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 緩兵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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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淩霄煜的麵前,皇甫軒永遠都是抬不起架子的。不僅僅是因為他是自己的小舅子,更因為他們是惺惺相惜的好友。這麽說,你或許會覺得淩霄煜隻不過是個剛滿十八歲的成年男子,而他皇甫軒卻已經為人夫為人父了。

    地處高位,有些事容不得他去抵抗,之所欲娶淩霄煜的姐姐淩婉兒是因為從小他們就在一起玩兒的,彼此之間算是青梅竹馬加上左相一家一直都是忠烈之後。

    這樣的情況下,他也唯獨娶了左相的女兒才是最好的助力。在發現淩霄煜有經商的本事兒之後,他便找過淩宵煜秉燭夜談,最後他退一步,隻要國庫充盈不幹涉他的婚姻大事兒。

    當然,這些事兒,淩婉兒甚至是左相一家都是不知道的。這同時也是淩霄煜敢沒經過他家老娘的同意之下擅自跟夢鳶提親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為嘛?這大豐王朝,除了他皇甫軒最大之外誰還能敵得過他呢?

    這麽大的靠山,不靠白不靠,要是他爹娘真的反對的話,皇甫軒還欠自己一個人情,到時候討份聖旨,爹娘就算不答應也不敢違抗聖旨滴。

    兩人對望了很久,最終還是皇甫軒敗下陣來,無奈的歎了口粗氣:“你小子,這麽晚過來我就知道沒好事兒。這回又讓我怎麽幫你解決麻煩啊?我可告訴你啊,你嶽父嶽母現在對你的婚事兒可是操足了心,你要是為了這件事兒的話我還可以幫你擋一陣子。

    若是其他的生意上的事情,你一個商人,相信你比我更懂得怎麽扭轉局麵。”

    淩霄煜翻了個白眼:“生意上的事兒你放心,保準不會讓你的國庫空虛就是了!我現在想要一個醫術最好的太醫,今晚借走明兒一早給你還回來。”

    皇甫軒挑眉:“你生病了?還是嶽父嶽母或者你大哥大嫂生病了?”

    “啊呸,你才生病了呢!哎,不對,不能這麽說你,你生病了肯定不會借太醫給我的!哎喲,總之,我就問你,借與不借吧?!”

    皇甫軒氣結,無論是誰被人當著麵被咒生病心裏都會不高興的!“你個臭小子,有你這麽跟我說話的嗎?你今兒要不說出個所以然來,這太醫,我今兒就小肚雞腸一回,借不借看我心情了!”

    淩宵煜嘀咕:“不就是想從我身上挖寶貝嘛,有必要這麽折騰嗎?”

    “嘀嘀咕咕的說什麽呢?別以為我聽不到啊,我的耳力好著呢!”

    “嗯哼,沒說什麽,姐夫,要不這樣,我拿出一件雪狐的皮草給你做圍脖怎樣?要知道,這雪狐可不是誰都能打得到的,我跟你說哦,皮草上邊,一個洞都沒有的呢,保準你會喜歡!”

    皇甫軒的內心是激動的,這大冷天的沒有個好的禦寒物件兒,他坐在這禦書房裏批閱奏折都是受罪。

    當然,他沒有表現在臉上,就算喜歡,這小子身上還有不少的好東西呢。一件雪狐皮草就想把他給打發了?他是天子好不好,怎麽說也得兩件,他跟婉兒一人一件,這樣一起帶著圍脖走在禦花園裏,多美啊!

    “我考慮考慮,沒什麽事兒你就先回去吧,朕還要批奏折呢!”

    被趕走,淩宵煜暗罵一句‘老狐狸’之後還得屁顛屁顛的上趕著討好:“要不,兩件雪狐皮草?這樣你跟我姐一人一件多合適啊?”

    他手上目前就兩件雪狐皮草,本來是打算給自己的親娘給親姐的,現在被這家夥給惦記上了。可是夢鳶那邊,夢雄的病情還不知道什麽情況,多耽誤一份種就多一份危險。

    雪狐皮草沒了,大不了過了年他去大宇國的時候讓淩天幫著多找幾隻了。可說得容易,雪狐又不是老鼠隨時隨地都能碰上的,這還真的是不作不死了。

    “皇甫軒一拍桌子,‘成交’早說送我不就得了嗎?趙洪,帶著國舅爺去太醫院選兩個太醫給他帶走,務必讓他明日午時之前把人給我送回來。”

    “嗻”

    “國舅爺,請隨咱家來吧!這大晚上的,恐太醫院的院首已經離宮了,您若不嫌棄的話,太醫院還有幾位太醫,待會兒您看著帶走吧!”

    “那就謝謝趙公公了。說著,淩霄煜也不吝嗇的直接丟給了趙洪一百兩的銀票。”

    錢對他來說,隻不過是個數字。他常年奔走於商界之間,對於宮裏的事兒有了解但沒有人家一個皇上身邊的大紅人了解的清楚。這一百兩銀子也不是白給的,等下趙洪得幫著他選太醫的。

    要是他自己選的話,萬一選了個沒用的過去,那不是添亂了嘛?

    吃人手短的趙洪,來到太醫院之後就把皇甫軒的話都說給了在太醫院值班的太醫。

    “羅太醫,範太醫,您二位就隨國舅爺一塊離開吧,明日午時國舅爺會把二位送到你們的府邸上的,這是皇上的口諭,還望二位太醫不要心生不滿。

    國舅爺,兩位太醫就交給您了。明日午時,您可得把人全須全尾的都給帶回來了,不然咱家可是沒法跟皇上交代的!”

    淩霄煜一副你很囉嗦的樣子看著喋喋不休的趙洪:“行了,趙公公,我什麽人您還不清楚嗎?不就是明日午時嘛,到時候一定會準時把他們送回來的!”

    就這樣,淩霄煜用兩件的雪狐圍脖換取了兩個太醫的一個晚上的時間,想想,這買賣做得太虧了。

    出了城門之後,淩天早已經在城外等著淩霄煜了,兩個太醫的年紀都不小了,不可能騎著快馬跟著他們一塊狂奔,無奈,淩霄煜隻得犧牲自己的愛駒當拉馬車的馬匹了。這樣走起來會比一般的馬兒快些,估計下半夜的時候就能到秋水村。

    “主子,東西已經準備好了!”淩天向前把取來的百年人參交給淩霄煜。

    “好,隻是,你沒有被我娘給發現吧?”

    “沒有,屬下回到丞相府的時候,人都已經基本睡了,隻有巡邏的家丁,不過被我給避開了!”

    “那就好,把馬兒換下來,用咱們的馬來拉著馬車走,皇甫軒那摳貨,讓本公子明日午時之前把太醫給送回府城。時間短路程遠,咱們還是抓緊時間吧!”

    淩天皺眉,若是一定要趕馬車的話,明日午時回到府城那完全是沒可能的。先不說這一路上的路並不平坦,就算平坦,他看了幾眼那倆個太醫,年歲都可以當爺爺的年紀了。

    他們的馬兒都是千裏良駒,這一奔跑起來就每個準兒的,坐在馬車裏的人在顛簸的路況下,不死也得去半條命去到秋水村別說看病了,自己都不一定能照顧好!

    “主子,您看,要不這樣吧,我們倆個人,太醫也是兩個人,咱們一人帶一個總比他們自己騎馬或者坐馬車要快許多的。從這裏到埠陽鎮的路況甚是顛簸,我擔心二位太醫會不適應。

    反觀騎馬的話,雖然快是快了些,至少沒有那麽顛簸。”

    淩霄煜思索了下,覺得淩天說的很有道理。府城到埠陽鎮的路況確實很讓人討厭,把馬車趕得太快的話,顛簸程度可想而知。

    “行,就按你說的,那你帶著範太醫,我帶著羅太醫,事不宜遲,現在就出發。”

    人家是國舅爺,兩位太醫都是文科出身,什麽時候騎過馬兒啊!心中不甚悲歎,被國舅爺給惦記上的人,真不是件好事兒。第一次騎馬,真的是趕鴨子上架頭一遭。

    “國舅爺,不知道您要帶下官去哪兒啊?”

    “別廢話,到時候你們隻管給人看病就行了,其他的,就當沒看見不知道,回來之後一個字都不準跟皇甫軒說,要是讓我知道了,相信我在府城的行跡你們也都是清楚的!”

    他可不想自己跟夢鳶的愛/情之路還沒成長起來就枯萎了。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跟夢鳶的事情被他娘自動了,那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估計能天天上演。

    “下官等自是明白,絕對不會把自己看到的聽到的說與第三人知道。”

    在府城,誰人不知道左相家的兩位公子,一個是官場的佼佼者,並不是因為他有個妹子是皇後,而是他本身的才學就很高,門下也有不少的學生。

    然而,大兒子是出類拔萃了,小兒子自然是不甘落後,就是最後卻做了商人,當然,人家是丞相的兒子,這當商人也是當出了名堂的。每年給朝廷賺回來的稅費就不知多少,如今國庫已經不再似先帝在位時那麽拮據了。

    同時,對於左相家的二公子,在府城有家室的官員,那可是談之色變。盡管人家長得貌若潘安,大家閨秀都被他迷得暈頭轉向的,大有非君不嫁的心思。

    所以,在府城還有那麽一句話:“寧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左相家的二公子!”

    淩霄煜對於太醫的識相是很滿意的,也知道,這隻不過是緩兵之計,他爹娘也不是吃素的,要想知道他的那些破事兒,總是會有辦法的!(m.101novel.com)