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曆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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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點暮白也很無奈,他倒是很希望與大家一起的,望著其他人三五成群的離開,此時島嶼的入口隻剩下他一個人,“好吧,看來又得一個人在森林裏探險了!”暮白歎了口元氣,並沒有感到多麽沮喪,他自小都是一個人闖蕩在叢林中的。
在選準了一個方向後,暮白的身影敏捷的穿梭在樹梢上,在森林裏,盡量少與地麵接觸,否則你的蹤跡則就完全暴露在其他生物的麵前,而在樹上,借助著樹葉的遮擋,可有效的遮蔽住身影,且樹上的危險遠遠要小於地麵。
“火翼鳥,隻有冥淵上有,看來必須先找到冥淵才行!”暮白沉思了一下,他也不想在片鬼地方待上三個月之久,早早的通過考核,成為冒險家,才能行走在那璀璨的星空之旅中。
根據暮白記憶中,這座不知名的迷霧島,應該處於冥淵的南邊,其實整片冥淵嶼的大致地圖已經被暮白給印在腦海裏,島上的一些比較有著顯目特征的島嶼也被暮白一一記下,而恰好這座迷霧島因島上常年迷霧的特征,被書籍記錄在案。
“哪邊才是北邊?”暮白迷惑望著四周白茫茫的大霧,連個太陽都看不見,哪裏能分辨出方向.
“不管了,就這邊吧!”暮白眯了眯眼睛,剛欲動身,突然從前方樹叢中彈射出一條荊棘刺藤,暮白臉色微變,腦袋一轉,那刺藤就順著他的臉頰擦邊而過,帶起絲絲血花。
“魔鬼藤!”暮白暗驚一聲,魔鬼藤是一種食肉植物,非常難纏,而暮白眼前的魔鬼藤在迷霧與密雜枝葉的遮擋下,顯得更加難以發現,危險性大大的增加。
暮白身形一躍,扭頭就逃,他明白魔鬼藤的刺藤很是堅韌,除非有利器切割,否則很難摧毀。就在暮白剛剛逃離原地沒有數十米的地方,他突然聞到前方傳來淡淡的血腥味,暮白疑惑了片刻,悄悄的落到樹枝上,撥開眼前的枝葉,頓時被眼前血腥的場麵所震到。
在他前方不遠處,四個同他一樣參與考核的人,身體被密密麻麻的魔鬼藤穿刺而過,鮮血從他們的身上滴滴落下,逐漸被地麵上的一種名為墨血苔的植物所吸收,墨血苔具有非常強大的粘性,與魔鬼藤很好的配合殺了這考核的四人。
“嗖嗖嗖!”暮白剛回過神來,數十條魔鬼藤從四麵八法襲來,幾乎是無死角的向暮白刺去,不過好在此時的暮白處在樹頭上,如果此時他也處於地麵,被墨血苔所黏住,逃生的可能性幾乎是微乎其微。
“唰!”暮白往後一退,雙手提前抓住身後的魔鬼藤,往前一甩,利用手中的魔鬼藤將四麵的刺藤纏住,兩腳一蹬,順利的逃離了此地。
在離開這鬼地方後,暮白順著溪流的聲音,朝有水的方向行去,不過一會兒,一條清澈的溪流便出現在他的麵前,暮白望了望手中的鮮血,那是被魔鬼藤刺破的,如果不及時處理的話,藤內的慢性麻痹毒素很有可能會要了他的小命。
暮白並沒有著急清洗傷口,而是將兩袖撕掉,將手腕緊緊纏住,仔細的觀察著周圍的環境,有水流的地方,往往都有著野獸的出沒,不過好在此時暮白的運元氣不錯,在確定沒有危險後,暮白以最快的速度清洗了傷口,順便以周圍的較大的樹葉收集了一些水源,立刻離開了此地!
“那是桐木!”暮白不知在這片森林穿梭了多久,突然發現一片高大的桐木林,這一路上,暮白經曆了好幾次植物的主動攻擊,不過好在以暮白的神經反應速度,每次都有驚無險的度過。
桐木是一種堅硬的樹木,他的硬度可比例普通的礦銅,其名稱也由此得來。暮白心中一喜,越上其中一顆樹頭,將眼前一條大小適中的枝條硬生生的扳斷,桐木雖然堅硬,但是韌性還是有所欠缺,以暮白的蠻力,較大的桐木無法折斷,但隻有腕口粗的桐木,還是可行的。
暮白將手中的桐木利用石頭加以磨尖,形成了一把簡陋的木質匕首,當一切做完後,天色已經漸漸暗了下來,說也奇怪,隨著夜色的降臨,島上的迷霧竟然慢慢的消散而去。
“是月亮!”暮白心中暗喜,望著徐徐升起的月色和漫天的星空,他終於找到辦法確定自己的方位了。
“吼!”當夜色完全降臨後,暮白時不時的能從四麵八方聽到不同野獸的吼叫聲。
“看來這裏的生物都是夜間動物,難怪白天看不到任何野獸!”暮白摸了摸肚子,咽了咽口中的唾液,這一天他都是靠著野果來填飽肚子,身為食肉動物的他,可謂是憋壞他了!
圓月懸空,狼嚎不止,正值是滿月的時候,林中因迷霧的散去而顯得更加清晰明亮,月色的冷光灑落在暮白的臉上,為他徒添了一份冷峻。隻見暮白皺著眉頭,身影矯健的穿梭在叢林中,引起的聲響幾乎細微不計,他仔細的聽聞著群狼的方向,手中緊緊的握著桐木匕首,警惕的觀察著周圍。
在前進不到幾百米的地方,暮白果然發現了群狼的蹤影,這群野狼體形碩大,暗綠的皮毛使之與叢林隱為一體,很難辨別,暮白舔了舔舌頭,大大的眼睛充滿了對食物的欲望,當然他的目標並不是這些狼群,對於暮白來說,狼肉非常的難以入口。
群狼的出沒說明附近必有豐富的食物,而暮白在不清楚附近野獸實力強弱的情況下,根本不敢單獨狩獵,往往的一個失誤,就很有可能由獵人變成了獵物,而這些群狼則很好的幫助了暮白如今的處境,再說,從狼群裏奪走已經死去的獵物,總要比自己單獨狩獵而殺死獵物來的輕鬆,當然後果隻是需要麵對這群不會爬樹的野狼罷了。
當你沒有親眼看見狼群的行動前,你是永遠也無法想象到這種生物的聰明與狡猾,好在暮白對於狼這種生物很是了解,如同一個影子一般黏在狼群後麵,絲毫不被它們所發現。
整個狼群的行動很是默契,從前鋒到後衛,從狼王到小兵,你甚至還會發現隱藏在暗中的偵查狼,它們幾乎將團隊的意識配合到了極致,讓敵人無從下口,而這也是暮白不願與狼群為敵的原因之一,好吧,暮白承認,狼肉雖然不好吃,但也不難吃。
“找到了!”暮白眼神一亮,因他處於樹梢,視野要比狼群開闊許多,前方大約離狼群三百米的地方,一共有八頭蹄角鹿正在覓食,暮白瞬間判斷出自己無法提前抓走一頭蹄角鹿,隻好按原計劃進行。
蹄角鹿屬於雜食動物,體形比狼還要大上兩倍,如果此時蹄角鹿的數量不比狼群差的話,大概該逃跑的是狼群,而不是蹄角鹿。
暮白盯著樹下的蹄角鹿,眼神微微眯起,他能清楚的看見蹄角鹿處於頭頂和四腿側翼的骨角,骨角非常鋒利,如同從體內生長而出。但暮白知道,骨角的材質並不是骨頭,而是一種比骨頭還要堅硬的特殊材料,而這種材料隻有在一些動物的身上才能生長出來。
當蹄角鹿發現狼群的接近時,已然為時已晚,群狼早已在將它們團團圍住,想要逃離的話,隻能選擇突圍,領頭的蹄角鹿很是聰慧,一眼就看出狼群最為薄弱的地方,帶領著其餘七頭蹄角鹿狂奔而去。
“嚎……”體形並不比蹄角鹿小上多少的狼王發出一聲長嘯,帶領著眾多野狼包圍而去,它並沒有選擇強攻,而不斷的騷擾著蹄角鹿的前進方向,而其餘的狼群則是不斷的變更著陣形,欲要將這些蹄角鹿分割開來。
“嘶!”蹄角鹿看出情形的不妙,不再避讓狼群的進攻,而是朝著一個方向猛然發起了進攻!隻見八頭蹄角鹿排成一排,頭頂朝下,組成一個一字型陣,直接朝狼群中撕去。轟隆隆!大地微微顫抖著,八頭蹄角鹿因四腿側翼和頭頂的骨角,就如同一把彎刀向前方撕裂而去,元氣勢相當的驚人。
而狼群對於捕獵蹄角鹿很有經驗,從蹄角鹿的正前方躲開,繼而從它們的後方發起進攻,因蹄角鹿要保持陣形,則無法將速度提至最快,而狼群則立馬從團隊合作變成單兵作戰,隻見一頭頭的野狼從後方越上蹄角鹿的後背,不斷的撕咬起來。
雖然蹄角鹿奮死掙紮,但是還是經不住狼群數量的繁多,不過它們的目的已經達到,衝出了狼群的包圍圈,在舍去五頭蹄角鹿的生命後,僅剩的三頭蹄角鹿終是逃出了生天。狼王發出嚎叫,並沒有乘勝追擊,而是讓狼群緊緊的包住死去的五頭蹄角鹿,防止意外的發生,都說狼是貪婪的,但它們並不是人們所想象的那樣惡劣。
狼王吼叫了一聲,開始享用他的權利,最先進食,就在它還未從狼圈的外麵走進來時。(m.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