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費米悖論

字數:3634   加入書籤

A+A-




    從飯店出來,黑歌本想直接打車回宿舍,卻被李佳攔了下來。她說剛吃完飯,她想散會步。

    黑歌沒有反駁,帶她走上了回宿舍的路。路上,黑歌兩手抄兜,低頭數著地磚,一個,一個又一個。

    一路上李佳都沒有說話,就那麽靜靜的走著,這讓黑歌心裏有點沒底,不知是不是今天晚上自己做錯了什麽,引起了李佳的反感。

    他想主動說點什麽,卻又不知從何說起,隻能繼續數地磚。

    “學長,你相信有外星人嗎?”

    “什麽?”李佳忽然而來的話題讓黑歌有點措手不及。

    “我說,你相信有外星人嗎?”李佳指著天上的星星問黑歌。

    黑歌望一眼天空。漆黑的天空像是一塊黑色的幕布,從這頭到那頭,將整個世界包裹了起來。幕布上,數不清的星星,放著點點的微光,有點俏皮,有點孤獨。“不太相信!”

    “為什麽?”李佳不解,“宇宙那麽大,足有150多億光年呢!這也就是說一束光從宇宙的一端到另一端需要150多億年,而地球對於這束光而言,不過是一閃而逝罷了。這麽大片區域裏,難道隻有地球是特殊的?怎麽會沒有別的智慧生物呢!”

    黑歌沒想到李佳也對天文感興趣。既然有了共同語言,接下來的聊天就順暢多了,“因為費米悖論。”

    “費米悖論?”

    黑歌點了點頭,“費米悖論是1950年由物理學家恩裏科?費米博士提出的,後來烏克蘭基輔大學的斯諾斯基博士又進一步深化。大體是說,地球的天文年齡大約隻有45億年左右,在有著150億年齡的宇宙中,它不過是個新生的小行星,兩者足足差了100多億年。這也就意味著,整個宇宙空間裏,絕大多數行星都比太陽係裏的地球年齡要大。

    “由此可見,如果別的行星上存在智慧物種,它們的發展水平要比地球的智慧物種高出足足數十億年。而以人類現在的科技,用100萬年的時間飛往銀河係各個星球,那麽,外星人隻要比人類早進化100萬年,如果他們存在現在就應該來到地球了。可是地球上並沒有發現什麽外星人,也沒有找到什麽外星遺跡。所以我覺得宇宙裏壓根不存在什麽外星人,地球人是獨一無二的。”

    “可是現在地球上若是已經有外星人了呢?”李佳很快抓住費米悖論中的論據缺陷。

    “不可能!”黑歌斬釘截鐵的回答。

    “為什麽?”

    “外星人來地球總得做點什麽吧!要麽保護地球,要麽侵略地球,總不會幹巴巴來旅遊吧!再者說了,也沒有人見過他們吧?”

    李佳悶了半天,沒再搭話,“算了,說不過你。我累了,咱們還是坐車吧!”

    不知怎地,黑歌覺得李佳表情怪怪的,像是有什麽心事。

    回到宿舍的時候,胖子彥還在玩《勇者鬥惡龍》,見黑歌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便按下暫停,幸災樂禍地問:“怎麽?今兒晚上碰壁了?”

    黑歌將脫下的外套丟到胖子彥臉上,“你才碰壁了呢!隻是覺得……”

    “覺得什麽?”

    “覺得那丫頭怪怪的!”

    “這世上還能有人比你怪?”胖子彥裝出不可置信的模樣。

    “她問我信不信有外星人。”

    “切~這有什麽好奇怪的。”胖子彥丟下手柄坐到黑歌身旁,“她怪不怪我不管,那是你倆的事。眼下我倒是有個事要找你。”

    黑歌把身子往後挪了挪,離胖子彥遠遠地。“你找我肯定沒好事。”

    “天地良心,絕對是好事。”胖子彥拍著胸脯發誓。

    “有屁放,借錢不能超過100美元!”

    “你把我當什麽人了。”胖子彥翻個白眼,“你那馬戲團的工作成了嗎?”

    黑歌搖了搖頭。成倒是成了,就是老板不見了。“幹嘛?”

    “不幹嘛!我前兩天認識了個老鄉,老鄉在辛菲羅波爾開了個保全公司,現在正在招退伍的中國人。你想不想去?”

    “保全公司?”黑歌立刻想到了國內小區門口的保安。“不去。我現在不找工作了。”

    “為啥?”

    黑歌當然不能告訴他,他剛剛繼承了一大筆錢,抱著一輩子花不完的錢還打什麽工啊。

    胖子彥再次拋出橄欖枝,“一個月200美元的底薪,年底月底還有獎金和提成。去不?”

    黑歌搖頭。

    “你這家夥怎麽這樣……不仗義!”胖子彥在屋裏溜達兩圈,隨即若有所得,“你是不是把保全公司當成保安公司了?”見黑歌猶豫了一下,便知道黑歌確實誤會了。“保全和保安聽起來差不多,其實不一樣。我那同鄉招的可不是保安,是保鏢。保鏢懂不懂,就是電影上黑西裝黑墨鏡那些大帥哥。我那老鄉,覺得中國保鏢很有市場潛力,肯定有很多有錢人願意掏腰包雇傭,便讓我幫他找個人。這不,我第一個就想到了你,當保鏢,去不去?”

    說不心動是假的。李連傑演的《中南海保鏢》黑歌看了三四遍,實在是太帥了……不過那活兒好像挺累的,而且還得受氣。作為一個財主,他犯不著受那份累。“不去。”

    “你這家夥軟硬不吃呢!”胖子彥如同一支泄了氣的皮球。“黑歌,不是我勸你,整天宅在宿舍不接觸社會哪裏行。咱們到國外幹什麽來了,上學讀書隻是一方麵,關鍵還是為了曆練。曆練懂不懂,隻有曆練的多了才能有足夠的經驗,將來就業才會事半功倍。”

    黑歌沒搭他的茬。就業?我有那麽多錢還就什麽業?回國到北京買上幾套門頭房收租就能過一輩子。

    胖子彥繼續說教模式,“當然,就業是將來的事,但是曆練不單單是為了就業,更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豐富多彩。像你這樣,學校、宿舍兩點一線多沒勁。難道你希望將來回憶自己的大學生涯時,就隻記得教室、宿舍這麽點東西嗎?大學時光隻有一次,失去就不會再回來了,我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如果想讓自己的大學生活更生動一點,不妨考慮考慮我的建議,跟我一起去做保鏢。”

    讓生活更豐富多彩一些?胖子彥的話在黑歌腦海裏縈繞了大半夜,淩晨時分,他做出了最後的選擇。

    “胖子,我去!”(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