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紅淩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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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的時候那天晚上,它正在我的身體裏麵睡覺,可是突然感覺到了一股強大的吸引力將他強行的吸出了我的身體,之後他就看到我們所有人都被卷在一陣龍卷風之中,之後他發現有一個穿著紅衣服的女鬼一直在朝著我們施法,當時他就想去攻擊那個女鬼,隻不過那個女鬼的力量實在是太恐怖了,他還沒有過幾招就被那個女鬼給打暈了。

    而她醒了之後。就發現一切都沒有了,而且也找不到我們所有人了,他隻能是漫無目的遊蕩著,不過在他遊蕩的時候他發現自己旁邊的樹上撿了一大團的頭發,而他當時就認定那些頭發是我們這些人其中一個的。

    因此他就靠著這些頭發,做成了一個尋根符,用那個符咒來尋找我們,可是到最後那個頭發沒想到是我的,最後他用那個頭發找到了我。

    原來是這個樣子啊,之前我還想著靠著紅淩來找到其他朋友的線索呢,可是現在才發現了,原來紅淩對這些事情也是一無所知。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麽回事啊,可是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麽回事,那個攻擊我們的穿著紅衣服的女人到底是什麽人,而且他為什麽要把我們這些人全都拆散了。

    不過現在不是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這些問題之後再考慮吧,而他又告訴我那個女人的力量實在是太恐怖了,根本不是一個普通的靈魂體應該有的力量。

    就算是一支強大的厲鬼,也不可能有那麽大的力量,因為那個力量足夠能夠將一個小村子都給拆了,而且到底是什麽樣的靈魂體能掀起龍卷風呢。

    那股力量,實在是太強大,太恐怖了。而且一般的人都根本追尋不到那股力量的來源,更追查不到那個女人到底是什麽人啊,不過這一次卻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非得要看看那個女人到底是什麽人。

    “你不覺得這件事情有點太詭異了嘛,而且有點太奇怪了。之前的時候一點征兆,可是突然之間就是有人攻擊,我們而且還把我們幾個人給拆散了,尤其是最關鍵的時候,你知道我們幾個人想去幹什麽吧?”

    紅淩的這句話突然提醒了我,沒錯,這件事情不是巧合,還是有預謀的,因為之前的時候我和老陳我們幾個正想回到她的老家裏麵去拿鑰匙,而且就是進入鬼王地宮的鑰匙,如果我們拿到了這個鑰匙之後,我們就可以進入鬼王的地宮。

    就在這個關鍵的時候卻突然有人攻擊了我們,把我們幾個人給拆散了,而且把最重要的老陳別說我的身邊弄沒了,這就可以看出來他們的目的到底是什麽。

    而他們最主要的目的,肯定就是阻止我們進入到那個鬼王地宮裏麵啊,而且這群人的勢力好像很大能夠動用去這麽大的力量。

    之前的時候一直低估了這幫人,沒想到這幫人還得寸進尺,蹬鼻子上臉起來了之前的時候小爺不想惹他們,可是沒有想到這一次他們居然主動找上門來了而且居然還去傷害我的朋友。

    這是我最忍不了的事情,而且也是我的底線,因為做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底線,而這件事情就是我的底線,任何人都不能夠觸碰的了。

    因此我決定了,隻要處理完了沙漠的這件事情之後,那我肯定要走出這個沙漠,而且去主動出擊,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在明處他們在暗處。但是這一次小爺要告訴他們,就算是在明處,我也不是那麽好欺負的,而且爺要他們知道知道小爺的厲害。

    不過雖然嘴上這樣說的,但是心裏有點沒底,因為現在必須要處理完了這件事情才能夠說別的事情啊,現在那隻幾百年的大僵屍,這是我現在主要麵對的這個問題。

    可是現在元宵已經去鎮子上麵疏散那些村民了,但是我覺得就算是在疏散,肯定也有來不及走的村民,那個也是最危險的了。

    因為如果還沒有疏散,大僵屍已經趕到了的話,那肯定又是一場腥風血雨,而且還是會有人喪命的,因此我是不希望看到有人喪命的。

    而紅淩跟我出主意說,可以利用這裏的有利地形來布一個陣法,用那個陣法來將這個僵屍給除掉。

    可是我覺得現在我手頭兒任何的工具都沒有,而且連一點而法器什麽都沒有,怎麽除掉這個僵屍啊,紅淩說雖然這是在沙漠裏麵,而且條件不怎麽樣,但是在沙漠裏麵有沙漠裏麵的好處。

    因為沙漠裏麵陽光強烈,很容易利用沙漠裏麵的陽光,來對這個僵屍造成一次反殺,因為這個僵屍雖然不死不滅,但是他最怕的還是陽光,僵屍一般是在晚上出來的,因為那個時候陰氣充足,能夠補充給他足夠的能量,但是在白天,尤其是在沙漠裏麵,白天陽光強烈對他來說也是一個不小的傷害。

    現在我們可以利用這個得天獨厚的條件來,對這個僵屍造成一次反殺,而且就再次不一個太極八卦陣,將他困在這個陣裏麵,在陽光強烈的時候,將他的陰氣剝洗的差不多的時候,然後我們再動手除掉,他,那樣的話就方便多了。

    這個方法聽起來不錯嘛,而且我發現這個丫頭還不是那麽傻,挺聰明的。之前的時候我覺得這個丫頭挺傻的,而且什麽都不懂。但是現在我才發現我完全想錯了。這個丫頭子挺聰明的,而且懂的也挺多的。

    想出了,這個方法之後,那就是時間問題了。因為現在那個經視已經遠遠地把我們甩在了,身後,真正的能夠將他追上的方法,那就是讓這個駱駝狂奔了,但是我發現這個路段好像挺了解我的,這一路上走的也挺快的,在一個晚上就已經走出來將近一百多裏路。

    這下我突然有點受寵若驚的,覺了,這個駱駝走得太快了。

    而且一路之上顛簸的我特別的難受,實在是太遭罪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