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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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時候,白易還沒有和她鬧成現在的這個模樣,大家都還是初戀。很純潔,所以他溫柔地環住她的腰,刮刮她的鼻子說道:“我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男生是因為某一種東西的牽引,他才會想吻女孩子。”

    林默笑著問他是什麽。

    白易微微頷首,在她額頭上順便印下一個吻,輕柔的告訴她:“是愛。”

    可是不對啊,齊豐羽他已經很清楚的說了,他不喜歡她,她在她心裏還沒有那個三千萬的花瓶重要。可是雖然是這麽說的,可是她的內心為何又有雀躍?

    林默落寞地走回屋子裏,身子隨著牆壁滑倒,她一遍遍地告訴自己:林默,你不要再有這樣的情緒了。你和他,不會有結果的。

    重複了不知道多久,廚房裏的菜都涼了,她沒有心情再熱一次,吃著冷冰冰的菜,她心裏五味雜陳。

    齊豐羽把車開到了離林默家不遠的一個上坡,見鬼,他怎麽就吻上去了?可是看著她美好的側臉,他想不吻過去也難啊!

    懷裏唐姿柔的電話一遍又一遍地打來,齊豐羽眉頭都不皺,硬生生點了掛。

    窗外一輪彎月掛起,夜,蠱惑人心般地黑。

    她捧起杯子喝了一口蜂蜜茶,蜂蜜很甜,可是喝到她嘴裏,卻莫名其妙地哭。

    手機鈴聲嘀鈴鈴地響,她隨手拿過來點開,是一則陌生號碼發來的信息,信息很短,卻透著關心的話語。

    聽說明天要下雨,你記得多穿一件外套,不要再把肩膀露出來了,我看著都冷——一個你熟悉的陌生人。

    這個號碼也不知道是誰的,每一天都會給她發來一條這樣的信息,叫她半懂半不懂的。這個人是誰啊?為什麽她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但是又沒有什麽印象呢?

    她開始也以為可能是某一個追求她的男人,可是久了就發現不對了。這個人不但言語貼心,而且還很清楚她平時的習慣。林默從小就是一個乖乖女,習慣與別人有所不同,但是那個人都知道。

    這樣林默就開始好奇了。她有閨蜜啊,但是哪一個閨蜜是像他一般關心她的?有嗎?沒有。所以,她又開始懷疑是某一個玩的好的同學,但是因為有時候很忙,一忙起來就不知道天南地北了。所以一直這樣猜,但是並沒有去驗證過。

    可是這一次她不淡定了。因為她又發現了,這個人似乎很了解很了解自己,連她上一次露著肩膀走在郊區別墅的事情都知道。會是誰呢?

    她把手機放下去樓上搬了一大堆的類似於書的東西出現。

    是六本樣式不一樣的同學錄,她一遍遍地看,笑過,也想哭過,那些年的純潔的時光,永遠都回不去了,但是,一想起來,總是全身上下都暖暖的。

    找了很久,久到她都記不得過來多久了,直到十二點的鍾聲響起,她才知道,有十二點了。揉了揉額頭,林默真的是快要暈了,找了很久,沒有一個同學她是覺得像這個號碼的來電人的。翻到第四本的時候,一張照片從那裏麵掉出來,開始林默以為是畢業照,沒有多想地就放回去了。

    找了六本,看得林默心暖暖但是頭暈暈啊,沒有辦法了,她才打電話給了自己很多年以來的閨蜜——花花。

    花花此時正在睡覺,誰知道林默那個小妮子怎麽打電話過來了啊。迷迷糊糊拿起電話就接,咆哮:“林默,你最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要不然明天我就跑你家騷擾死你。”

    現在可是兩點啊,林默這個姑奶奶喲,花花看著屏幕上的時間默默無言。

    林默哪裏在意那麽多,她現在隻想順藤摸瓜,找出那個人是誰。

    “花花,先不說那麽多,我就問你,我們認識,是不是已經九年了。”

    別的不說,花花聽到這句,想都沒有想的直接回答:“是啊,九年了。”從小學的時候她們就認識了,期間二人吵吵鬧鬧很久,也絕交過幾次,不過好在二人從來都沒有當真,依舊歡歡喜喜的在一起。

    有花花這句話就好了“花花,有你這句話就對了,最近我有一件事情,很急很急,我們都九年了,你不會那麽狠心不幫我吧?”

    花花的嘴角狠狠地抽了抽,著妮子大半夜的又在發什麽瘋?瘋就算了,居然還拉她一起,丫丫的。

    ”你不用多說什麽客套話了。有什麽就說。”花花很不情願地起身打開台燈,揉著雞窩頭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

    同意了,林默在心裏偷笑,微笑著把紙上的號碼讀給她聽。“15928686553,這一個號碼你有什麽印象嗎?我很急。你要是有印象的話一定要盡快告訴我。”

    花花起身接了一杯水醒醒腦,坐在懶人沙發上翹起二郎腿。

    “就查個電話號碼?這就完了?你以前可不會拿這麽輕易的事情給我做。”

    林默聽了這個就一直在傻笑,隻有在最熟悉的朋友麵前,她才會露出自己的本來麵貌,腹黑又可愛,讓人欲罷不能。

    花花又打了個哈欠,揉揉眼睛說:“我查一查,大概半小時後我給你答複吧。”

    這麽快!她可是查了四個小時呢!“好好好,你盡快,我等著你,親愛的。”

    花花翻了個白眼,無奈地笑。

    “得了得了,等我電話。”

    “ok。”

    聽著花花剛才的話,她想起初中的時候。

    有一次,她跟一大群玩得不錯的女孩子出去玩,但是那個時候花花很忙,是英語課代表,英語老師派她去參加英語競賽,所以她沒有和林默一起去。

    林默留了這個心,一路上買什麽的東西都買二份,帶給她。結果後來實在是因為路程太遠,她又無聊,所以把一大袋子,包括給花花的那一份都吃完了,她是有愧疚的。可是也沒有辦法。

    回到學校的時候,她吃的已經差不多了。因為之前她也說過要給花花帶東西,所以花花就過來問她要東西去了。她那個時候翻了翻包,隻找出來一袋開了袋還剩下一顆的巧克力豆遞給她。

    到現在她都忘不了當時花花看她的眼神。因為那個時候垃圾桶還不是那麽普遍,所以就吃了林默一個巧克力豆,花花就為此跑了六層樓下去丟垃圾,其中還有一大袋子的,是林默的垃圾袋,她拜托花花,花花白了她一眼,但是還是去了。

    那個時候,真的是好純潔,好美好啊。現在響起來,心裏還是滿滿的感動。

    半個小時後,林默接到了來自於花花的電話。她在沙發上眯了一會兒,電話響起來的時候她還嚇了一跳,同時也體會到了花花被她叫起來的那種感覺。

    花花的口氣很困似的,帶著濃濃的鼻音:“好像是個叫袁童泰的。你記得嗎?”

    林默蹙著眉頭細想,有嗎?她那麽多年來有認識這麽一個人嗎?她怎麽好像忘了?根本記不起來啊!

    沒有聽到林默的回複,花花知道,她八成是把人家給忘了,便好意出口提醒道:“你好笨啊,就是那個袁童泰啊!你怎麽就不記得了……”

    想當年,她還小小的喜歡了那個長相漂亮的男孩子一段時間,但那個時候是小學嘛,小學生懂得什麽叫做喜歡什麽叫做不喜歡呢?所以,這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可能她隻是惦記著人家的美貌也不一定。

    “有嗎?花花,有這個人嗎?我怎麽好像記不得了……”

    如果袁童泰在這裏聽到這樣的話,想必會心碎成渣渣吧。愛了十年的人,居然說根本就記不得自己了,這該是多麽令人傷心的一件事啊。

    花花歎了一口氣,不知道怎麽樣說,她才能讓林默回憶起袁童泰這個人。因為時隔太長的光年,所以她也有些記不得了。

    “對了。”她有些詫異:“你找人家袁童泰幹什麽啊?有事情?還是你良心大發想重新追回人家了?”

    林默一聽見這個,驚訝了一下,“花花,你說什麽呢?”

    花花在另一邊擠眉弄眼,想起來了一些事:“哦,我忘了,你小學不是和我在一個學校讀完的。”

    這個有什麽問題嗎?

    咦,好像……林默一個翻身起來,從那一堆同學錄裏找出剛才看的第四本,翻了好多頁,然後一張照片出現在了她的眼前。袁童泰?

    她好像記起來了。素手把照片拿起,她的眉頭一點點舒展,袁童泰,袁童泰……她好像,有點印象了。

    合唱隊上,那個愛打瞌睡的少年,那個她把合唱團領唱的位置許給他的那個少年……

    她激動得站了起來,原來是她,還沒有等她跟花花說出口。花花那邊就開始了自言自語的狀態:“你小學轉走後,那個叫袁童泰的曾經跟我說過,他喜歡你。”

    啊!林默震驚得話都說不出來了。

    過了一會兒花花又自顧自地說道:“你這麽就把人家袁童泰給忘了呢,他當年可喜歡你了。就是……你把你領唱的位置讓給的那個長得很好看的少年啊……”(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