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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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兩個傻逼日本人就是賭石中的一件樂事,接下來一天我們對精神刺激緊張的賭石沒有了興趣。
反正這一趟不會賠錢就行了,現在已經賺得手腳發軟。
信步來到古董區,這裏有拍賣的,還有擺攤叫賣的,各種各樣的交易,賣家希望多賺點錢,買家希望買到真貨。
逛了一會兒,小烏龜忽然叫道:“咦!常南,你看那個房子。”
“什麽房子?”我轉著頭觀察,四周都是普普通通的民宅,連兩層高的小樓都在一百米之外的地方,由於這裏被政府征用,原居民搬走了,隻留下鎖了房門的貧民區。
“看你兩點鍾的方向,那塊砌牆的石頭,有啥想法嗎?”小烏龜的話語很著急。
順著它的提示,我找到了帶有褐色花斑的砌牆石頭,看著眼熟,用聚焦目光看了一會兒,竟然是一個龍形的圖案。
“噗!”我差一點吐血了,神秘老者和小烏龜都在尋找的龍形圖案原石,竟然被人砌牆了,這得多敗家啊?萬一有圖案的一麵衝著牆壁裏麵,八輩子沒有人能找到這塊神秘的原石。
怎麽辦?
我拉著楊直說道:“姐夫,你要幫我一個忙。”
“咱倆還需要客氣啥?你看上哪個姑娘了?”
“我是那種人嗎?”
朱淩雲一直豎起耳朵偷聽,插話說道:“你就是那種人,還偷偷喜歡我的,卻不敢說出來。”
“哇!”我叫了一聲,說道:“朱淩雲,你太偉大了,連這一點都看得出來,自戀最可怕,往往都是瘋子或精神分裂者。”
“你說啥?再說一遍。”她發怒了。
我沒有理會朱淩雲,對楊直說道:“我發現這裏的房子很有特色,住在這裏直接跟地氣接觸,你幫我把這棟房子買了。”
“你住別墅住膩了?”楊直眼神怪怪地看著我說道,他知道我不喜歡住旅店,偏愛住在家裏,走到哪兒都熱衷於買房子。
“就是這一家,別的房子我不要。”
“你花錢可以,但是房子沒法過戶,你也不是緬甸的公民。”楊直說道。
“我知道,咱們現在住的別墅,就是阿威找人買的,掛在別人的名頭下。”我打斷了楊直的話。
“那你怎麽不找阿威呢?他能辦這件事啊!”
“我覺得還是姐夫辦事穩靠。”
楊直似有所悟,仔仔細細看著那棟毫不起眼的房子,說道:“行啊,我來辦,但是有了好處,你總得記著姐夫?”
“保證不會少了姐夫的那一份。”我滿口答應下來。
朱淩雲也有醒悟,呆呆看著我說:“你真陰險,以後離我遠點,一不小心就被你算計了。”
“我怎麽可能算計你呢?一直都是無微不至照顧你的。”
“切,我才不相信你呢!”
朱淩雲嘴上說不相信我,但是目光閃動,開始處處關注我的一舉一動。
楊直雖然猜不透我想幹啥,卻知道這家房子有寶貝,立刻拿電話聯係熟人尋找房子的主人。
古董的第一個特點一定是精美的藝術品,第二有曆史故事,我對緬甸的曆史不熟悉,街道兩旁出售的大多數是佛教用品,從蒲團到木魚、佛像、袈裟、雨傘、芒鞋、禪杖、戒刀等等都有出售的。
這些東西在我看來沒啥用處,佛教物品往往都是緬甸的某位高僧的遺物,我也不認識任何一位僧人,不知道物件背後的故事。
加上透視眼不能隨便使用,更加無法辨別琳琅滿目的古董真假。
我把想法對小烏龜說了,它說道:“隻要你把龍形外皮的原石解開,裏麵的東西給我,我就幫助你辨認真正的古董,怎麽樣?”
“你先說說龍形原石裏麵有什麽。”
“你先答應我。”
“你先說說龍形原石的作用。”
“你這人,真是不可理喻。”小烏龜大怒。
我和小烏龜的關係中,它始終都是被動的,我是主動的,小烏龜就掛在我的脖子上,想打就拍一頓,想罵就罵一頓,它既可憐又無奈,離開我也不一定有好的結局。
這世上還有幾個我這麽好的人呢?也許有的人聽到小烏龜開口說話,還想把它砸碎了研究一番。
最後,小烏龜妥協了,說道:“龍形原石裏麵封印著司南的一部分法器的殘片,跟我融合之後,我的能力會增強一些,對你隻有好處,沒有壞處。”
“你把自己說得那麽高大上,可是我不相信你呀!”
“你愛信不信。”小烏龜真的生氣了,跟我不再說話。
我看到路邊一個店鋪裏掛著大紅的袈裟,旁邊用漢字寫著:“待我一襲袈裟,許你相思放下。”
看到這句話,我的心似有觸動,不由得伸手撫摸,旁邊一個女子輕聲說道:“摸過了就要買下,否則別動。”
猶豫了一下,我的手還是在袈裟上麵摸了一下,手感很好,順滑細膩,接著我摘下袈裟,披在身上,頓時一種全新的感覺湧上心頭,好似眼前一亮,頭腦清醒,視線光明,身體輕盈。
小烏龜嫉妒地說道:“我靠,這寶貝都能讓你找到,我該說你運氣好呢?還是運氣好。”
我心裏有數了,說道:“這件寶貝多少錢?”
朱淩雲氣鼓鼓地說道:“什麽寶貝?破爛衣服,蟲咬鼠啃,針線淩亂,布料短缺,地攤價格。”
賣袈裟的女子半晌無語,說道:“貨賣識家,客人看著出價!”
我也很無語,今天遇到的怎麽都是奇葩,沉思了一下說道:“既然是僧袍,那就是有德高僧的遺物了,十萬美元,再多就起了貪念。”
“你瘋啦?這件不能遮風也不能擋雨的布片兒值得十萬美金?”朱淩雲不服氣的叫道。
楊直等人也覺得不值,但是價格是我給出的,他們也不在乎十萬八萬的,都沒表示反對。
這絕對不是一件普普通通的袈裟,剛剛接觸我就有了感覺,至於有啥神奇的地方,暫時不知道,小烏龜貌似了解一些,到沒人的地方再問問它好了。
蒙泰幫我拿著裝在盒子裏的袈裟,嘴裏叨咕著:“這東西是我三年的薪水?我草,出家人就是有錢,賣一件袈裟夠一輩子吃喝。”
凱軍怒斥道:“閉嘴,等你有錢了,愛怎麽花就怎麽花,這壓根就不是錢的事兒。”
“不是錢是啥?”
“我也不知道。”凱軍聳聳肩膀。
有我做了開頭,大家陸陸續續都買了幾件東西,卻沒有超過一萬元的,有的買一支筆,有的買一幅畫,有的買一把戒刀,就連蒙泰都花錢買了一根禪杖,花了三千元人民幣,不知道回國的時候海關會不會當成危險品給沒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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