地球時代,子彈的初始射速就更恐怖了,手槍子彈就能達到音速。

    “難道,中古時候符文槍設計失敗,是因為初始射速不夠?”(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