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總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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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我們陪著你去報案,萬一碰到什麽不好的警察,可就……”

    夏敏對著還非常迷糊的婦女說著,臉上又掛起了悠然的神情。

    “也好,雖然我侄子也是個警察。”

    婦女驕傲的笑著,帶頭繼續朝派出所走去。

    “呐,這究竟是什麽情況啊。”

    樂樂悄悄的拉著夏敏的衣角問著,臉上的問號已經是超級大問號了。

    “嘿嘿……”

    夏敏猥瑣的笑著,湊到樂樂的耳旁說到:“想知道啊,三次冰火,三次毒龍。”

    “滾蛋……”

    樂樂立刻就咆哮著,死命的掐著夏敏的腰,一副氣急敗壞的神情:“你把我當什麽了。”

    “當你是我女人啊,你還要不要讓我養你了。”

    夏敏的一句話,立刻就讓樂樂的態度平和下來:“好吧,毒龍去掉,三次冰火。”

    “成交。”

    夏敏立刻就拍著雙手,一副陰謀得逞的神情。

    對於毒龍,夏敏雖然很想嚐試,但是他卻知道,樂樂是絕對不會同意的,所以,他才加了這額要求,為的,就是那三次冰火,如果沒有毒龍,冰火的次數,樂樂肯定會討價還價的。

    “……”

    樂樂似乎是回過了神:“我是不是被你給坑了。”

    樂樂一副可憐的神情看著夏敏,嘴角撅的高高的,一副委屈到極點的表情。

    “嘿嘿,沒有哦,隻是從智商上被我給壓製了而已。”

    夏敏淡笑著,不理睬樂樂的反應,直接拖著她進了派出所。

    “我侄子呢。”

    婦女一進門,就朝門口的接待員問著,看起來應該是經常來。

    “他在裏麵呢,怎麽了阿姨,是不是又撿到什麽東西了?”

    接待員一臉笑意的問著,婦女,這已經非常熟悉了,一個月少說也要來五六次,每一次,都是撿到了什麽東西。

    “我給你說啊,這一回,我可是撿到了好東西啊,也不知道失主該著急成什麽樣了。”

    婦女一臉神秘的說著,成功的引起了接待員的好奇心。

    “是什麽,阿姨,說來聽聽。”

    旁邊的幾個警員也聽到了談話聲,全部都靠攏了過來。

    “你們看。”

    婦女說著,拉開了背包的拉鏈。

    “咕隆……”

    “咕……”

    “隆……”

    “……”

    接二連三的響起了吞口水的聲音,眾人的目光都閃過了一些貪婪。

    婦女立刻就將拉鏈重新拉上:“你們可別想了,這一次的錢這麽多,肯定要還給失主的,可不是以前的那些小東西,可以在沒人認領的時候給你們用。”

    “……”

    “……”

    婦女的一句話,讓其他的警員臉上,都閃過了一些尷尬的神情。

    婦女跟他們已經很熟了,每一次撿到任何東西,都會交給派出所。

    如果過了認領期限,失主還沒有來認領的話,婦女做為撿到物品的人,會自動的擁有物品的使用權,而婦女也很大方,如果警員們看中了,會直接送給他們。

    不過這一次,估計是沒希望了。

    這麽多錢,失主肯定會來的,而且,可能還不止一個,看到這麽多錢,肯定會有人起貪心的。

    雖然現在地獄的事情傳的很厲害,可是,再沒有親眼見過之前,還是會有人不信邪的。

    “好了,我去登記了。”

    婦女提著背包走進了辦公室,透過辦公室的玻璃窗,可以看到,婦女正在跟一個年輕的警察說著什麽。

    怪不得婦女那麽驕傲,她的侄子看起來也就二十幾歲,卻已經是中間派出所的所長了,肯定是值得驕傲的。

    “好了,到底是什麽情況,你倒是給我說說啊。”

    從進來到現在,夏敏和樂樂一直都呆在門口,沒有移動過腳步,樂樂已經忍不住了,開口朝夏敏問著。

    “別急,我在阻止語言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會說故事,當然要好好的構思一下情節,調整一下思路。”

    夏敏說完話,直接拉著樂樂離開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裏,夏敏已經看到了他想看到的東西,完成了這一行的目的。

    “走,我們一邊冰火一邊說,嘿嘿嘿……”

    夏敏猥瑣的笑著,拉著樂樂走進了一家旅店。

    “……”

    樂樂瞬間就臉紅了,小心的觀察著四周,看到沒有人注意之後,才輕聲的答應著:“嗯。”

    房間裏。

    “好了趕緊說,不然的話,我就……”

    樂樂抬起頭,朝夏敏不滿的說著,她都已經開始十分鍾了,夏敏卻還沒有開口。

    “這不是還沒構思好嗎,再等等。”

    夏敏說著,將樂樂的小腦袋按了下去,樂樂的聲音立刻又變成了“唔唔唔”含糊不清的聲音。

    “這事啊,說起來有點長,那我就長話短說哈。”

    夏敏躺在床上,閉上了雙眼,雙手揉搓著樂樂的小腦袋,說起了婦女的故事。

    這個婦女啊,是一個傳說中的大善人,善良到什麽程度呢?就連蚊子叮在她身上,她也隻是吹口氣將蚊子趕走而已。

    做為一個純粹的好人,那絕對是會有純粹的好報的。

    有一次,婦女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上躺著一個醉酒的青年,婦女當然是好心的把青年拉回家,細心的幫他清理整潔了。

    忘了說了,婦女那時候是二十幾歲,還沒有結婚。

    拉薩這一邊,民風是很自由的,如果你看上了哪個人,不要什麽房子啊,車子啊什麽的,直接就可以帶回家,然後你懂的。

    那時候,婦女和青年就在那天晚上,發生了某些不可訴說的故事。

    等到婦女隔天醒來的時候,青年已經離開了,隨著一起消失的,還有她自己放在床底下的一萬塊錢。

    一萬塊錢說多不多,不過在十年前,對於一個單身的女性來說,已經是一比巨款了。

    所以,婦女就很悲傷的去報警了。

    不過呢,這件案子,到現在都沒有結案,根本找不到婦女所說的那個人。

    從那時候開始,婦女就養成了撿到東西,就送到派出所的習慣,希望著,有一天別人也會把她丟失的一萬塊錢還給她。

    雖然對於現在的她來說,一萬塊錢根本不是個事,但是這是她自己的一個心結。(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