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官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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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玉蘭的律師是省城一位很有名氣的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放眼全國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本來以她的能力絕對請不來這麽好的律師,能請過來,還是因為前麵她認真救治了一位八旬老人,而老人的兒子恰好是平城法院一名高官,而且極為孝順。
而徐家母子……一個老一個殘,老的為人尖酸、殘的性格暴躁,連普通人都不願意幫他們。
絕對的實力差距下,原告方如遼闊原野上的遊騎兵,高歌猛進,一路攻城略地、大殺四方。
對方律師一個照麵便被ko,毫無還手之力。
“在婚姻存續期內,你是否與第三者保持不正當關係?”
徐立群吞吞吐吐,“這個……”
“被告,你隻需要回答,是或不是。”
“19xx年x月x日,也就是十六年前,醫院下鄉發生山體滑坡。當時你是否為救同行的第三者,才發生危險導致殘疾。”
對於此點徐立群堅決否認,徐老太太也一改先前心虛,一把鼻涕一把淚,一張刻薄的長臉竟然帶出些可憐的味道。
可有些事,並不是他們想否認就能否認。
“法官,我方請求傳喚證人。”
法官準許後,證人依次登台。
他們都是當年隨醫療援助隊一起下鄉之人,如今分布在平城醫療係統各單位,好多與楊玉蘭並無聯係。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多年,但那麽驚心動魄的事,好多人提起來仍是記憶猶新。
“當時楊玉蘭就跟我挨著,她懷孕剛滿三個月,還沒顯懷。而且一直堅持上班,身體好得很。發生危險時,我們兩個很快就下車,躲開了危險地方。當時我隻忙著害怕,後麵的事也記不太清楚……”
“我們男同誌坐在一塊,事發時也很快逃離危險區域。不過有人搭便車下鄉的幾位群眾還沒出來,徐立群就又衝進去了。”
“對,我記得徐立群扶著個大肚子的女人出來。當時我們都很感動,畢竟危急關頭大家都顧著自己,隻有他在照顧老弱病殘孕。為這事,後來醫院還特意表彰過他。真沒想到,他們竟然是這層關係。”
“那次事故死了好幾個人,其中還有個小姑娘。我到今天還記得,那是個很可愛的小姑娘,跟著搭便車一塊回鄉,路上還給我們唱歌……”
最後一位登場的證人,一位稍微上了歲數、麵容慈祥的老人紅了眼眶,神色憤恨地看向徐立群,“當時小姑娘就坐那孕婦身邊,你光顧著救小三,怎麽不順便撈下孩子。”
最後一點,連律師和楊玉蘭之前都不知情。
整個法庭嘩然。
“你還是人麽?”
老人神情激憤,指著徐立群鼻子罵。
法官及時從三觀崩塌的震撼中清醒過來,敲下法槌,“請證人注意情緒,法庭上不要有過激言論。”
憤憤不平的老人離場,至此,事實已經不能再清晰。
出軌以及腿傷來源已經很清楚,接下來是經濟糾紛。
徐老太太很聰明,這些年她管家,楊玉蘭每個月一號發工資,當天就全額提出來,花多少剩多少都攥自己手裏。如果去查銀行流水,肯定看不出任何問題。
家裏還有病人,日常開支大,有毛病?
當然有!
這種情況正常人束手無策,可他們遇到的是專業離婚律師。這位律師水平,連那些找專業財會轉移資產的富豪都能挖出證據,對付這麽個沒念過書的農村老太太完全小菜一碟。
這麽糙的手段,她都沒放在眼裏。
徐立群這些年常用藥物,每個月用量,折合當時物價算出來。正好楊玉蘭在醫院工作,治療方麵都經她手,根本不用再去麻煩別人。
然後是平城當地曆年消費水準,這事……大街上隨便找個本地人打聽下就行。
再高,又能多幾個錢?
鮑魚海參是貴,你想吃,那也得這地方能買得到啊!
所有證據擺在麵前,最後統計結果,差額遠比徐老太太拿去給大孫子買房那幾萬要多。
“被告不僅在婚姻存續期內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產下非婚生子女,且將喪失勞動能力的原因歸咎於我當事人,欺騙懵逼長達十六年。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用我當事人合法所得養育第三者及非婚生子女,並將家中資產非法轉移於第三者及非婚生子女,此舉已經構成事實婚姻。這些行為,觸犯了《刑罰》第xx條……,《婚姻法》第……”
原告席上,氣場強大的離婚律師字正腔圓,一條條念著法律。
審判席上的法官忍不住點頭,要不是台下那麽多人看著,他都恨不得拿筆記下來。
都不用再費心改,直接可以拿來當宣判詞。
“現住宅由原告所屬醫院分配,且由原告全額支付……”
“被告身體殘疾,並無扶育子女能力……”
“法官大人,我方請求法庭立刻強製解除其婚姻關係,追回非法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財產皆歸屬原告;未成年子女由原告撫養,且被告不得擁有探視權!”
離婚律師終於念完。
雖然法庭內開著空調,且空調溫度還很低,可此時此刻,被告方律師已是出汗如漿。
對麵那娘們也太厲害啦!
不會是省城傳說中那位吧。
越看越像,被告律師神色沮喪,那位可是他大學導師都不敢麵對的存在。
通常離婚官司肯定會一波三折,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
中場休庭,徐老太太堅決表示不服。
“沒了她,我們母子倆可怎麽辦,這婚不能離!”
律師:你們不是來逗我的吧?
不想離婚,就別做那麽不要臉的事。
他也沒再忍,而是把原告律師的強大給這對還在做白日夢的母子科普了下。
“這要別的律師,我還能再努力下。可這位,我勸你們別白費功夫,上訴一次就是一份訴訟費,還有律師費。”
徐老太太拉長了臉,“人家行,你就不行?”
律師也火了,“你們要有本事,也花十萬二十萬去請個這樣的律師?”
人家什麽身價?他要這仨瓜倆棗,伺候他們倆月,已經很給力了好不好?
要不是專業素質擺在那,律師現在保準扭頭就走。
稍顯漫長的休庭後,再次開庭,法官正式宣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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