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字數:3764   加入書籤

A+A-


    “第二宗案子,案發地為城西平津巷,被害人同樣是夜歸的兩夫妻,男性被害人,同樣是被敲擊後腦。不過這次的丈夫,沒有上次的張生那麽幸運,而是當場暴斃。從地麵上的血跡等現場狀況分析來看,陳屍地應該就是第一案發現場。死者是被早上過路的路人發現的。隻不過,這次在現場沒有發現殺人凶器,且死者的後腦地受打擊處,頭骨成線狀骨折,創口內遺留有木質碎屑和樹皮,因此我們懷疑凶器應該是一根木棍。

    陳屍點旁邊有一條小路,不過是一條死路,沒有出口,附近有一個十字路口,其中一條路通往河邊。這裏的環境讓我覺得奇怪,凶手為什麽要選擇這樣的地點拋屍呢?為什麽不把屍體直接扔到河裏呢?那樣屍體就會順著河水漂走,如此,案件不就更不容易被偵破嗎?

    另外,如果說第一宗案子和第二宗案子都是同一個人所為,他的作案方式又有了很大的不同。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迷惑不解的地方。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我們隻對外宣稱,男性死者與張生案一樣,同樣是被敲擊後腦而死,其他更恐怖的細節,都沒有公布過——”

    說到這裏,淩雲鶴似又見到了那副恐怖地畫麵般,有些煩躁地抹了把臉,才道:“我們發現的那具屍體,已經是殘缺不全了。”說著,淩雲鶴端起桌上的茶盞,猛灌了下去。而後隻手握著茶盞,啪的一聲將它摔回了桌麵,人則是不停地大口喘息著。

    而長案的這一邊,端坐於椅子上的呼延朗,似乎也聽得入了神,也不催促。隻是在緊張地,舔了舔有些發幹的雙唇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著眼前的男人,靜待著他繼續說下去——

    “男性死者同樣呈俯臥狀,被一條汗巾封住了口鼻,身上隻剩一條褻褲,外衣被整個脫了下來,隨意得摔在了一邊。他的身上有多處淤傷,後背一整片皮肉都被削了下來。做了這些的凶手似乎還不過癮,又似玩遊戲般,將死者的臉劃得血肉模糊。同時,我們也在死者的左腿上,發現了幾處死後才砍出的刀傷。”

    “嘔——”聽到這裏,明修再也忍不住胃裏翻湧而起的酸水,打開門瞬時就衝了出去。

    “你要不要也出去透透氣——”淩雲鶴指著洞開的房門,又看了看眼前那半大的孩子,好心地道。隻是,臉上的那一抹笑,卻有著掩不去的戲謔。

    不過,令淩雲鶴意外地是,眼前那男孩,好似並沒有什麽不適。此刻,還捧著桌上那一盤紅彤彤地山楂糕,吃得津津有味。等將口中的糕餅全咽了下去,還意猶未盡地咂了咂嘴。隨後,男孩又忙不迭地拿起一塊,往嘴裏塞去。同時,隻聽得他,含糊不清地道:“不用,繼續——”

    等了片刻,男孩見淩雲鶴似沒了繼續開說地意思。而隻是,滿臉好奇地,一個勁兒上下打量著自己被塞得鼓鼓的臉,還有那手中捧著的,被快速消滅了一半的糕點。滿嘴糕點的男孩,眨巴著那雙大大的大眼睛,同樣滿臉好奇地回望著對麵的男子,順著那男人的視線,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地糕點。瞬時,他好像就明白了什麽。

    隻見,那男孩點了點頭,在努力咽下口的糕點後。大眼一眯,邊咧著嘴笑,邊將自己手中的糕點往著淩雲鶴的方向推了過去。還不忘滿麵甜笑地,對著男人道:“淩叔叔,你是不是也餓了?要不,你也來一塊——”

    呼延朗有些委屈地摸了摸額頭上略略鼓起的小包,有些哀怨地撇了撇嘴。在明修投來的,滿是同情地眼光中,乖乖地任由他牽著自己的手,順著大街往張府的方向慢慢走去。

    可,自縣衙內出來以後,他的大腦卻一刻不停地高速運轉著——

    按照方才淩雲鶴所說,所有的案子都是發生在夜間。也就是說,從作案時間來看,凶手無須遵守正常作息時間,在夜間能隨意進出,而不影響到家人。由此可以推斷,凶手很有可能是獨居的狀態。

    從第二宗到第五宗案子,凶手的行凶手法相同,受害者也相同。除了被擄劫不見蹤跡的妻子之外,作為丈夫的男性都被當場殺死。同樣的,現場也沒有遺留下,作為凶器的木棍。同時,這幾宗案子中,男性屍體,同樣的殘缺不全。且,被害人被割下的皮肉,也未能在現場尋獲。難道說,那部分殘缺的皮肉,是被凶手作為戰利品給帶走,並保留了下來?而,切割屍體,顯然會花費額外的時間。也就是說,從第二起案件起,凶手在凶案現場逗留了更長的時間。

    嘖——

    那一直以來被認為是第一宗案件的張生案,和之後的這幾宗案件,是否真的能認為,是一個凶手所為呢?還是說,正是這第一起的即興作案的成功,給了他從未有過的快感,從而促使他繼續犯案?如果真是同一個凶手所為,那被害人,他們之間的共同點是什麽呢?可,令人沮喪的是,這是個不知電腦為何物的時代。所有的一切,隻能靠自己的頭腦分析。

    哎——

    走在路上的明修,隻覺的自己瞬時就成了眾所矚目的焦點。見著旁人投來的好奇目光,有些靦腆地摸了摸自己的光頭。而他沒注意到的是,那些大姑娘小媳婦,似乎對他手中牽著的那個一臉苦惱,粉雕玉琢般的小男孩更感興趣。而作為當事人的小男孩,卻全然不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在這幾宗案件中,除了張生的妻子柳氏是個啞巴外,其餘幾個失蹤的婦人,都沒有身體殘疾。那為什麽那幾個婦人都沒在案發時呼救呢?凶手又是怎麽在殺死男性被害者的同時,在同一時間,又製服了女性被害人的呢?

    而且,在被擄走的五名婦人中,其中的三人,就已經與數天前找到了被虐殺的屍體。自那些婦人的失蹤,到最後屍體的被發現,其中明顯經受過長時間的禁錮。並在被禁錮期間,遭受了凶手的虐打和折磨。而,這一切都表明凶手應該有一個藏身地點,很可能就是在家裏或別的地方。且,長時間都未人被發現異常,說明這個地方應該很隱蔽。

    另外,凶手在地域地選擇上,似也沒有特別的指向。從城東到城南再到城西,似乎整個萊州城都成為了他的狩獵場。至少從拋屍地點來看,可以看出凶手對這一帶很熟悉,至少不是完全陌生。介於,他對萊州城的熟悉程度——

    凶手應該就是當地人。至少,也應該是,近案發前一段時間,就居住於萊州城的外來人。

    再結合案發現場的情況,還有他處理屍體的手段,不難看出這是一個相當有係統的連環殺手。有組織的犯罪者,他們往往比一般的罪犯更有計劃,事前規劃得也會更為周祥。而能將犯罪概念化,並將之有效的實施,主要是這一類凶手,他們對其他人毫無感情,沒有情感聯係,什麽都沒有。他們隻是把受害者,看作是用來尋求刺激的物件——

    如果說,凶手的獵殺對象是某一對夫妻。不如說,他的怒氣更多的是來自與作為妻子的女性。無論是禁錮,還是後來侮辱性的將女性死者,裝扮成青樓女子——顯然,他在女性身上,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都更多。也就是說,他更仇視女性。

    而凶手會仇視女性,往往來自於自己的母親或者是女友,妻子。如果說,張生案是他第一次的即興殺人,那應激源又是什麽呢?

    如果說後麵的幾宗案子,是他犯案手法的自我進化,那他選擇受害者的標準又是什麽呢?也就是說,在凶手更注重對女性的選擇時,他的選擇標準又是什麽呢?

    原本以為,他的選擇,會那些女人的外貌。可是,通過這段時間的走訪和了解,這幾個婦人無論是在外貌、體型和年齡上都存在著不小的差異。

    可惡啊,他到底是如何選擇被害人的呢?

    (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