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天命所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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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裴雨旋之前的話中得知,屠方方在兩年前曾開車撞了人,這顯然就是他們對警方所隱瞞的隱情,我覺得這條線索非常關鍵!

    盡管,裴雨旋說話較為小心,並沒有明說被撞的人是死是活,但從“惡靈報複”和“惡鬼索命”這樣的字眼上可以推斷出,屠方方當時肯定是撞死了人!

    再然後,屠方方當了兩年的宅女,裴雨旋說她沒有其他的仇人。而“其他”這個詞,等於間接說明,屠方方的仇人隻有一個,那就是被車撞死的那個人。

    至此,我總算是弄清了這樁凶案的根本性質——仇殺!

    屠方方必然死於仇殺!

    隻要順著這個思路調查下去,相信案情很快就會真相大白!

    不過,死人是沒法報複屠方方的。

    因此,我不得不將死人的仇恨再往其他地方延伸一下,於是就得出一種猜測,屠方方的仇人除了撞亡者之外,還有撞亡者的家屬!

    撞亡者的家屬為了替親人討取公道,使用極端手段殺死屠方方,這個邏輯絕對是說得過去的。

    現在,雖然我還僅僅是猜測,沒法做出結論,但我相信,隻要照這個思路去仔細求證一番,答案很快就會露出水麵。

    嗬嗬,真沒想到,隻是請易可可來這裏吃一頓火鍋而已,結果竟會獲得這種至關重要的線索。

    我都有點忍不住想,自己是不是真有大氣運加身,屬於這時代的天命所歸?

    同時,我也不禁替專案組的同誌們感到委屈,他們貌似已經被裴雨旋和鄭小凝提供的那些線索給嚴重誤導了,偵查思路顯然是傾向了“情殺”案例。

    他們又是調查屠方方的微信和qq聊天記錄,又是調查那什麽“清道夫”和“雨夜神魔”,然後還連帶的將裴雨旋和鄭小凝的男朋友都納入了視線。

    媽蛋,如果按照這樣的查法,專案組能夠十天之內偵破此案,那就是見鬼了!

    我估計,殺害屠方方的凶手隻要一直低調的躲藏在暗處,警方如果不能短期內撬開成敏的嘴巴,從中獲知屠方方兩年前曾撞人至死的這條關鍵線索,他們就很難打開案情的缺口,繼而找出事實的真相。

    不過,我覺得那個殺人凶手應該不會就這麽甘於寂寞的。

    因為裴雨旋和鄭小凝都說過,如果他們四個繼續留在這學校,肯定會非常危險。

    由此可以推測,屠方方當初開車撞人的時候,他們四個、加上有心理和精神雙重疾病的成敏,他們全都在場。

    考慮到裴雨旋之前將撞亡者說成是“冤魂”,我就不難猜測,他們幾個當初撞了人之後,肯定是駕車逃逸了。

    甚至,弄不好還有更離譜的情況,當時被撞之人其實並未當場死亡,他們在逃離現場之前又將人碾壓了一次,當做是補刀,唯有這樣,那撞亡者才名副其實的稱得上是——冤魂!

    所以,殺害屠方方的凶手如果將他們幾個也同樣納入仇人的名單,那麽在接下來,那家夥肯定還會繼續出手的。

    他們幾個當初的愚蠢行為固然可恨,但我現在的立場是站在警方這邊的協查人員,有一定職責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

    因此,我希望在凶手再次出手之前,把他給揪出來!

    又在他們身邊待了一會兒,見他們將話題扯到了別的地方,沒有再重新提及屠方方和護身符的事情,又見那邊的易可可一個人坐著很無聊,吃東西完全都心不在焉的樣子,我就沒有再繼續聽他們閑聊了,立即回到洗手間,鑽出了鏡子空間。

    出門的時候,隻見一個服務員小夥捂著肚子在門前走來走去,一臉焦急。

    “喂,老兄你怎麽回事啊,進去那麽久,連叫都叫不應的!”服務員小夥一邊往洗手間裏麵鑽,一邊衝我抱怨。

    我聳聳肩膀:“騷瑞。”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對易可可連番抱歉,真是讓她久等了。

    好在,她性格溫柔,並不跟我計較這些。

    沒多久,我和易可可就吃飽喝足,然後結賬離開了這座食堂。

    將她送回醫務室後,我立即打電話給楊雪,讓她幫忙查一查,屠方方在兩年前是不是有過車禍逃逸的不良記錄。

    十分鍾不到,楊雪電話回複了我,說沒發現屠方方有這樣的記錄,這讓我感到有點驚奇。

    難道,當時他們幾個是在監控盲區或者是郊外將人撞死、然後逃逸無蹤,最後連警方也沒能查找出來嗎?

    又或者,當時是因為屠方方的老爸和爺爺動用了一些關係,將他們的肇事案給大事化小、甚至完全壓了下去,讓那起車禍最後變成了一樁懸案?

    臥槽!要真是那樣,這世界果然是金錢和權力的遊戲!

    我暗罵的同時也蛋疼無比,如果官方並沒有那起交通肇事案的任何記錄,甚至連媒體方麵都沒有相關報道的話,那我剛得到的線索可能就得斷掉了,因為我根本無從得知當初被屠方方撞死的人是什麽身份來曆,自然也就沒法得到撞亡者的家庭狀況。

    為了將問題搞清楚,我趕緊又讓楊雪查一查兩年前的新聞報道,看看都有哪些車禍是死了人的,並且重點放在那些肇事司機逃逸的新聞上。

    想了想,我又補充了一點,兩年前的新聞裏,有沒有人去海城警局或者政府大樓等機構拉橫幅鳴冤,或者是去法院上訴、控告屠家的。

    “聽你的意思,好像是確定了屠方方死於仇殺?”楊雪語氣中透著詫異。

    顯然,她沒想到我在短短小半天的時間裏,就獲得了十分重要的線索。

    我說:“談不上有多麽確定,所以才需要你幫忙查找這些資料。”

    楊雪:“好的,那我先不問了,馬上就去給你查找。不過,如今的網絡信息量那麽龐大,兩年前的事情可不好挖掘,你得給我一些時間才行。”

    我笑著說:“沒關係,你隻要能在三天內給我答複就行了。”

    三天之內,如果楊雪查找不出我需要的信息,那我就得考慮要不要跟專案組展開合作了。

    隻不過,如果我跟專案組合作,到時候案子破了,這功勞算誰的,我算不算是完成了偵破任務?

    所以,從內心而言,我還是希望憑借一己之力破獲此案,以免到時候任務的完成度會顯得模糊不清,萬一警方不承認主要功勞在我,那我就等於白忙了一場,還耽誤了接老爸過來治病的時間,絕對虧大發了。

    蹲在醫務室門外不遠的地方,我點上一根煙,將案發現場的情況重新在腦中過濾了一遍,忽然想到凶手將屠方方的頭顱割下來,然後用木棍支在宿舍樓下的花壇裏、麵部朝著正東方,這裏麵究竟隱藏著什麽用意呢?

    我可不認為,那殺人凶手純粹就是因為殘忍而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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