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握手言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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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豬癱坐在隧道中,張大嘴巴喘著粗氣。

    “難受就把她放下來啊!”我被汙穢咒灼得非常疼痛。

    他愛憐地看著桐兒,捋順了她臉上的一縷亂發,桐兒似熟睡一般安祥,黑長的睫毛微翹著覆在眼瞼上。“抱著她,好像擁著全世界,滿懷的幸福、快樂、滿足、安心。擁著全世界時,卻沒有這麽完美的感覺,所以,我怎麽舍得放手呢?”

    曾經,他親眼目睹她離去,親手將她安葬,如今,她詐屍般出現,還是網絡吸血鬼,然而,他對這些不聞不問,也許,這經曆了死離死別的恍如隔世的情感,更像埋藏了多年的美酒,濃鬱醇香,回味無窮,以至於更加珍惜吧!

    “女魔頭,為什麽不把隧道的出口設置在二樓的臥室裏呢?我真的沒有力氣抱桐兒上樓了!”種豬靠著大門,軟弱無力地說。

    我顧不上回答,正大口大口地喝著風,刺骨的寒涼緩解了一些疼痛。汙穢咒有如雞蛋一般大了,仔細一看,不禁大吃一驚,它正中間出現了黑色的裂紋,不會是被小黑怪踢壞了吧?這樣還能解得了嗎?歸根結底,都怪小種豬,我不由得恨恨地瞪著他。

    他不解地問“女魔頭,又怎麽了?”

    “限你明天之內,解了你這該死的什麽鳥咒,快折騰死老娘了!”我吼道。三更北風急,雨雪恐複作。看樣子,長慕也要下雪了。我提起桐兒上樓。

    種豬匆促喊道“女魔頭,抱著,抱著可以嗎?”

    我做了個拋物的動作,“再囉嗦,給你扔下來。”

    “好好好,我不說話,請你抱到我的臥室,輕點,輕點。”

    美美地洗了個冷水澡,汙穢咒安頓下來。打開窗,開始下雪了。我伸出手,接了一片托在掌心,六瓣花瓣晶瑩剔透,美輪美奐。我幹脆從窗子裏飄了出去,外麵的寒涼之氣,更適合我恢複。

    房子左側有個葡萄架,黑褐的藤蔓如蜿蜒盤踞的蛇。架下有吊床、石凳、石桌。躺在吊床上吃雪糕太爽了!我故意把吊床晃得高一些,這樣可以喝到更新鮮的西北風。等回到地府,要跟閻王提建議,讓我們幽冥宮的高層偶爾來人間度個假,放鬆放鬆。一口氣吃了十二盒,全身寒涼,我很喜歡這種冰冷,多像徜徉在奈何河畔,微風淡淡,河水淩淩,紅裙飄飄,是那樣的暢快愜意!

    “孟大人,孟大人。”我尋聲望去,一隻野鬼在竹林中躲躲閃閃。我飄過去,他叩首請安。

    衣服破破爛爛,頭發東一條西一條,像生了癩子,“你是……?”

    “孟大人不記得小人了?那天我們九人與大人在知今街相遇,是大人叫小的去無極峰的。”

    哦,原來是我剛到人間遇上的野鬼,“可是,你怎麽成了這付模樣?出了什麽事嗎?”

    他歎氣道“無極峰確是我們孤魂野鬼藏匿的好地方,口口相傳,短短一個月,好幾百同伴相聚在此,誰知道,快天亮的時候,一隻老野鬼帶了一群野鬼和一隻瘸腿黑怪來誅殺我們,可能就隻有我逃了出來。”

    林府布置了諸多誅鬼符咒、利器,不是他的久留之處,我讓他躲去城郊的墓地,交代他千萬不能進天使之愛。

    黑怪,肯定是七哥哥沒錯,老鬼會是誰呢?七哥哥不光控製了人,還控製了野鬼,到底想幹什麽?他才因我受傷,便馬不停蹄搗無極峰,是要向我示威?

    我按按心口,那麽多武器對付不了他,踢我的時候卻燒傷的腿腳,是他的死穴在腳底?是七百年前保我性命的三滴血?我揭開留海,摸摸額上發際邊的三顆紅痣,陸判哥哥在我耳邊絮叨了五百年,這三滴血極為珍貴,不管什麽時候,都不能讓血流出體內。或者,還是害得我痛苦不堪的汙穢咒?不管是哪一個可能,我都不能放過,也就是說,在沒有消滅七哥哥之前,汙穢咒還不能清除。

    我拿食指戳戳它,無奈地說“小東西,再給一段時間,讓你在裏麵好好遊,好好翻,好好鑽,等我滅了小黑怪,你就知道姐姐的厲害了。哼哼!”

    清晨,種豬在石凳上坐下,擺弄著石桌上幾排整整齊齊的空雪糕盒,時不時拿腳熟練地推動吊床,想來,以前桐兒時常這樣躺在吊床上吧?

    “女魔頭,桐兒到底什麽時候能醒?”

    “從天亮到現在,我都告訴你多少遍了?就這兩天就這兩天,你的腦子被小黑怪給捏壞了嗎?”

    “你不知道,生離死別是一種多麽痛不欲生的絕望?我害怕,害怕她再從我身邊消逝。”種豬的語氣裏盡是不舍。

    他的手機響了,看他皺著眉頭掛斷,我勸道“有事就去忙吧,桐兒有我看著呢!”

    “那個,謝謝你!”他真誠地說。

    “嗯?”無頭無腦的謝我幹嘛?

    “謝謝你沒有扔下我和桐兒,最後還讓我們先上隧道離開,為了讓我們逃離險境,自己留下來與七哥哥輸死搏鬥,我為以前的所做所為向你道歉,我們握手言和吧!”他把手伸過來。

    說得如此煽情,我倒不好意思把真相告訴他了。但我把手縮到背後,警告他離我遠點。

    他一付恍然大悟的樣子,“你等著。”說完跑進房子裏。

    我坐在原地不動,雪怎麽不下大點?地上還未見白。我已經一千年沒看過人間下雪了,心裏充滿了期待。

    不一會兒,種豬小跑過來,把戴著黑色皮手套的手伸到我麵前,“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麽境,我的皮膚接觸到你的皮膚時,就會把你燙傷,但我仍然希望,能和你成為朋友。”

    我猶豫了片刻,緩緩把手伸過去。他試著輕輕握住我的指尖,“痛嗎?”

    我搖搖頭,“不痛。”

    他用大手握住我的小手,用力晃了晃,開心地說:“從今往後,我林森與孟婆是朋友了。要不,我們喝一杯?”

    “你不是有事要去辦?回來再喝吧!”

    想不到,我孟婆居然有個人類朋友了。其實,人類也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麽討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